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网船舶年检(船舶特检与年检)

2022-11-22 08:33 点击:281 编辑:邮轮网

1. 船舶特检与年检

不同车辆其年检费用是不同的,且各地年检费用也有所区别。

以小型客车为例,年检需要缴纳的费用是:(北京地区为例),检测尾气费用:75元;安全检验费用:36元。正常情况200元以内

以下仅供参考:

1.机动车检测费 100元

2.车辆基本工本费 30元

3.灯光调试费 40元

4.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拓印费 20元

5.其他杂费如洗车、复印等等 10元

6.尾气调试费 60元

7.尾气调试服务费 40元

8.代办服务费 300元

2. 船舶特别定期检验

  船舶检验

  验船机构对船舶进行的技术监督检验。其目的是促使船舶具备安全航行的技术条件。船舶检验一般分为:船舶制造检验、初次检验、特别检验、定期检验、年度检验、临时检验、船舶入级检验、船用产品检验以及其他公证检验等。各种检验的范围和内容在验船机构的有关规定、规则和规程中均有具体规定。

  制造检验

  为使船舶在各方面满足船舶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要求,验船机构对新建船舶,从审查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开始,以及在船舶建造过程中进行检验、试验和试航,直至签发各种船舶证书为止的一系列工作。对入级船舶,制造检验又称建造入级检验。

  初次检验

  一般指未经我国验船机构监督下建造的国外船舶,为换发我国船舶证书所进行的检验。其目的是检查船舶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航行的要求。对船舶入级的检验,又称为初次入级检验。申请初次检验时,须将该船原有船舶证书、证明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提交验船机构审查。对要求取得船级的船舶,初次检验的项目、内容和要求,验船机构将根据船舶的具体情况,按"海船入级规则"的规定办理。《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规定,船舶投入营运以前的检验,也称初次检验。上述检验合格后,应签发有关的船舶证书。

  定期检验

  验船机构对营运中的船舶按规定的间隔期限对其有关航行安全的项目所进行的检验。目的在于检查船舶的技术状况及主要部分的损耗程度,以确定是否保持安全航行所必需的技术条件。根据《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和《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的规定,除初次检验外,规定相隔-定期限的检验,均称为定期检验。目前,在我国国内航行的船舶,机动船每隔四年进行一次的检验和非机动船每隔六年进行一次的检验,也称为定期检验。上述检验合格后,应签发相应的船舶证书。

  船舶入级检验

  对需要取得船级的船舶,验船机构按照《海船入级规则》的规定所进行的检验。其目的是检查船舶是否符合入级条件。船舶入级检验分为建造入级检验和初次入级检验。检验的内容在《海船入级规则》有详细规定。

  保持船级检验

  对已取得船级的船舶,为继续保持其船级,验船机构按照《海船入级规则》的规定所进行的各种检验。包括年度检验、坞内检验、锅炉检验、螺旋桨轴和尾轴检验、特别检验、循环检验。各种检验的详细要求在《海船入级规则》中均有详细规定。

  年度检验

  验船机构对营运中的船舶,在入级检验和特别检验之间或两次特别检验之间,每年所进行一次的检验。其目的在于查明船舶技术状况是否符合继续安全航行的条件。入级船舶的年度检验,自入级检验或特别检验完成之日起每周年的前、后三个月内进行一次,年度检验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在《海船入级规则》中均有具体规定。国内航行船舶年度检验的期限、项目、内容和要求,在《营运船舶检验规程》中均有具体规定。在《船舶起货设备规范》中,对吊货杆及连接于吊货杆、桅和甲板的固定零部件,起重机,绞车及其附属设备,起货设备活动零部件每年进行一次的检验,也称年度检验。上述各种年度检验合格后,验船机构在相应的证书上签证或换发新证书。

  循环检验

  验船机构对入级船舶的特别检验所采取的另一种形式。即把特别检验的项目由集中一次进行,改为按一定比例分配在两次特别检验之间有计划地进行的检验。循环检验周期不能延期,但每一周期内的个别检验项目允许适当延长。实施循环检验的好处在于减少或避免集中进行特别检验所造成的非生产性停泊,提高船舶周转率。世界各主要验船机构均开展循环检验。

  特别检验

  验船机构对具有船级的船舶,在船级证书期满后,对其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的一种检验。目的是确定船舶技术状况是否能继续保持船级的要求。特别检验的间隔期一般为四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年;对技术状况基本符合船级要求,但有某些可允许的不足处的船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缩短。特别检验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在各国验船机构颁布的船舶入级规则中均有具体规定。特别检验可用循环检验来代替。特别检验合格后,换发新的船级证书。

  临时检验

  验船机构对技术状况或用途等发生变化的船舶所进行的检验。当船舶发生海损、机损,改变航区,改变用途,更改船名、船籍港或船舶所有人,要求证书展期,以及其他原因影响船舶航行安全时,应申请临时检验。临时检验后,验船机构应发给相应的证书。

  选自锦程全球订舱中心

3. 船舶年检规定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于2020年8月1日生效实施。新版《规则》对船长20m以上的国内航行海船的检验制度、安全和防污染技术标准进行了系统修订,全面覆盖船舶种类,简化船舶检验要求,技术标准更加趋向科学合理。

新版《规则》坚持安全底线原则,结合航运发展和船舶检验实践要求,补充完善国内航行海船安全技术标准,增补海上作业自卸自吸砂船船型,优化客滚船系固要求,完善特殊构造船、敞口集装箱船、近海供应船等船舶的附加技术要求。

新版《规则》在现有国内航行海船环保要求的基础上,坚持“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全面对接船舶水污染物、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要求和有关国际公约要求,在防止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和空气污染等方面都采用行业最高标准,鼓励船舶节能减排,全面提升船舶环保水平。

新版《规则》46年来首次将海南岛至西沙海域的航区等级由远海航区调整为近海航区,促进三沙水域交通运输发展。在便利服务方面,新版《规则》将原19份船舶检验证书精简到4份,提高船舶检验整体效率。为加强旅游船安全技术水平,在兼顾游客旅游舒适性基础上,新版《规则》明确了旅游船人均观光区域甲板面积、游步甲板面积等的最低要求。

4. 船舶几年一次特检

船舶检验分三种:定期检验,中间检验,年度检验。

定期检验也叫特检,一般五年一次,不得展一期,需要做坞检;

中间检验在五年定期检验的第二至第三年之间的检验,一般结合年度检验进行,需要做坞检;

年度检验,一般每年一次,在检验日期前三个月至检验日期后三个月之内进行均可以,不需要做坞检。

5. 船舶特别检验

  船舶年度检验检验项目:  1.检验项目  (1)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 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 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 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 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 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 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 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9) 对救生衣技术状况进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检查,核对数量和存放的位置;  (10) 确认遇险信号和抛绳火箭的有效期;  (11) 确认防火控制图已按规定张贴;  (12) 核对消防用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  (13) 对固定灭火系统进行外部检查及报警试验;  (14) 对机器处所燃油舱柜、燃油泵及通风设备的遥控切断设施的检查和可行时进行效用试验;  (15) 通风筒、烟囱环围空间、天窗、门道及隧道关闭装置的操作试验;  (16) 核查消防员装备;  (17) 确认磁罗经自差校正;  (18) 检查陀螺罗经和副罗经、回声测深仪等助航设备;  (19) 船舶号灯、闪光灯的检查和试验;  (20) 航行灯的主电源、应急电源试验;  (21) 船舶号型、号旗及烟火信号的检查:  (22) 声响信号器具的检查:  (23) 主机、推进系统及辅机外部的检查,查阅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  (24) 确认机舱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畅通无阻;  (25) 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26) 检查舱底排水系统和舱底泵的动作试验;  (27) 确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仪表和安全阀的有效性;  (28) 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29) 确认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效用;  (30) 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检查;  (31) 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功能;  (32) 油船还应包括本章2.1(2) ○20 规定的适用项目:  (33) 本章 1.3 规定的适用项目。  2.检查有关证书的有效性,核查已备有所需文件。  3.年度检验合格后,应在适航证书上签署。

6. 中国船检局

中铁港航局不属于事业单位,中铁港航局属于国企。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型建筑企业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铁建港航局),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独家以货币方式出资组建,注册地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享受特区的“五减一免”和土地优惠政策。2011年8月8日在珠海正式揭牌成立。集团公司是集投资、设计、科研、施工于一体,能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大型企业,主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水利、水电、能源工程项目施工;桥梁工程施工;公路、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等,是正局级单位。

基本信息

中文名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10亿元

总部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

经营范围

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

7. 船舶年检项目包括哪些

船用电罗经需要年检,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8. 船舶特检是否可以延期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医保信息系统拟于2021年11月下旬切换至国家平台。为做好新旧系统平稳衔接,医保数据顺利迁移,将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后文简称“四险”)业务分批次暂停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原则

因业务暂停造成参保单位和个人多缴或者少缴的“四险”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予以退收或者补缴;因延期办理业务,造成个人“四险”待遇受影响的,待新系统上线后统一处理。

业务变动

01

11月1日起,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以下临柜业务办理:

1、职工、公务员“四险”在职转退休;

2、职工“四险”缴费基数补差;

3、职工“四险”个人欠费补缴;

4、职工“四险”个人补收;

5、职工医疗保险跨统筹转移接续(包括网厅申报);

6、退役士兵补缴;

7、职工“四险”往年历史缴费基数申报;

8、零星报销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紧急抢救费用、门诊特殊病费用、门诊特殊药品费用、门诊特检特治费用、生育门诊产前检查费用补贴和生育津贴的受理业务;

9、参保单位提交的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业务(在定点医疗机构申报慢性病资格认定工作正常办理);

10、关闭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的暂时不予审核。

02

11月10日起,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医保类业务及四险参保类(临柜和网厅)业务将全部停止办理,医保企业网厅和经办机构中心端自助查询机查询打印业务一直保留至系统关闭(系统关闭时间另行通知)。

03

2021年11月份的医保费用仍然在现有系统进行核定,各参保单位应于2021年11月15日前按原渠道完成医保缴费工作,以保证参保职工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和数据能够顺利导入新的医保系统。

2021年12月份的医保费用将在新的医保系统进行缴纳。

04

2021年12月1日起工伤、失业保险所有业务(临柜和网厅)恢复办理。未办理完12月份人员增减变动的参保单位请于12月10日前办理,12月10日24时系统统一核定12月份费用;12月11日至12月30日办理2022年1月份人员增减变动,12月31日24时统一核定1月份费用。

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2021年度企业职工医保不再与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同步进行,待新的医保系统上线运行稳定后,再开展职工医保2021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推迟造成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少计或者多计问题,将在基数申报后集中处理。

2021年度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待遇享受

由于系统切换会影响部分参保单位正常缴费,为保证参保人员医保待遇享受不中断,对2021年11月缴费正常的参保单位,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期将延长一个月,至2022年1月31日。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前准备。各参保单位积极配合新医保系统上线工作,主动宣传,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及时解决职工遇到的“四险”问题。

(二)及时对接,主动配合。各参保单位要认真核对单位或者人员信息,对经办机构反馈的错误信息要按期修改处理,以免新医保系统上线后影响参保人员的“四险”待遇享受。

(三)医保新系统上线任务繁重,涉及面广,部分工作具有不确定性,我们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前予以告知,各参保单位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各级经办机构联系

9. 船舶特检与年检的区别

具体还要看船舶的检验。

海船:

一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1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25年以上;

二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4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0年以上;

三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6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1年以上;

四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3年以上;五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9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4年以上;

淡水船:

一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1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25年以上;

二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4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0年以上;

三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6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1年以上;

四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8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3年以上(其中黑龙江水系的特别检验29年以上,强制报废39年以上);

五类船舶,特别定期检验船舶29年以上,强制报废船龄35年以上(其中黑龙江水系的特别检验29年以上,强制报废39年以上)。

10. 船舶特检与年检一样吗

上坡一般是做船底外部检查。

船舶一般是一年一年检,三年一中间,六年一特检。在一个特检周期内要做两次船底外部检查,一次结合换证检验进行,一次结合中间检验或者在两次中间检验之间进行。当船舶在进行年检时,如果验船师发现船舶在航行时发生搁浅等事故时,验船师认为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时,有权要求船舶上坡进行船底外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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