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kwise在役船舶(doc船舶管理)

2022-11-28 08:42 点击:274 编辑:邮轮网

1. doc船舶管理

船港保安符合证书。DOC 证书是海事局等部门发给船公司的安全证书。

DOC 证书,安全符合证书,是按照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规定,载货船舶应在船上拥有的必要证书。我国海事局按ISM 的规章发给船舶公司DOC ,如船舶公司没有相应证书,那么就没有办法按信用证要求来出具此类证明。除了我国海事局,其他国家海事局一样有发给其注册地船舶公司的DOC 证书。

2. 船舶管理题库

油船装、卸油操作安全运送油品

  ⑴、 按要求准时、安全从装油地送到卸油地。

  ⑵、 其装载重量不得超过装载吃水线。

  ⑶、 装卸过程中要求无污染、无漏撒。

  ⑷、 油船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港监部门签发的油船操作证。

  ⑸、 装拆油管时必须正确使用防爆工具。

  ⑹、 连接船岸的输油软管应有足够的长度。

  油船装油安全操作

  ⑴、连接船岸间油管时,必须先装接地线,然后再装接油管。

  ⑵、在装接地线时,岸上的一端先装接于油管上而通入地下,在地线的中间装一开关,将开关拉开,再将地线的船上的一端连接于船体上,最后将开关连接。

  ⑶、打开通往油舱的输入管道阀及船尾贮油舱阀门,关闭输出管道阀及其它各油舱阀门。

  ⑷、开始送油要慢,检查油管、接头、闸阀等确无差错,并且油已正常流入指定油舱,而无溢漏现象时方可通知岸上逐渐提高装油速度,达到正常速度后,应再进行检查。装油结束前要放慢速度,避免溢油。

  ⑸、装油全过程探视孔处不能离人,值班人员要经常观察装油速度。

  ⑹、在终止装油前半小时要通知岸方做好准备,根据进度通知岸方放慢速度,以便最后一舱装满时及时停止泵油。

  ⑺、装油速度很快,船舶吃水变化大,值班人员注意随时调整缆绳的松紧。

  ⑻、全船装油结束后,先拆除软管,后拆除静电地线。

  ⑼、关闭各舱的大小阀门、管路上各种闸阀进行铅封。

  ⑽、协助有关人员对各船舱盖、孔和管路闸阀进行铅封。

  油船卸油安全操作

  ⑴、到达卸油地后,及时于收货人联系,通报品种和数量。

  ⑵、系牢首缆、尾缆、相档榄。

  ⑶、船与船之间用铜质导线连接,再于陆地静电地线连接。

  ⑷、输油软管接头不得少于4根紧固螺栓,且法兰盘间加垫耐油密封圈,下置盛油盆。

  ⑸、协助有关人员检查铅封。

  ⑹、开始卸油要慢,当检查油管、接头、闸阀确无差错,逐渐提高卸油速度,达到正常速度后,应再进行检查。

  ⑺、卸油过程中应注意调整缆绳的松紧度。

  ⑻、卸油完毕前,等岸上关闭阀门后再关闭船上阀门。

  ⑼、先拆除软管,后拆除静电地线。

3. 船舶知识网

船台是用来船只下水的,在船台两侧是造船的平台,船只造好后就从船台下水.船坞是用来修船,船坞有一个坞门,打开坞门注满水后,船就可以驶入船坞,然后关门抽干水,就可以修船了.还有一个船排也是用来修船,是利用浮船坞开到海中,沉下去后船开入船坞,然后再浮上来把船拖入船排.[

4. DOC船舶管理

烟台悦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04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晓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船舶维修技术服务;海事咨询;船舶管理;船舶维修,船舶及配件销售、租赁,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

烟台悦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海事局审核,工商总局正式注册的一家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对外经营权的航运管理企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现已发展为从大陆引进人才的窗口,并以此向为中心,向全国辐射。悦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下辖海务、机务、派遣、证件、招募等多个科室,并在河南省设有公司(平顶山),成为集团引进人才的后备力量。

烟台悦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是集教育、海运、国际贸易、船舶管理、国际邮轮管理、国际船员管理及邮轮乘务员申请培训及考试以及申领证书、国内外劳务派遣于一体的跨国大型集团。集团拥有及管理大型客货轮56艘、星级酒店120余家等合作项目。集团为了开拓国内市场,烟台悦航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为集团负责国内市场人员招聘和派遣业务,长期向国内外用人单位提供和派遣各类船员、邮轮乘务员等专业人才目前公司经营着为被派遣人员办理所需各项证件,同时招收和培训船员、邮轮员等,并对其进行相关的就业指导、提供就业机会。 同时公司获得交通部海事局颁发的、符合ISM、NSM两个规则、覆盖四个船种、三种船旗的DOC证书,和海员外派机构资质。公司通过DNV认证,获得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船舶管理pdf

船员证书网上申报流程

1. 进入“浙江海事局”首页,点击“船员电子申报”

2. 个人用户账号注册,用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自己设置(注意保管好个人密码,以后申请船员证书均需网上申报)

3. 登陆个人账号,即可进行网上申报

4. 点击页面左侧“船员个人信息”下的“船员任解职信息维护”,维护好个人上船资历(网上资历需与服务簿相对应)。2014年1月1日前申报,近三年至2012年1月1日期间有六个月以上服务资历的船员可凭资历换发保安意识、保安职责两个小证

5. 进入“船员证书申请”页面,申报具体业务,如“船员注册申请”(申请服务簿)、“新版培训合格证申报”(四小证、油安油操换新)、“新版适任证书申请”、“适任证书申请”等

6. 申报页面中受理机构默认为浙江海事局,请注意选择为宁波海事局。若误报到浙江海事局,请联系浙江海事局政务中心,电话:0571-86552898、0571-88372705

7. 申请新版培训合格证和新版适任证书需要提交打印版申请表,请在海船船员管理系统申请页面点击“打印申请表”,按页面上部打印机标志 ,点“确定”保存为Pdf文件,发邮件至liaying@nbmsa.gov.cn

6. 船舶管理笔记

“每逢佳节倍思亲。”1961年春节,吴伯箫把自己的思念集中于一辆小小的纺车,写下了如下动人的文字:“想起它,就像想起旅途的旅伴,战场的战友,心里充满了深深的怀念。”

  没有疑问,《记一辆纺车》是一首对纺车即对劳动的颂歌,一首对当年延安大生产运动的颂歌,一首在“三年困难”时期激励人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颂歌。

  从《记一辆纺车》问世到现在,时光又流逝了整整四十年,人们对“三年困难”的主要原因和含义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也正因为这样,有人不免心存疑虑:今天还有必要阅读像《记一辆纺车》这样的散文吗?

  其实,这样的看法未免有失偏颇。须知优秀的风格鲜明的作品一经问世,便具有独立的持久的审美价值。对于“左”的路线的推行,广大作家是不能任其咎的,何况作者歌颂的是四十年代初期的延安,并非五十年代后期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总之,对于《记一辆纺车》,我们应着重探讨的是它的艺术特色在哪里?提供了怎样的艺术经验?

  众所周知,延安大生产运动由党中央发起,规模宏伟,人员众多,意义重大。对此可以采取详尽的纪实的写法,吴伯箫本人在参观南泥湾以后,就曾写过《丰饶的战斗的南泥湾》,文中提到了许多有姓有名的人物,记载了部队开了多少荒、养了多少羊和猪等一系列数字。这类报告文学作品在当年具有特殊的新闻和史料价值,自然不容低估,但在全国解放以后,延安大生产运动的伟大意义已广为人知,再重复原来的写作路子恐怕就没有必要了。可喜的是吴伯箫顺应人们阅读心理的变化,不正面展开,不逐一描述,而是以小见大,由此及彼,把一辆纺车作为切入点,把一切群众场面化为自己特殊的视听感受,亦即通过充分个性化和抒情化的艺术手段,写下了这篇美文。这不能不说是作者重视抒情,重视构思,是对抒情散文这种“文体”的自觉把握和追求。

  更值得赞美的是作者对“纺线”的生动描绘。我国自古以来不乏表现纺纱织布的作品,但多半是言在此(纺织)而意在彼(人物),因此常常伴之以摇曳不定的灯光、低沉幽怨的歌谣、主人公想念外出游子的绵绵思绪……吴伯箫却敢于正面切入,趣味盎然地写出“纺线”的各道工序和环节,请看他如此描写“纺线”的姿势:

  可以坐着蒲团纺,可以坐着矮凳纺,也可以把纺车垫得高高地站着纺。(三种姿势,均无不可,对于纺线能手来说,活动天地之宽可以想见)站着纺线,步子有进有退,手臂尽量伸直,像“白鹤晾翅”,一抽线能拉得很长很长。(撇开前二种,专写后一种。既写“步子”,又写手势,“白鹤晾翅”之喻妙不可言)这样气势最开阔,肢体最舒展,兴致高的时候,很难说那是生产,是舞蹈,还是体育锻炼。(把“姿势”升华为“气势”,让“生产”包容了“舞蹈”和“体育锻炼”,倘非情深意切,何以臻此!)

  “比喻正是文学语言的根本。”(钱钟书:《读〈拉奥孔〉》)《记一辆纺车》得益于生动的比喻不少。有了这些比喻,简单的纺车焕发了精神,劳动的场面增添了气氛,全文也因此虚实结合,活泼流转,大大强化了抒情色彩。如写学习纺线,用纺车像“露出头角的蜗牛”、“着陆停驶的飞机”两个比喻来反衬纺线人的无奈和焦躁,读来忍俊不禁。又如描写竞赛场面,作者用“飞机场上机群起飞”、“扬子江边船只拔锚”来形容纺车响声,显得视野开阔,不同凡响。

  除比喻外,作者还爱用偶句、排比句和委婉的设问句,读来颇有回环复沓、舒徐自然之感。如果说作者早期的散文名篇《山屋》、《马》等遒劲、豪放,那么,《记一辆纺车》就在原有的基础上平添了一份妩媚之姿。

7. 船舶管理简答题

A、“4500海里”是护航舰艇走过的轨迹长度,因此为路程不是位移,故A错误;

B、平均速率为路程和时间的比值,本题中路程长度远远大于“千岛湖”舰的尺寸,所以研究舰队平均速率时可将“千岛湖”舰看作质点,故B正确;

C、若“千岛湖”舰与“巢湖”舰同向匀速行驶,则以“千岛湖”舰为参照物,“巢湖”舰是静止,故C错误;

D、由于不知运动位移和时间,不能求出此次航行的平均速度,故D错误.故选B.

8. 船舶全文库

税这个名字大家一定不陌生,但是到底有多少税呢,一起来看看下图

赚钱要交所得税

所得税其实是最好理解,就是你赚了多少钱,就得给国家上缴部分的所得

当然国家也会税让你扣除一些合理的费用

对于个人来说就说专项扣除,社保、免税等等

企业就是成本费用,当然有些费用税务是给了上限,比如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花钱就是你消费时候要交流转税

很多人说我所得税我知道,流转税从来没看到过啊,其实日常生活中你都见过,只是没有注意罢了

看这张发票

你看总共付了300元,其实里面还包括了16.98元的税款。

为什么我们平时对流转税没有概念呢,这是和税收的征收有关,按照税负的实际承担人是否为纳税人,现代税法将五大税种区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是与间接税相对而言的一个概念。简言之,直接税就是纳税人确确实实就是从自己口袋里拿走的银子。间接税就像一个“小偷”,通常在你购买货物付款的同时缴纳,无声无息地拿走你口袋里的银子,即便你有所察觉,也根本不知道这笔银子到底是何时花掉了。

有财务人员可能会说,不对,我们企业每年都要缴纳增值税啊,表面上看,生产或者销售企业的确是纳税人,但是实际上这些税费最后都计入了商品价格,转由消费者承担了。税务很聪明啊,一件商品从生产到销售要经过多少时间,等卖给消费者可能要一年,可国家每个地方都要花钱,等不及啊,所以先从企业这里收起来,当然也允许你们可以凭票抵扣,最后统一转嫁给了消费者,这样税就提前收好了,聪明把。

总之,这一税种其实和我们的生活是休戚相关的。物价上涨与流转税也有着很大的关系,毕竟消费者才是流转税的买单人。

那为什么叫增值税呢?简单的理解就是,每个增值的环节都要交税

从牛奶到咖啡店卖的饮料,这其中的价格一定是有巨大变化的,你说呢?

消费税主要是为了调节收入分配啦,比如你有钱买奢侈品,我就让你多交点税咯。

关税大家最近新闻一定看了不少,美国要和我们打贸易战,其实就是打关税,每个国家总希望别人少对自己国家的商品征税,但是如果从别人进口的商品,又特别希望多征点税,其实就是为了保护自己本国的工业。

那行为税又是什么呢?

比如你买车了,要交车辆购置税,卖房要交契税,买卖股票还要交印花税,

这些大家应该都很熟悉把,别慌,也就交这点税啦,不是所有行为都要交税哦,大家也会发现主要就是对于一些买卖高价值的商品会征税行为税。

不过这些可能大家都能接受,因为毕竟个税不是太高,增值税平时又不太注意,买车卖房也是一锤子买卖。那接下来这个税种很多人就怕了

对于财富要征收的重磅税:财产税

家里有较大房等的民众来说,房产税一定让他们胆战心惊,目前上海和重庆等地已经开始试点对个人住房开征房产税了,这个是按照房产的价值每年都要征收的一定比例的税收哦,房产永久远,一税永流传。。。。。。遗产税也是财产税,但我国目前没有开征。而有车一族对车船税更是不会陌生,因为只要你开车,你就得缴纳这笔税费。

最后就是大家最最陌生的资源税

资源税也是近年来才开始受到重视,包括针对某些资源开发征收的税种,像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等。以前民众都不太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就拿煤炭来说,开发无节制,生态环境被破坏,部分人牟取了暴利,而环境恶化的后果却要由全社会民众来承担。从公平的角度来说,资源是全社会的,部分人以过于低廉的成本开发牟利易导致不公。重视资源税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信号,是一个难得的进步。

好,最后我们一起来做个简单的题目把,买一辆车要交什么税呢?

9. 船舶管理内容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船舶管理业,是指船舶管理经营人根据约定,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供下列船舶管理服务:

(一)船舶机务管理;

(二)船舶海务管理;

(三)船舶检修、保养;

(四)船员配给、管理;

(五)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

(六)其他船舶管理服务。

第三条 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和国家其他规定对船舶管理业实施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船舶管理业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资质 

第五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符合本规定的管理人员;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第八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筹建或开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组织章程;

(四)名称登记证书;

(五)验资证明;

(六)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七)符合国家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定的证书;

(八)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第九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第十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可以直接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要求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规定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由其转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实有关证件,确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的有效性后,将有关证件的原件退给申请人,将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报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筹建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筹建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筹建批准文件;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批准同意筹建船舶管理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在一年内完成筹建,但在筹备期间,不得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开业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开业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并报交通部备案;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当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变更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后,方可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领取《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后,应当在开业前十五日内将《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送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扩大经营范围,应当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提前三十日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船舶管理经营人的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提前十五日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歇业或者停业,应当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 经营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在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签定船舶管理合同后,应将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类型、总载重吨、船籍港,及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的名称、住所等情况报所在地和船籍港的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根据船舶管理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不因将船舶已委托给船舶管理经营人管理而改变。

第十九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所管理的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必须接受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低于正常、合理水平的价格提供船舶管理服务,妨碍公平竞争;

(二)在会计账簿之外暗中给予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回扣,承揽船舶管理业务;

(三)滥用优势地位,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四)允许不具备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从事船舶管理业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一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按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业务统计资料。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船舶管理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安全、船舶污染水域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不履行有关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的法定义务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接受船舶管理监督检查,应当如实提供必需的凭证、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开业后达不到规定经营资质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船舶管理业;

(二)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船舶管理业;

(三)强行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履行备案手续;

(二)不报送有关业务资料。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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