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船舶报
船舶进港电子签证申报超过24小时,可以再等一天,或者重新申报船舶进港电子签证。
关于船舶进港电子签证的申报规定,根据官方网站显示,主要有以下规定: 自 2016 年12 月1 日起,我国境内内河航行船舶全面实行进出港电子签证,船舶可以直接在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或船舶远程电子签证APP上申请进出港签证。注册时,需要填写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非营运船舶不需要)等相关信息。手机号码为接收业务办理信息提示及验证的唯一途径,务必不要填错。注册完成后的船舶,可通过海事电子签证服务网或者手机应用程序进行申报。按规定填写并提交船舶动态、货物装载、在船人员、规费缴纳等相关信息,等待海事部门审批。海事部门审批完成后,船方要将船舶动态、货物装卸、在船人员等信息,以及审批结果和审批单号,准确记录在船舶签证簿中。船舶进港电子签证申报超过24小时,申请资格会被取消。可以选择24小时过后再次提交申报或者选择重新申报新的船舶进港电子签证。2. 中国船舶报在线阅读
尽快向审核部门说明情况,申请更正信息。
3. 中国船舶报社待遇
船舶重工的待遇,一线员工的待遇是挺低的,基本工资就3000块钱。
4.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管理规定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本规定所称船舶管理业,是指船舶管理经营人根据约定,为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供下列船舶管理服务:
(一)船舶机务管理;
(二)船舶海务管理;
(三)船舶检修、保养;
(四)船员配给、管理;
(五)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
(六)其他船舶管理服务。
第三条 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和国家其他规定对船舶管理业实施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船舶管理业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资质
第五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符合本规定的管理人员;
(三)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体系;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交通部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取得航运或航海、船舶、船机及其他相关专业中等专业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交通部认可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 经营国内沿海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丙类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经营内河船舶管理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中应至少有一人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船长、轮机长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其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应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二等船二副、二管轮以上职务的适任证书。
第八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一)筹建或开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组织章程;
(四)名称登记证书;
(五)验资证明;
(六)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七)符合国家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定的证书;
(八)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第九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应当提交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第十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可以直接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要求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也可以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规定的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由其转送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十五日内,核实有关证件,确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的有效性后,将有关证件的原件退给申请人,将申请书和有关证件的复印件报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筹建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筹建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筹建批准文件;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经批准同意筹建船舶管理企业的,申请人应当在一年内完成筹建,但在筹备期间,不得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船舶管理业经营开业申请书和有关证件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批准开业的,发给《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并报交通部备案;对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应当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依法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变更登记及其他法定手续后,方可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领取《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后,应当在开业前十五日内将《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送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扩大经营范围,应当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提前三十日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报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船舶管理经营人的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提前十五日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五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歇业或者停业,应当向原批准机关、所在地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 经营行为
第十六条 经营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在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与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签定船舶管理合同后,应将船舶的名称、国籍、船舶类型、总载重吨、船籍港,及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的名称、住所等情况报所在地和船籍港的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根据船舶管理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
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有关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义务,不因将船舶已委托给船舶管理经营人管理而改变。
第十九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所管理的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必须接受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的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 经营船舶管理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低于正常、合理水平的价格提供船舶管理服务,妨碍公平竞争;
(二)在会计账簿之外暗中给予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回扣,承揽船舶管理业务;
(三)滥用优势地位,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四)允许不具备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从事船舶管理业务;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一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应当按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业务统计资料。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船舶管理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安全、船舶污染水域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本规定,不履行有关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的法定义务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接受船舶管理监督检查,应当如实提供必需的凭证、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船舶管理经营人开业后达不到规定经营资质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的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船舶管理业;
(二)超越经营范围经营船舶管理业;
(三)强行限制他人选择其他船舶管理经营人提供船舶管理服务。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履行备案手续;
(二)不报送有关业务资料。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二○○一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5. 中国船舶报告系统
一、海事电子签证怎么办理
1、进入“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
2、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时,填写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非营运船舶不需要)等相关信息。
3、完成注册。勾选下方“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立即注册,即可完成电子签证注册。
二、什么是电子签证
电子签证又称“e-visa”,是指把传统的纸质签证“电子化”,以电子文档形式将护照持有人签证上的所有信息储存在签证签发机关的系统中。电子签证办理成功后,将签证打印即可使用。
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在实际中我们就要知道具体的办理流程,才能成功进行办理。对于海事电子签证不清楚的人就要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6. 从哪里呢买到中国船舶报
这里的船舶报告一般指的是船舶进出港之前,提前四小时通过手机里的专用APP,通过选择进出港的海事部门,向海事部门报告进出港。
如果船长忘记了密码,可以通过“找回密码”重新设定,重新设置的密码一定要记住,可以在本子上记下来。如果实在不会操作,也可以把AIS识别号告诉码头上的船舶代理,他们可以帮你代报。
7. 中国船舶报属于中央媒体
海洋常规调查是获得海洋要素数据的基本手段。海洋常规调查数据是不可缺少的作为最终参考标准,以校正海洋遥感和数值模拟等方法的结果,需要充分利用它内在的价值。
广义的海洋常规调查数据包括海洋台站测量、海洋浮标测量、船舶报数据等观测手段获得的数据。根据不同的观测目的,这些数据的精度可能有所差别,在具体使用时需要区分对待。
8. 中国船舶报社是央企吗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国家会对这些事业单位予以财政补助,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自主事业单位,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按行业分类别,大致分为教育、科研、勘察设计、勘探、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农林牧水、交通、气象、地震、海洋、环保、测绘、信息咨询、标准计量、知识产权、进出口商检、城市公用、物资仓储、社会福利、经济监督、机关后勤及其他25个行业类别。
二是按资金的来源进行分类,可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没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或收入较少,各项支出全部或主要靠国家预算拨款的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一定数量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但还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支大于收的差额需国家预算拨款补助的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稳定的经常性收入,可以抵补本单位的经常性支出的单位)。
三是按性质和特点分类,可分为具有非政府公共机构性质的事业单位,如社会科学联合会、社会科学院、基础理论研究所、图书馆、博物馆、计划生育协会等;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养老院、大专院校、中小学校、重要的医疗卫生单位、疗养院、考试管理中心等;具有生产经营性和能力的事业单位,如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科研院所、广播电视台、报纸、刊物和出版社、城市公用方面的市政管理、房产管理、园林设计等单位。
以下,就主要类别进行简介:
1.教育事业单位。作为从事各种公共教育教学以及为教育教学提供指导和服务的各类社会公益性组织,教育事业单位是我国各类人才的最大输出港,是现代化建设的基础,事关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教育事业单位是我国事业单位的主体,目前其工作人员规模达到约1404万人,大约占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模的一半。
教育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基础教育单位,如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等;中等教育单位,如各类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技工学校等;高等教育单位,如各类大专院校、独立设置的研究生院(部)等;成人教育单位,如各类干部管理院校、教育(进修)学院、党校、团校、职工大学、夜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学校、讲师团、各类培训中心等;特殊教育单位,如各类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教会学校等。
2.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是指社会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健康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等的组织机构。卫生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规模目前约452万人,占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规模的17%左右。
卫生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医疗事业单位,如各类医院、卫生院、保健院(站)等;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类地方病防治院(所)站、防疫站(所)、检疫所(站)等;血液事业单位,如采血中心(站)、血库等;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中心(站)、妇幼保健院(所、站)等;卫生检验事业单位,如药品检验所(站)、食品检验所(站)等;卫生监督单位,如卫生监督所、站等。
3.农业事业单位。农业事业单位是指向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业提供公益服务以及从事农林牧渔水等行业资源的开发、保护和技术推广服务的组织机构。
农业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单位,如农业技术推广站、农经站、林业站、水利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农业机构推广站等;良种培育事业单位,如种子(苗圃)站、实验(养殖、试验)站、良种配种站等;综合服务事业单位,如土肥站、水土保持站、植物(森林防灾)保护站(所)、农业(林业)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等;动植物防疫检疫事业单位,如动植物防疫(站)、检疫所(站)等;水文事业单位,如水文勘测站、水流域管理(所)、水文站等。
4.科技事业单位。作为对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体系的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直接或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性或公益性服务的组织机构,科技事业单位是我国庞大事业单位的组成部分。
科技事业单位主要包括:自然科学研究单位,如基础型科研院所、应用型科研院所等;社会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如基础理论研究院所、人文历史研究院所、综合性科学研究单位。
5.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艺术、图书文献、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制作、音像品制作以及其他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生活需要而进行创作、演出或展览活动和为群众性文化活动提供场馆服务的组织机构。
文化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演出事业单位,如各类演出团(院、队)等;艺术创作事业单位,如艺术创作院所、艺术制作中心、音像影视制作中心等;图书文献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档案馆、文献情报中心等;文物事业单位,如文物保护站、文物考古队(所)、博物馆、纪念馆等;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宫)、青少年宫、俱乐部等;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如广播电台(站)、电视台、转播台(站)等;报刊事业单位,如各类报社、期刊社等;编辑事业单位,如各类编辑部、党史编纂室、地方志编纂室等;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如各类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社、新闻中心、新闻社等。
6.体育事业单位。体育事业单位是指从事体育竞技比赛和为体育竞技比赛及群众性体育活动提供培训和场馆服务的组织机构。
体育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体育竞技事业单位,如各类运动队、俱乐部等;体育设施事业单位,如各类训练基地、比赛场馆等。
7.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城市公用事业单位是指从事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护、管理以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管理并提供相关公益服务的组织机构。
城市公用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园林绿化事业单位,如园林绿化队(站)、公园、游乐园等;城市环卫事业单位,如环卫所、清洁卫生队(站)、管道疏通队(站);市政建设事业单位,如市政工程队、市政工程维护队等;房地产服务事业单位,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屋建设服务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安全鉴定所(站)等。
另外,城市的公共交通、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在很长时间内也在这一范围内。
8.交通事业单位。交通事业单位是指承担公路、航道建设维护、管理和交通规费征收任务,并提供相关公益服务的组织机构。
交通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公路建设维护事业单位,如公路养护段(站)、公路工程监理站(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公路管理局(处、所).等;公路运输管理事业单位,如公路运输管理局(处、所)、汽车检测中心(站)等;交通规费征收事业单位,如稽查征费管理局(处、所)等;航务事业单位,如航务港监船舶检验局(处、所)、航道养护段(站)、救助打捞队等。
9.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是指从事关乎社会福祉的公益事业,为社会上的离退休人员、鳏寡孤独人员和残疾人提供服务的组织机构。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主要包括:福利事业单位,如养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等;康复治疗事业单位,如干休所、荣军院、疗养院、休养所、伤残军人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用品供应站等;殡葬事业单位,如殡仪馆、火葬场等。
10.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是指承担机关事务性工作以及为机关工作和生活提供各类后勤保障服务的组织机构。
机关后勤服务事业单位主要包括:食堂、水电班、车队、小卖部、门诊部、医务所等;修缮事业单位,如修缮队等;文印通讯事业单位,如总机班、文印室、印刷所等;接待服务事业单位,如招待所、宾馆等。
11.社会中介事业单位。社会中介事业单位是指运用一定手段,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公民等提供法律、政策、信息和技术咨询以及为人才、执业资格评估等提供服务的组织机构。
社会中介服务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信息咨询事业单位,如信息中心、咨询服务中心(站)等;技术咨询事业单位,如技术创新中心、技术交流中心、计算机中心(站)等;职业介绍(人才交流)事业单位,包括职业介绍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事业单位,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价格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版权事务所、交易所等。
此外,还有气象、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知识产权保护以及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电力监管等各类独立监管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