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防污染设备维护与管理
从大的方面来说,主要对污油污水的处理。油水分离器对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进行处理,船上的粪便柜进过投药后对生活产生的污水进行处理,使之满足排放标准。
另外,船上还要按规定要求配备其他防污应急设备,如便携式水泵、塑料铲、扫把、吸油毡、油桶、化油剂、木屑等等。
小的方面来说,船舶各种设备底部的集油槽、甲板上泄水口的塞子等等,都属于防污设备。
2. 船舶防污染装置
根据海船舶〔2010〕61号 关于发布《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拟停航船舶(系指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计划连续停泊30天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进入指定或划定的停泊水域之前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书面办理停航报备手续。办理停航报备手续的船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停航书面申请(申请中应明确说明船舶拟停泊地点、值守船员配备情况等); (二)船舶签证簿(如适用); (三)船舶国籍证书(如适用); (四)所有权证书或所有权取得证明文件; (五)船舶停航已报备相关部门的书面材料(如适用); (六)值守船员适任证书(或内河水手机工的服务簿); (七)已进行洗舱、测爆合格的书面证明(如适用); (八)主动力缺乏或操作受限已报备海事管理机构的书面证明(如适用); (九)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 (十)管理人保证落实船舶停泊期间安全与防污染要求的书面声明。
3. 船舶防污染设备维护与管理规定
1,含油污水要经过油水分离器处理,确保含油量小于25ppm,在离陆地25海里外,航行中排放。
2,垃圾要进入焚烧炉焚烧。
3,生活污水要经过生活污水处理器处理,在离岸3海里外,航行中排放。
4. 船舶防污染设备的操作程序和维修保养工作
4.1.1 暖机:结合本船主机性能、特点以及机舱设备的配置,在停泊期间或开航前的适当时间视情(或根据需要)对主机加温,使机体保持一定的温度,以利于主机的启动及减小主机启动时的热应力。
4.1.2 开启主机报警系统(若有),避免在备车过程中因人为失误出现不安全因素甚至造成事故。
4.1.3 确认滑油系统油位、油压,视情调整;各非强力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4.1.4 确认冷却系统水位、水压正常,视情调整。
4.1.5 确认燃油系统日用油柜油位,视情补给并及时放残(水);确认燃油泵运转正常、压力稳定,视情调整;确认启动用油种(一般为轻柴油),视情转换油阀。
4.1.6 确认压缩空气系统的主启动空气瓶压力充足,视情启动空压机补气并及时对气瓶放残;确认控制空气压力在规定范围,并视情调整。
4.1.7 盘车:结合本船主机性能、特点以及机舱设备的配置,视情(或根据具体机型的需要)使曲轴回转适当时间(电动一般运转5-10分钟)或转数(手动一般2周以上),从而使气缸壁和各润滑表面得到预润滑。
4.1.8 冲车:事先应征得当值驾驶员同意,确认人员远离示功阀。切勿在人员上下船期间冲车。冲车过程中如有大量的油、水冲出,应查明原因,避免对机件造成重大损伤。
5. 船舶防污染知识培训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维护海域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1]管辖海域、海港内的一切中国籍船舶、外国籍船舶、及船舶所有人和其他个人。
第三条
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环境的主管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以下简称港务监督)。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海港内的一切船舶,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毒物质。
第五条
任何船舶不得向河口附近的港口淡水水域、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上自然保护区排放油类、油性混合物、废弃物和其他有毒物质。
第六条
船舶发生油类、油性混合物和其他有毒害物质造成污染海域事故,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污染,并尽快向就近的港务监督交书面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七条
船舶发生海损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海洋环境重大污染损害的,港务监督有权强制采取避免或减少这种污染损害的措施,包括强制清除或强制拖航的措施。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肇事船方承担。
6. 船舶防污染设备有哪些 各自作用
知道飞机有机长,和机械师吧,轮机长相当于总机械师(俗称老轨),大副相当于第一副机长。船长相当于机长。轮机长大副都要听船长的。
大管是第二机械师(俗称二轨)二管是第三机械师(三轨)三管是第四机械师(四轨),二副相当于第二副机长,三副相当于第三副机长。 由于船上人多,机器多。每个人都有自己分配的工作,船长主管全船所有的工作权力大责任也大,大副主管驾驶的(和开船有关的)全部工作。
轮机长主管轮机的(和机械有关的)全部工作大管,管理和螺旋桨连接的一切推进机械(俗称主机),舵(不解释),等等。
二管管理,发电机,空压机,分油机,等。
三管管理和生活有关的泵,锅炉,以及防污染设备。
二副主管海图,通讯导航设备。(比如雷达,卫星电话,GPS)三副管理全船消防救生设备。
7. 船舶防污染设备维护与管理规范
根据海船舶〔2010〕61号关于发布《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拟停航船舶(系指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计划连续停泊30天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进入指定或划定的停泊水域之前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书面办理停航报备手续。 办理停航报备手续的船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停航书面申请(申请中应明确说明船舶拟停泊地点、值守船员配备情况等); (二)船舶签证簿(如适用); (三)船舶国籍证书(如适用); (四)所有权证书或所有权取得证明文件; (五)船舶停航已报备相关部门的书面材料(如适用); (六)值守船员适任证书(或内河水手机工的服务簿); (七)已进行洗舱、测爆合格的书面证明(如适用); (八)主动力缺乏或操作受限已报备海事管理机构的书面证明(如适用); (九)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 (十)管理人保证落实船舶停泊期间安全与防污染要求的书面声明。
8. 船舶防污染设备的管理
安全管理手册、船舶安全手册、航海日志、法定的其他海事文件和证书、航行文件、甲板操纵、机仓操纵、应急程序、防污染措施、通讯程序、船舶与机器维护计划、安全设备表、船员训练计划等。
9. 船舶设备维护保养
作为船舶的重要甲板机械,船舶锚机在船舶上使用非常广泛。船舶锚机安装在船舶首艉部主甲板上,供船舶起锚、抛锚系缆时使用。锚机是确保船舶安全航行、停泊作业等不可缺少的航行设备设施。无论是豪华游轮、军用舰艇还是码头趸船都必须配置相应的锚机,以保证船舶能够正常航行和停泊。锚机对船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船舶锚机按驱动形式可以分为:人力、机械、液压和蒸汽等几种。目前使用最为广泛的锚机主要是机械锚机和液压锚机。笔者以下探讨这两种锚机在实际工作中维护管理方面的注意事项
10. 船舶防污染设备维护与管理专业
海务主管工作职责
岗位职责:
1.负责具体船舶的安全、保安、PSC检查、MLC2006及船舶内审和外审,向部门经理报告。
2.负责船舶货物安全操作,确保安全装货和卸货。负责制订、修订公司有关海务管理、外部检查和船舶驾驶、甲板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负责收集IMO、主管机关、船级社和海运行业组织的有关法规、文件出版物及其修正案等SMS信息,并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根据体系与信息的符合情况向安监部提出体系修改建议
4.各类外部检查信息、资料最新动态及要求的收集,及时向岸基各部门及船舶发布,并提出实施要求。
5.协助船员部工作,对上船甲板部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和派前培训。
6.负责各类外部检查监控、指导工作,督促各船舶做好预检和缺陷改正工作,并负责检查情况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7.负责重点航区、水道、港口等资料的收集,新辟航线、新港口和新航道安全航法的论证和审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研讨与安全管理有关的特殊问题,总结推广安全航行经验。
8.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船岸联合应急演习计划和组织应急训练。
9.负责一般及以上海损、火灾和污染等事故的处理、调查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对有争议的海事,负责组织调查复议;指导对一般以下海损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按时汇总统计、填报事故报表;及时通报一般及以上事故处理情况。
10.负责对船舶动态的24小时监控和气象信息的收集发布,将动态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保持船岸通讯渠道畅通,并负责船舶营运数据的统计.
11.协助船员部完成所管船舶甲板部船长级别以下船员面试并并将船长、大副级船员报总经理审核。跟踪船员动态,完成船员派前培训及在船考核。
12.确保船队管理软件ABSN5有效运行。
11. 船舶防污染法规与技术
去看看MARPOL 公约吧,里面有各类排放物的排放标准,摘录一段生活污水的给你:
1,船舶在距最近陆4 海里以外,使用主管机关按照第3(1)(a)条所批准的设
备,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排放未经
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
顷刻排光,而应在航行途中,船舶以不小于4节 的船速航行时,以中等速率排
放;排放率应经主管机关根据本组织制定的标准予以批准;或
2, 船舶所设经批准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正在运转,该装置已由主管机关验证符
合本附则,3(1)(a)(i)条所述的操作要求,同时
(!) 该装置的试验结果已写入该船的《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 !)另外,排出物在其周围的水中不应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也不应使水变色;或
3, 船舶在某一国家所辖的水域内,按照该国可能施行的较宽要求排放生活污水。,如生活污水与具有不同排放要求的废弃物或废水混在一起时,则应适用其中较为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