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航线船票退票规则
第一条 为明晰客运航线船票退票管理工作及规范退票服务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因天气原因、船舶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船班取消的,旅客可在港口发布有关停航通知之时起30个自然日内持票到原售票处或官网、【招商蛇口邮轮母港】微信服务号、支付宝生活号(下称“线上平台”)上申请办理退票,所购船票全额退款,逾期不办理。
第三条 旅客已入闸,因个人证件问题(证件过期、未带证件)被边检退回未能搭乘船班的,旅客需于乘船当日申请办理退票,收取10%手续费;香港机场或关检单位需要确认信息退回的旅客,可全额退票。
第四条 船票当日当班有效,在航班开航前1小时以上申请退票,每张按票面金额的10%收取手续费,航班开航前少于1小时申请退票的,每张按票面金额的20%收取手续费;开航后船票作废,一律不予退票。
第五条 往返套票如有一程被使用,单程满足退票时限的前提下,补齐已使用航段优惠金额,按上述退票规则,退还部分票面价格;如往返均未使用,按以上退票规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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