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拆解政策规定
具体还要看船舶的检验。
海船:
一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1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25年以上;
二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4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0年以上;
三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6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1年以上;
四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3年以上;五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9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4年以上;
淡水船:
一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1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25年以上;
二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4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0年以上;
三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6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1年以上;
四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3年以上(其中黑龙江水系的特别检验29年以上,强制报废39年以上);
五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9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5年以上(其中黑龙江水系的特别检验29年以上,强制报废39年以上)。
扩展资料:
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 海船提前报废、更新补助标准
第六条 海船拆解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助资金:
(一)从事国内沿海或国际远洋的老旧运输船舶。其中,单壳油轮不小于600载重吨,其他运输船舶不小于1000 总吨。
(二)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有权,并持有有效期至2013年1月1日之后的船舶登记、船舶检验等证书、国内沿海《船舶营业运输证》或《国际海上运输船舶备案证明书》。
(三)比规定的强制报废船龄或单壳油轮限期淘汰时间提前1年至10年(含1年、10年)拆解。符合《关于发布提前淘汰国内航行单壳油轮实施方案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09年第52号)和《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要求的单壳油轮,限期淘汰时间按以上规定确认;其他船舶限期淘汰时间按《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4号)确认。
2. 船舶拆解政策规定最新
不犯法,你拆你自己家的废旧小木船是不违法的,因为这是你自己的私有财产,你是有处置权的,所以,拆自己家旧木船是不犯法的
你拆你自己家的废旧小木船是不违法的,因为这是你自己的私有财产,你是有处置权的,所以,拆自己家旧木船是不犯法的
3. 船舶拆解计划书
第八条 海洋渔船按船长分为以下三类:
(一)海洋大型渔船:船长大于或者等于24米;
(二)海洋中型渔船:船长大于或者等于12米且小于24米;
(三)海洋小型渔船:船长小于12米。
内陆渔船的分类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 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由农业农村部确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国内海洋小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据其渔业资源与环境承载能力、资源利用状况、渔民传统作业情况等确定,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下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控制本行政区域内海洋捕捞渔船的数量、功率,不得超过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内陆水域捕捞业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和管理,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海洋捕捞渔船,应当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在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内批准,并取得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第十一条 申请海洋捕捞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登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提出,提交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申请书、申请人户口簿或者营业执照,以及申请人所属渔业组织出具的意见,并按以下情况提供资料:
(一)制造海洋捕捞渔船的,提供经确认符合船机桨匹配要求的渔船建造设计图纸。
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淘汰后申请制造渔船的,还应当提供渔船拆解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与渔船定点拆解厂(点)共同出具的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和现场监督管理的影像资料,以及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证书注销证明。
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因海损事故造成渔船灭失后申请制造渔船的,还应当提供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灭失证明和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证书注销证明。
(二)购置海洋捕捞渔船的提供:
1.被购置渔船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所有权登记证书;
2.被购置渔船的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
3.渔业船网工具指标转移证明;
4.渔船交易合同;
5.出售方户口簿或者营业执照。
(三)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船的提供:
1.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国籍证书和所有权登记证书;
2.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
申请增加国内渔船主机功率的,还应当提供用于主机功率增加部分的被淘汰渔船的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和现场监督管理的影像资料或者灭失证明,及其原发证机关出具的渔业船舶证书注销证明,并提供经确认符合船机桨匹配要求的渔船建造设计图纸。
(四)进口海洋捕捞渔船的,提供进口理由、旧渔业船舶进口技术评定书。
(五)申请制造、购置、更新改造、进口远洋渔船的,除分别按照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外,应当提供远洋渔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到他国管辖海域作业的远洋渔船,还应当提供与外方的合作协议或有关当局同意入渔的证明。但是,申请购置和更新改造的远洋渔船,不需提供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
(六)购置并制造、购置并更新改造、进口并更新改造海洋捕捞渔船的,同时按照制造、更新改造和进口海洋捕捞渔船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下列海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向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农业农村部审批:
(一)远洋渔船;
(二)因特殊需要,超过国家下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的渔船;
(三)其他依法应由农业农村部审批的渔船。
第十三条 除第十二条规定情况外,制造或者更新改造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批。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购置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由买入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审批。
其他国内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的申请、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 制造、更新改造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范围内,通过淘汰旧捕捞渔船解决,船数和功率数应当分别不超过淘汰渔船的船数和功率数。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和小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不得相互转换。
购置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随船转移。国内海洋大中型捕捞渔船不得跨海区买卖,国内海洋小型和内陆捕捞渔船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买卖。
国内现有海洋捕捞渔船经审批转为远洋捕捞作业的,其船网工具指标予以保留。因渔船发生重大改造,导致渔船主尺度、主机功率和作业类型发生变更的除外。
专业远洋渔船不计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由农业农村部统一管理,不得在我国管辖水域作业。
第十五条 渔船灭失、拆解、销毁的,原船舶所有人可自渔船灭失、拆解、销毁之日起12个月内,按本规定申请办理渔船制造或更新改造手续;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由渔业主管部门收回船网工具指标。渔船灭失依法需要调查处理的,调查处理
4. 船舶拆解政策会取消吗
一定还会有补贴的。这样做有益环境保护,减少污然。
5. 船舶拆解补助
除去拆解费200元左右一吨,大概1600左右一吨。
6. 船舶拆解施工方案
船型开关的两边各有一个固定卡,在拆卸时只需要将两个固定卡同时向内挤压然后从面板内侧向外侧轻压开关整体即可取下。或是采用暴力拆卸将两边的固定卡用尖嘴钳掰断,然后从面板内侧向面板外侧轻推即可取出。
7. 老旧船舶拆解计划新政
《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日前发布。《方案》明确,中央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按1500元/总吨的基准,对在2013年至2015年提前报废更新的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进行补助,以加快船舶工业结构调整,优化船队结构,促进节能减排。
分析人士指出,鼓励老旧船舶提前报废更新,有望给航运业和船舶制造业带来利好,拆船补贴在短期内可以有力缓解部分船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
补助基准提升至1500元/总吨
根据《方案》,补助金额将根据船舶类型、提前报废年限等因素,结合基准补助金额(1500元/总吨)综合确定,补助资金按各50%的比例分别在完成拆船和造船后分两次发放。
适用该《方案》的船舶应符合五个条件,即于201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船舶所有权并持有有效的船舶登记证书和检验证书;具备有效的国内沿海、国际远洋运输经营资格;单壳油轮不小于600载重吨,其他运输船舶不小于1000载重吨;按规定的强制报废船龄或单壳油轮限期淘汰时间提前1年至10年(含1年、10年)拆解;在交通运输部认可的国内船舶拆解企业拆解完毕。
此前,交通部等四部委曾于2010年出台《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实施方案》。但是由于申请拆船补贴的要求过于严格,比如限期拆解周期较短、限期订造新船等条件,政策实施效果并未达到预期。
与2010年方案相比,今年的《方案》将补贴基数由2010年的1000元/总吨提高至1500元/总吨,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拆解年限由2010年的提前2-10年放宽至提前1-10年。2010年方案还规定必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建成新船才能获取补贴,而此《方案》未对更新船舶建造时间期限进行要求。
不过,此次延续了2010年方案限定的中国籍船舶、吨位不小于原报废船舶,须取得中国船级社的入级证书等条件。由于具体细则还没有出台,许多航运企业对于《方案》的实施效果也还在猜测中。
企业可选择新建船舶类型
中国船东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守国表示,“《方案》的出台,对航运企业肯定有正面影响,有利于航运企业调整运力结构,通过更新建造节能环保船舶可以降低企业成本。”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张新龙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此次《方案》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首先,老船经济性不足,船东本来就有旧船要淘汰,也有订造具有经济性的节能环保船舶的需求。同时,《方案》将增加船厂的新船订单,有利于化解过剩产能,对船东和船厂都有利。
张新龙说,《方案》的最大亮点,就是“航运企业可将全部拆解和新建造船舶的总吨分别合并后对应计算”,“新建船舶类型由企业自主选择”。这就意味着,航运企业可拆除3条5万吨小船,再建造一条15万吨的大船。同时还可以拆除集装箱船,再建干散货船。这对于化解航运业过剩运力、调整运力结构有积极作用,也符合现在船舶大型化的趋势。
张新龙表示,据最新统计,目前国内四大航运公司潜在淘汰规模约2000万载重吨,按1500元/总吨的补贴基准换算,全行业补贴金额将达200亿元。
分析人士认为,老旧运输船舶的提前报废更新,有助于缩短船舶行业周期,对船舶制造业将形成直接利好提振。上述政策有望给中船股份、舜天船舶、中国船舶、中远航运、中海发展、亚通股份等A股船舶制造公司和航运企业带来利好。
8. 船舶拆解政策规定解读
《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按1000元/总吨的基准,对在2013年10月至2015年期间提前拆解的内河老旧运输船舶进行补助。
补助标准根据所拆解的船舶确定,按公式“单船补助金额=补助基数×船舶总吨×船龄系数×船舶类型系数”计算,补助基数为0.15万元。
9. 船舶拆解政策规定文件
船舶垃圾系指产生于船舶正常营运期间并需要持续或定期处理的垃圾。
其中包括各种食品废弃物、生活废弃物和各种作业废弃物、所有塑料制品、货物残余、焚烧炉灰渣、食用油、渔具和动物尸体,但本公约其他附则中所规定的或列出的物质除外。
垃圾不包括在航行期间进行捕鱼活动或者水产养殖活动获得的鲜鱼及其各部分,该水产养殖活动涉及将鱼包括贝类运至养殖设施内放置,以及从该类设施内将收获的鱼包括贝类运至岸上供加工。
10. 拆解船舶需要什么手续
《方案》规定凡符合有关管理规定的水泥质运输船舶所有人可申请拆解报废补贴,补贴标准为:水泥质拖轮,量吨甲板长(米)×1000(元/米);水泥质挂浆机船,量吨甲板长(米)×200(元/米);水泥质驳船,量吨甲板长(米)×150(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