船舶管系的重要(船舶管系工艺)

2022-11-27 03:57 点击:69 编辑:邮轮网

1. 船舶管系工艺

简介:大连南翔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1月2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船舶分段制作与合拢,船舶舾装件制作与安装,船舶涂装、船舶甲板机械、辅助机械设备安装,船舶电器设备安装,船舶管系制作与安装,船舶施工,脚手架安装,船舶木舾安装等。

法定代表人:南亚晨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联系方式:13842613555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栗子房镇林坨村(政府第二办公楼103室)

2. 船舶管系安装工艺

大连华航船舶管理公司是正规公司,有一定实力。

大连华航船舶管理公司注册地址是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大营镇大营村大营屯大营镇人民政府(南二楼209室)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船舶分段制作与合拢;船舶钢质舾装件制作与安装;船舶木质舾装件制作与安装;船舶涂装(含普涂、特涂);船舶设备安装;船舶管系制作与安装;船舶施工脚手架(吊板)安装;船舶铆焊;木质工程;除锈、油漆及清舱;动力装置;辅助机械及管系;甲板机械;锅炉与压力容器;船舶电气;船舶通讯与导航;船舶自动化工程;船舶制冷与空调工程;船舶液压工程;船舶脚手架安装;船舶水下焊接;船舶设备、管路化学清洗;船舶防腐、保温工程;数控切割、钢材冷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 船舶管系工艺有哪些

长期以来,船舶管道因其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繁琐的设计及制造过程而成为制约造船行业生产效率的关键因素。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国的造船企业引进了国外的Tribon系统。但该系统只能呈现管道的三维模型,必须将其转化为二维视图才能满足实际施工的需要,图纸中不仅要使管道三维实体造型在二维视图中正确呈现,还要有清晰,准确,完备,符合工程规范的尺寸标注。如何将CAD、CAM等技术行之有效地应用到造船行业的管子生产设计流程中成为当前船舶制造工业的重要课题之一。 首先对国内外船舶制造,船舶管系设计和加工技术研究现状进行综述,接着对系统所采用的CAD技术、专家系统、成组技术、智能尺寸标注技术进行概述,然后经过需求分析,提出了系统的总体设计方案,并分别对系统的数据流、运行模式、功能模块进行了设计,确定了系统的工作流程并且划分了系统主要的功能模块。随后对管子信息数据提取方法进行研究并实现提取功能。根据Tribon系统提取的管道信息,利用专家系统、成组技术相结合的方式自动化生成管子二维视图;运用智能尺寸标注技术对待标注图形作包容性检查,进行分组和分层处理,经干涉性判断之后自动化生成尺寸标注。在对用户视图表达方案进行分析和讨论的基础上,运用ActiveX技术实现了用户视图的合理布局。设计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批量自动打印方案进一步提高整个自动化生成系统的效率。 船舶管系生产施工图自动生成系统已在实际的造船设计生产中得到应用,达到了提高生产效率和设计规范化程度以及缩短设计周期的目的。@

4. 船舶管系工艺规范

船舶管,船舶专用管,船舶用无缝钢管船舶管用途:用于船用锅炉与过热器和Ⅰ、Ⅱ级压力管系用无缝钢管的制造。

简介

船舶管,船舶专用管,船舶用无缝钢管

标准

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中国船级社(CCS)

挪威船级社(DNV)规范——挪威船级社(DNV)

英国劳氏船级社(LR)规范——英国劳氏船级社(LR)

德国劳埃德船级社(GL)规范——德国劳埃德船级社(GL)

美国船级社(ABS)规范——美国船级社(ABS)

法国船级社(BV)规范——法国船级社(BV)

意大利船级社(RINA)规范——意大利船级社(RINA)

日本船级社(NK)规范——日本船级社(NK)

GB/T5312——中国国家标准

5. 船舶管系工艺教学视频

休闲渔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休闲渔船管理,保障休闲渔船运营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港交通水域安全管理条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制造、购置、更新改造、进口休闲渔船和使用休闲渔船从事渔业相关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休闲渔船,是指主要用于休闲渔业活动的渔业船舶。

第四条(管理体制)农业农村部主管全国休闲渔船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休闲渔船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以及海警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休闲渔船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基本制度)国家对休闲渔船实行船网工具指标管理,实施企业化经营和定点渔港管理。

使用休闲渔船开展经营的,应以休闲渔船经营企业为经营主体,并在固定的定点渔港经营。

休闲渔船定点渔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其中,海洋休闲渔船定点渔港应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海洋渔船渔获物定点上岸渔港中选择并公布。

休闲渔船从事水上垂钓、体验式网具捕捞等休闲捕捞活动应办理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并实施捕捞限额管理。

第六条(标准船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休闲渔船船型参数表,制定并公布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休闲渔船标准化船型要求。其中海洋休闲渔船船长应大于或等于12米。

在本办法生效之日及以后申请制造、更新改造和进口休闲渔船的,应符合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人或法人组织登记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化船型要求。

第七条(乘员人数)休闲渔船船员和乘客总数不得超过船舶检验机构核定的最高乘员人数,船员总数不得少于最低安全配员要求。

第二章 船网工具指标

第八条(总量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其休闲渔业发展规划和定点渔港可容纳休闲渔船数量等情况,确定和调整休闲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指标不计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控制指标。

第九条(指标来源)制造、更新改造、进口海洋休闲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应通过淘汰旧海洋捕捞渔船、海洋休闲渔船解决,船数、功率数应分别不超过被淘汰渔船的船数、功率数。被淘汰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应予收回。

内陆休闲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管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审批权限)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休闲渔船及因继承、赠与、法院判决、司法拍卖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休闲渔船,其船网工具指标应经有审批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在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内批准,并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第十一条(指标申请)因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休闲渔船申请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指标,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关于申请海洋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指标的规定提供材料。

制造、更新改造、进口休闲渔船的,按要求提供的渔船建造设计图纸应符合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公布的休闲渔船标准化船型要求。

因继承、赠与、司法拍卖、法院判决等申请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指标的,应提供公证书、赠与合同、拍卖证明文件、判决书等有效法律文件,申请重新办理船网工具指标。

第十二条(指标转换)休闲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不得转换为捕捞渔船及捕捞辅助渔船船网工具指标。

海洋休闲渔船和内陆休闲渔船船网工具指标不得互相转换。

第三章 登记和捕捞许可

第十三条(登记依据)休闲渔船按照《渔业船舶登记办法》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船名号)休闲渔船船名号编制、标写和船名牌制作要求按照《渔业船舶船名规定》执行,船舶种类代称为“渔休”。

休闲渔船应固定悬挂休闲渔船标志。标志的样式及悬挂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捕捞许可证申请)申请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由休闲渔船所有人和休闲渔船经营企业共同向休闲渔船定点经营渔港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有关申请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规定提供材料,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休闲渔船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其登记地应与拟开展经营的定点渔港所在地一致;

(二)拟开展经营的定点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

(三)休闲渔船所有人和休闲渔船经营企业非同一主体的,还需提供双方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合同内容应载明合作期限、风险承担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休闲渔船经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其申请不予批准。

第十六条(核定场所)海洋休闲渔船的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作业场所应核定在海洋A类、C类渔区或B类渔区中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确需核定在其它场所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以专项形式报请农业农村部批准。

内陆休闲渔船的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作业场所应核定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辖水域。

在相邻交界水域作业的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由交界水域有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协商发放,或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发放。

第十七条(作业类型)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不得超过2种,并应符合休闲渔船渔具准用目录和技术标准(附件),明确每种作业类型中的具体作业方式。

第十八条(捕捞限制)休闲渔船捕捞渔获物应符合农业农村部和休闲渔船定点渔港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关于最小可捕标准及幼鱼比例的管理要求。

休闲渔船应实施捕捞限额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九条(捕捞许可证)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应记载休闲渔船经营企业、休闲渔船、定点渔港、核定场所、作业类型、捕捞限额等相关信息,具体样式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

除了《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列明的应重新申请捕捞许可证的情形以外,渔船经营企业、定点渔港、捕捞限额发生变更的,也应重新申请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

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三年;属于委托经营的,休闲渔船捕捞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合同期限。

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条(电子证照)休闲渔业捕捞许可证实行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并行制度,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 安全生产

第二十一条(主体责任)休闲渔船经营企业承担休闲渔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其所经营管理的休闲渔船生产安全。

第二十二条(安全制度)休闲渔船经营企业应建立休闲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检查。

休闲渔船经营企业应对其经营管理的休闲渔船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休闲渔船在营运期间始终处于安全适航状态,并定期接受船舶检验。

第二十三条(保险)休闲渔船经营企业应为其所经营管理的每艘休闲渔船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二十四条(定点经营)休闲渔船应在其定点渔港的休闲渔船专用码头、浮动设施停泊、进出、上下客及卸载渔获物,并接受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检查。

休闲渔船不得在前款规定以外的地点停靠、上下客及卸载渔获物,船舶遇险或有其他紧急情况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码头安全)休闲渔船专用码头、浮动设施应满足游客上下船所需安全条件,配备救生和消防设施,在显著位置张贴乘客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六条(安全装备)休闲渔船应配备自动识别系统(AIS)船载设备、渔业船舶船载北斗终端、渔业船用调频无线电话机及其他按规定应配备的通讯导航设备,在航行期间全程开启上述设施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休闲渔船应配备保障核定人数使用的救生和报警设备,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运行。

第二十七条(配员要求)休闲渔船的最低配员标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的规定。

休闲渔业船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取得船员证书,并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水上消防、救生等专门培训。

每艘休闲渔船应配备至少一名经专业水上救生训练部门训练合格的救生员,救生员可由船员兼任。

第二十八条(进出港报告)休闲渔船应严格遵守进出港报告制度。出港报告内容还应包括航行计划、目的水域及载员名单,进港报告内容还应包括载员名单。

前款所称载员名单包括所有船员、乘客名单及乘客身份证、护照或其它可证明其身份的证件信息。

休闲渔船船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船员适任证书、救生资格等信息应提前在定点渔港驻港监督管理机构处备案。

第二十九条(出港检查)休闲渔船每航次出港前,船长应对渔船安全状况和适航条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休闲渔船不得出港;已经出港的,应立即就近返港。

(一)消防、救生、通导设备配备不足或损坏的;

(二)船员或救生员配备不齐的;

(三)水上风力超过船舶抗风等级的;

(四)水上能见度不良或水上交通状况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

(五)船上人员出现身体不适的;

(六)出现其他影响船舶和人员安全的情况。

第三十条(作业时间和水域)休闲渔船单航次作业时间及航行作业水域等安全作业相关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安全警示)休闲渔船应在船上明显位置张贴乘客安全注意事项,并在驾驶座上方及渔船两侧明显位置标明乘客定员及船员人数。

第三十二条(乘客安全)休闲渔船出港前,船长或救生员应对乘客进行安全教育,并指导帮助乘客穿好救生衣。

第三十三条(乘客管理)乘客在出港前应如实向休闲渔船船长或船员提供其身份、联系方式和紧急联系人等信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登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陪伴照顾下,方可登船。

乘客在船期间应服从船长和船员的指引和管理,不得实施可能影响船舶安全或者破坏渔业资源、水域生态环境、伤害濒危珍稀野生动物等行为。

乘客拒不提供相关信息、不满足相关登船条件或在船期间不服从船长或船员指引管理的,船长应拒绝其登船或立即返航。

第三十四条(污染防控)休闲渔船污染排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作业日志)休闲渔船运营期间,应每日向定点渔港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机构或渔业组织提交电子作业日志。

第三十六条(伏季休渔)伏季休渔期间,休闲渔船单航次单位乘客可携带下船渔获物最高限额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确定。

第三十七条(监督检查)休闲渔船定点渔港驻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休闲渔船的安全措施和进港休闲渔船渔获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监控)休闲渔船运营期间应全程开启船位和视频监控设备,保持通讯畅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对本辖区内休闲渔船实施视频和船位监控。

第三十九条(违规责任)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渔业船舶登记办法》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名词解释)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定义如下:

休闲渔业:本办法所称休闲渔业,是指渔业船舶搭载乘客在船上开展水上垂钓、体验式网具捕捞、渔业文化欣赏和其它渔业相关休闲体验活动。

渔业船舶:本办法所称渔业船舶,是指根据《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由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登记的船舶。

第四十一条(过渡条款)本办法发布前,已按规定办理相关证书证件的休闲渔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纳入休闲渔船管理,并办理相关证书。

第四十二条(未尽事宜)有关休闲渔船捕捞许可管理的事项,本办法未特别规定的,按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2 年 月 日起施行。

6. 船舶管系工艺岗位改进

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关口前移,深入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坚决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业主全面自查、行业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和风险预警防控“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必须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即“对渔船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排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隐患整改复查验收率达到100%、专项执法检查登记建档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水产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行政许可股、渔政站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许可股,负责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排查内容

一是检查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二是清理和整顿“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三是清理和整顿违规作业渔船。四是检查和落实渔船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重点检查和落实渔船进出港签证制度。五是检查和落实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持证上岗制度。六是检查和落实渔船保险和劳工保险工作。七是渔港防风、防火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八是24小时安全值班规定及应急等措施落实情况。九是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订及实施情况。

五、排查治理方式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五个结合”。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隐患排查与“打非”行动相结合、隐患排查与标准化建设相结合、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相结合、隐患排查与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完善“五个机制”。隐患排查机制、隐患整改机制、持续改进机制、信息报送机制、考核和奖惩机制。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要结合各地区安全生产特点,以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为重点。一要与日常监督检查和港口以及库面巡查相结合。一是航行签证簿办理要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不予办理。二是登临渔船检查,对通讯、消防、救生设施、航行信号设备和职务船员配备不齐以及不适航的渔船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三是加水上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三无”和“三证不齐”渔船和超适航区域、超有效航行期、超抗风力等级航行作业等违法行为。二要与落实渔船安全主体责任制相结合。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排查治理重点时段

第一时段: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时段:围绕春汛、伏季休渔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时段:围绕秋冬季灾害性大风天气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逐级落实领导督查负责制,实施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和整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监控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及时上报。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三个阶段的工作安排,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把打击取缔“三无”渔船从事渔业生产查处证书不齐、安全设备配备不齐渔船及船员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等违规行为贯穿全年。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事故隐患要建档监控、挂牌督办,逐级上报。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消号制度。要强化渔业执法检查,从严查处“三无”渔船从事渔业生产和各类违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渔船要依法予以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依靠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对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组织渔民会议、举办船员培训班、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标语等途径,教育引导渔民群众特别是渔业船舶经营者和船长深刻认识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形成渔民群众全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管理、加强信息报送。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加强领导和协调,互通信息及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及“打非”工作进度。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建立隐患信息档案,特别是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一患一档”。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

7. 船舶管系工艺教学讲座

游轮分为上水和下水两种行程,均停靠沿岸景点。上水就是指逆流而行,起点设在宜昌终点设在重庆。下水就是指顺水而行,起点设在重庆终点设在宜昌。

  三峡涉外游轮上水的优点

  (1)、价格优惠 目前上水宜昌到重庆的涉外游船费用要比下水的要低,平均在10-30%左右,旺季价格差异更是明显。

  (2)、时间丰盈 据三峡旅游网工作人员介绍,上水游船平均时速是在15-18公里/小时,这样呢就有足够的时间观赏两岸风光,合影留念。

   (3)、娱乐活动与讲座多

   由于上水时间比较丰盈,游船上都有较多的休闲、轻松的时间,让游客有充分的时间对中国山水文、历史等进行学习与了解,另外也可以参加船上各种保健讲座及娱乐表演活动等。

  三峡涉外游轮上水的缺点

  (1)、行驶速度慢 由于游船行驶速度较慢,一般上水的行程都是在5天,有时为了准时到达一参观景点,要在晚间或者凌晨开航行驶,这样及其影响休息,也会少参观部分三峡美景。

  三峡涉外游轮下水的优点

  (1)、行驶速度快 下水重庆到宜昌的行程一般只有4天,由于游船是顺水行舟,所以行驶速度较快,平均时速在28-30公里/小时。时间短,行程较为紧凑。

  (2)、不影响休息 由于下水行驶速度快,一般在晚上是不会行驶的,游客在船上的休息娱乐是不受行程的影响的。

  (3)、时间准确 白天安排停靠景点,并且游船按时等待,三峡两岸风光可一览无余。

  三峡涉外游轮下水的缺点

  (1)、费用高 由于综合因素,下水的游览三峡的费用比上水的高。

  (2)、影响部分地方拍照留念 由于行船速度快,船过景点的时间快。如到达瞿塘峡时一般只行驶几分钟船就开过了,想留念瞿塘峡美景的游客可以抓紧时间了。

8. 船舶管系工艺可能出现的问题

船海相关度较高的专业有几个:

1,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与基本设计)2,轮机工程(机械设备,动力及管系)3,材料成型与控制(焊接)4,自动化(电气,仪表,通讯)业内较好的学校有几个:1,上海交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2,天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有志向加入这个行业做设计工作的话,首选还是船舶与海洋工程这个专业,以及上述提及的几所院校。另外,仅仅本科毕业是不够的,至少要读完研究生再找研究所或者船级社的审图中心谋职。以下是对你的建议:1,高中一定要打好英文基础。日后的工作中你会大量接触英文资料,如国际法规,船级社规范,行业标准,规格书,合同,厂商资料,图纸,工艺等等。换句话说,你所处理的一切文件几乎都是英文的。和你有密切联系的供应商,船东业主也大多数是万国联合部队,日常工作中要大量使用英语沟通。

2,学好数学,尤其是几何。

3,学好物理,尤其是力学和电。

4,高考考出好成绩,进985。

9. 船舶管系工艺学

造船专业很系统,本科要学习4年。如果你有一定的理工基础的话,仅仅向看看专业书籍的话,推荐你看看:

《船舶概论》

《船体结构》

《船舶静力学》

《船舶建造工艺学》

《船舶原理(上下册)》(上海交大版)

《轮机概论》

这些书都可以在网上搜到,无论是国防版还是交大版还是各高校版本,都适合你阅读。

10. 船舶管系工艺流程图

一,PLC 的故障类型。

1,外部设备故障。

外部设备就是指与 PLC工作过程直接联系的各种开关、 传感器、 执行机构、 负载等。 这些设备发生故障,会直接影响 PLC 系统的控制功能。因此,维修 PLC ,首先要分清是外部设备故障,还是 PLC 本身故障。

2,系统故障。

1)系统故障是影响 PLC 系统运行的全局性故障。

2) PLC 系统故障可以分为固定性故障、偶然性故障。

3)故障发生后,可以重新启动使系统恢复正常,则就是偶然性故障。如果重新启动不能恢复, 而是需要更换硬件或软件, 系统才能够恢复正常, 则认为是固定性故障。

3,硬件故障。

PLC 硬件故障主要指 PLC 系统中的模板、电路损坏而造成的故障。

4,软件故障。

PLC 软件故障包含软件错误、操作错误等。 PLC 软件故障一般可以通过 PLC 本身 的自诊断测试功能或者软件来查看、检查。

二,PLC 控制系统故障率情况。

1) CPU 与存储器故障率占 5%。

2) I/O模块故障率占 15%。

3)传感器及开关故障率占 45%。

4)执行器故障率占 30%。

5)接线等其他方面故障率占 5%。

三,PLC 故障频发重点部位。

1)继电器、接触器。

2)阀门、闸板。

3)开关、极限位置、安全保护、现场操作的一些元件或设备。

4) PLC 系统中的子设备。

5)传感器、仪表。

6)电源、地线、信号线的噪声。

四,维修 PLC的基本先后顺序。

1,先动口再动手。

1)维修 PLC 时,不要立即直接动手,而是先询问故障发生前后的情况、故障现 象;

2)如果对生疏的 PLC 维修,应先了解其工作原理。

2,先清洁再维修。

维修 PLC 时,可以打开机子,首先进行清洁 PLC 。

3,PLC检查先外后内。

维修 PLC 时,先检查外部现象与原因,如果外部正常,则然后检查 PLC 内部。

4,先无电判断后通电判断。

首先在没有通电的情况下,先判断熔丝是否损坏、 是否不通电就可以判断出故障点。如果不能够判断出来,则再通电检查 PLC 。

五,PLC 系统维护与故障排除的基本流程。

总体诊断:可以根据总体检查流程图找出故障点的大方向,然后逐渐细化找出具体故障。

1,电源故障诊断。

如果电源灯不亮需要对供电系统以及电源灯本身进行检查。

2,运行故障诊断。

电源正常, 运行指示灯不亮, 则说明系统可能因某种异常原因而终止正常运 行。

3,输入输出故障诊断。

1)输入输出是 PLC 与外部设备进行信息交流的通道;

2)输入输出是否正常工作,除了与输入 /输出单元有关外,还与连接配线、 接线端子,熔断器等元器件状态有关。

六,查找一般的PLC 故障的基本步骤。

PLC 维修时,插好编程器,并将开关拨到 RUN 位置,再根据下列步骤查找:

1)如果 PLC 停止在某些输出被激励的位置、状态(地方),一般是处于中间状 态,则查找引起下一步操作发生的信号,编程器会显示信号的 ON/OFF状态;

2)如果输入信号,将编程器显示的状态与输入模块的 LED 指示作比较,若结果不一致,则说明需要更换输入模块。更换模块前,需要先检查 I/O扩展电缆和相关连接是否正常;

3)如果输入状态与输入模块的 LED 指示一致,则比较发光二极管与输入装置的状态。如果两者不同,则需要测量一下输入模块。如果发现存在问题,则需要更 换 I/O装置、现场接线、电源等。否则,需要更换输入模块;

4)如果信号是线圈,没有输出或输出与线圈的状态不同,则需要用编程器检查 输出的驱动逻辑,并检查程序清单;

5)如果信号是定时器,并停在小于 999.9的非零值上,则需要更换 CPU 模块;

6)如果该信号控制一个计数器,则需要先检查控制复位的逻辑,再检查计数器 信号。然后检查、判断相关组件是否异常,需要更换

11. 船舶管系工艺常见问题

船舶管路有两大类:动力管路和船舶系统管路。

动力管路是用为主机和辅机服务的各种管路,有燃油、滑油、冷却水、压缩空气、排气、废热等管路。船舶系统管路是为了提高船舶的抗沉性、稳性,为了满足船员、旅客的正常生活需要。

船舶系统系统很多,有为全船供应海水和淡水的供水系统;为调节船舶压载用的压载水系统;为排除舱底积水用的舱底水排出系统;为全船提供压缩空气用的压缩空气系统;为灭火用的消防系统等等。这些系统所采用的设备如泵和压缩机等绝大部分是电动的,并能自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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