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绍兴市港航管理局(浙江省绍兴市地方海事局、浙江省绍兴市船舶检验局、绍兴市航道管理局)为四块牌子一套班子,属一门四牌的行政事业单位,行使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运输管理,航道建设、养护、管理,港口管理,船舶检验,水路规费征收等行政执法管理的事业性单位,隶属于绍兴市交通局,业务上受省港航管理局领导。
全市港航系统由绍兴市港航管理局及诸暨市港航管理处、上虞市港航管理局、绍兴县港航管理处、越城港航管理处、嵊州市港航管理处、新昌县港航管理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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