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3月1日0时起
至2023年6月30日24时止
闽江水域实行禁渔制度
禁渔区域:
南平市延平区市标至
福州市长乐区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
禁渔时间:
2023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止类型: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
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通知原文如下
有关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闽江水域禁渔期管理,保护天然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黄河流域以南相关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3〕1号)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发布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闽海渔〔2020〕1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福建省实施2023年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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