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向船籍港海事机构申请,经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批准后解除重点跟踪。
重点跟踪船舶是因为12个月内连续被滞留两次后由检查地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经批准后被列入重点跟踪的。目的是督促技术状况差,管理水平低的船舶改进安全投入,提升管理水平,保障船舶安全。被重点跟踪的船舶到港必查,对船舶提升安全状况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为此,海事管理机构一直运用这项要求来对待被重点跟踪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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