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名船员需要的资质,除了相关知识技能的掌握外,相关证件也一定要备齐。
1、知识技能方面
甲板部门:驾驶员(三副)需要学习的: 航海学、航行值班与避碰、船舶操纵、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船舶信号、航海仪器、航海英语、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管理、船舶结构与设备、海运业务与海商法、国际航运市场、轮机概论、航运管理、海员心理学等。
轮机部门:轮机员(三管轮)需要学习的:热工基础、制图基础与机械制图、轮机机械基础、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轮机英语、轮机维护与修理、电工学、船舶电气设备、轮机自动化、船舶管理等。
他们的晋升程序是这样的:高级海员毕业后实习一年晋升三副(三管),任三副(三管)职务满18个月晋升二副(二管),任二副(二管)满12个月经过海事局考试合格可晋升大副(大管),任大副(大管)满18个月经过海事局考试合格晋升船长(轮机长)。
2、需要的证件
①首先,成为一个普通船员,上船最基本的证件有:四小证(船舶消防、海上急救、救生艇筏操纵、海上求生)和健康证。
②如果要当海员还需要办理护照和海员证;
③根据船上具体职位的不同还需要不同的相关证件:比如水手证,三副证,三管证书,机工证、船员服务簿等;
三无船舶可以办许可证吗?
不可以,需要的证件有: 《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法定检验证书、船舶入级检验证书、《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的部门: 《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两个证书,向公司所在地的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局申请办理;船舶入级检验证书、《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两个证书向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船级社分社申请办理;最后的证书向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申请办理。 国际航线的船员需要持有的证书较多: 1、适任证,2、服务簿,3、基安证,4、海员证,5、护照,6、健康证(卫检版),7、黄皮(黄热、霍乱),8、健康证书(海事局版),9、外籍证书(如上的船是方便旗船舶) 以上1~8项是必须持有的证书。
海事局是干什么的?
海事局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不是所有人都要到海上工作的。
1、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
2、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指导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工作。
3、负责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负责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4、负责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审核和监督管理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培训机构资质及其质量体系;负责海员证件的管理工作。
5、管理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办理港口对外开放的有关审批工作和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航海保障工作。管理沿海航标、无线电导航和水上安全通信;管理海区港口航道测绘并组织编印相关航海图书资料;归口管理交通行业测绘工作;承担水上搜寻救助组织、协调和指导的有关工作。
7、组织实施国际海事条约;履行“船旗国”、“港口国”及“沿岸国”监督管理义务,依法维护国家主权;负责有关海事业务国际组织事务和有关国际合作、交流事宜。
8、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有关管理工作;受部委托,承担港口建设费征收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9、承办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事局为交通部直属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水产局属于行政事业单位,是从事水产技术推广服务的
港监局具体负责其管辖水域内的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设置、拆除水上水下设施;
修建码头、船坞、船台、闸坝,构筑各类堤岸或人工岛;
架设桥梁、索道,构筑水下隧道;
打捞沉船、沉物;
铺设、撤除、检修水上水下电缆或管道;
设置用于捕捞、养殖的固定网具设施;
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竹木排筏系缆桩以及类似的设施;
进行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海洋及气象观测、水文测量、地质
调查、科学研究等活动;
清除水面垃圾;
扫海、疏浚、爆破、打桩、拔桩、填埋、挖砂、淘金、采
石、抛泥沙石;
救助遇难船舶,或紧急清除水面污染物、水下污染源;
其它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或对通航环境产生影响的施工
作业。
以上都要向当地港监部门报批。这是港监的具体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