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卫星传输系统
1.卫星数据传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中继卫星,回传到地面处系统;另一种是直接通过地面接收站下传到地面处理系统。
2.是以信号传导到地球的,这种信号波是有很多种的,能够穿透地球大气层,在数微妙内拍摄超多的照片。
2. 卫星传输系统对外发布公告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以下简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是指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天线、高频头、接收机及编码、解码器等设施。
第三条
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定。
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的条件,由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条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国务院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企业生产,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生产。
第五条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
第六条
进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必须持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进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专用元部件必须持国务院电子工业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国务院机电产品进出口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海关凭审查批准文件放行。
禁止个人携带、邮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入境。
第七条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质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按照有关质量认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认证合格后发放;未经质量认证的,不得销售和使用。
第八条
单位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向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凭审批机关开具的证明购买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完毕,由审批机关发给《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
第九条
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条
本规定发布前未经批准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必须自本规定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依照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生产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电子工业行政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违反本规定,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三条
本规定的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商有关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卫星传输技术
其通信方式是双模式:即可以进行地面蜂窝通信,又可进行卫星通信。由于卫星功率更髙,地面站的尺寸和成本进一步减少。
利用频率更高的波段,如Ku波段和Ka波段提供更大的带宽,减少干扰,使终端更小,业务容量更大。
利用通信卫星作为中继站实现地球上点与点之间的数据传输,称为卫星通信。这是用得最多的卫星数据传输方式。
4. 卫星传输系统有哪些
四个国家,分别是美国的GPS,中国的北斗,欧盟的伽利略,俄罗斯的格洛纳斯。
1、GPS是由美国国防部研制建立的一种具有全方位、全天候、全时段、高精度的卫星导航系统,能为全球用户提供低成本、高精度的三维位置、速度和精确定时等导航信息,是卫星通信技术在导航领域的应用典范,它极大地提高了地球社会的信息化水平,有力地推动了数字经济的发展。
GPS可以提供车辆定位、防盗、反劫、行驶路线监控及呼叫指挥等功能。要实现以上所有功能必须具备GPS终端、传输网络和监控平台三个要素。
2、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以下简称北斗系统)是中国着眼于国家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主建设、独立运行的卫星导航系统,是为全球用户提供全天候、全天时、高精度的定位、导航和授时服务的国家重要空间基础设施。
随着北斗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的发展,相关产品已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海洋渔业、水文监测、气象预报、测绘地理信息、森林防火、通信时统、电力调度、救灾减灾、应急搜救等领域,逐步渗透到人类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为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伽利略卫星导航系统
欧盟于1999年首次公布伽利略卫星导航系统计划,其目的是摆脱欧洲对美国全球定位系统的依赖,打破其垄断。该项目总共将发射32颗卫星,总投入达34亿欧元。因各成员国存在分歧,计划已几经推迟。
格洛纳斯
格洛纳斯项目是苏联在1976年启动的项目,格洛纳斯系统将使用24颗卫星实现全球定位服务,可提供高精度的三维空间和速度信息,也提供授时服务。
按照设计,格洛纳斯星座卫星由中轨道的24颗卫星组成,包括21颗工作星和3颗备份星,分布于3个圆形轨道面上,轨道高度19100千米,倾角64.8°。
和GPS系统不同,格洛纳斯系统使用频分多址(FDMA)的方式,每颗格洛纳斯卫星广播两种信号,L1和L2信号。
5. 卫星传输设备
最典型的就是中国的北斗星卫星、美国GPS卫星。
卫星信息传输,是指地球上的两个或多个无线电通信站之间利用人造卫星作为中继站而进行的信息传输。
1.卫星传输通道是一个基本稳定的通道,在整个传输过程中受外界环境变化的影响相对比较小,传输电平变化一般在仅几分贝至几十分贝(晴天)。而地面微波传输通道受外界环境的变化的影响相对比较大,传输电平的变化可以大到在数十分贝。
2.卫星传输需通过卫星转发器转发,卫星上的有源转发器是一个共用资源有限器件,所以卫星传输系统是一个受空间资源制约的受限系统,相对而言地面微波不受转发资源制约,受限较小。
3.卫星传输途径远长于地面微波系统,因此,卫星传输的信息长时延是非常有异于地面微波系统的传输特点。
6. 卫星传输系统的组成
是卫星通信.卫星通信系统由通信卫星,地球上行站和地面接收站三部分组成.卫星在空中起中转站的作用.即把地球上行站发送上来的电磁波放大处理后再返送回地面接收站.地面接收站则是卫星系统与地面公众网的接口.地面用户通过接收站与通信卫星组成一个完整连接. 卫星通信的主要优点是通信范围大,每个卫星的覆盖地球127度,有三颗卫星就能实现全球通信.卫星通信不受地形的影响.建设卫星地面接收站快.可用于不同方向和不同地区的通信.
7. 卫星传输系统的功能
根据不同的标准,通信卫星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按照是否包含通信转发器,通信卫星分为:
1)无源通信卫星:仅仅用来反射无线电信号的卫星。无源通信卫星因为它的反射信号十分微弱,通信质量不佳等原因,现在早已不在开发研究。
2)有源通信卫星:拥有放大和变频功能的转发器,通过转发器转发无线电信号。1958年12月美国发射了世界上第一个低轨道试验通信卫星“斯科尔”。就是有源通信卫星。 按照通信卫星运行的轨道不同,通信卫星也可分为:
1)低轨道通信卫星(LEO);
2)中轨道通信卫星(MEO);
3)高轨道同步通信卫星(GEO)。 按照通信卫星的姿态稳定方式,通信卫星分为:
1)自旋稳定卫星:卫星通过沿固定的轴自旋的方式,保持卫星的空间定位。
2)三轴稳定卫星:通过X、Y、Z相互垂直的三个轴,来保持卫星的空间定位。 按照通信卫星使用的业务频段,通信卫星可以分为:
1)单频段卫星:通信卫星采用UHF、L、S、C、X、Ku、Ka等固定的频段。
2)多频段综合卫星:采用两种频段或两种以上频段的通信卫星。 按照通信卫星的服务区,通信卫星分为:
1)国际通信卫星
2)区域通信卫星
3)国内通信卫星 按照通信卫星的服务对象,通信卫星分为:
1)商用通信卫星
2)军用通信卫星
3)科学试验通信卫信 按照通信卫星的专业用途,通信卫星分为:
1)直播卫星:直接向公众转播电视、广播节目。
2)海事通信卫星:用于海上、空中和陆地间通信,兼顾救援和导航任务。
3)跟踪和数据中继卫星(TDRSS):用于航天器与地球站之间的测控和中继传输数据信息;能够对高、中、低轨道的航天器进行测控。
4)导航定位卫星
5)遥感卫星。
8. 卫星传输系统编码器工作原理
天眼是个监控系统,天眼监控,是国内最早从事网络摄像机研发的,现在已成一个数字监控的行业的统称。前身是香港科技大学的研究所,1997开始从视频压缩的研究,1999年,开发出国内第一台基于MPEG4压缩的网络视频编码器,2001开发出H.263压缩格式的网络摄像机,是行业标准的参与制定者。通过和TI和海思厂商良好的合作关系,不断推出领先行业的高清监控。
9. 卫星传输系统评估
这卫星是利用遥感器从空中来探测地面物体性质的,它根据不同物体对波谱产生不同响应的原理,识别地面上各类地物,具有遥远感知事物的意思。
也就是利用地面上空的飞机、飞船、卫星等飞行物上的遥感器收集地面数据资料,并从中获取信息,经记录、传送、分析和判读来识别地物 作用:可广泛应用于科学研究和工农业生产领域,包括国土普查、石油勘探、铁路选线、海洋海岸测绘、地图测绘、目标点定位、地质调查、电站选址、地震预报、草原及林区普查、历史文物考古等多个领域.遥感卫星图像检索数据库所提供的数据服务为我国遥感应用各相关领域实用化、产业化发展,特别是在农业估产、林业调查、土壤、水文、地质分析、海洋环境监测、城市土地利用、国土资源调查、多种自然灾害监测与评估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10. 卫星通信传输
1、手机是靠地面基站传输信号的。
2、采用移动与联通公司GSM制式的SIM卡的手机,是通过GSM基站信号与手机传输.采用联通CDMA制式的SIM卡的手机,则是通过相应的CDMA基站与手机进行传输。电信与网通公司的“小灵通”,是通过TD-CDMA基站进行信号传输。
3、基站之间,一般是通过光纤电路、微波电路来实现组网。当时中国移动通信考虑成本和覆盖问题没有采用卫星传输。因为如果使用卫星在中国上空需要发射47颗轨道卫星才能辐射到全国的。要想进入别的国家还要相应发射卫星的。
4、国际电路,目前主要是光缆电路。只有海事卫星等用于专用的通信,如两极地区的通信。
11. 卫星传输系统组成部分
卫星的种类及作用:
1、气象卫星:
用来监测云层气象信息,提供最新的气象情况以及长期的气象分析。我国气象卫星有极轨和静止两个系列。极轨卫星围绕南北极跨越赤道飞行,飞行一圈约102分钟,轨道高度830公里左右。
卫星所经过地点的地方时基本相同,所以也称为“近极地太阳同步轨道卫星”,它的优点是可以对全球任何地点进行观测,主要用于天气预报、生态、环境监测以及气候变化研究。军事卫星:主要用于军事目的,对重要军事目标进行监视。
2、通信卫星:
主要为民用,提供各种通信用途,例如电视广播、IP通信网、电话网等等。通信卫星采用了Ka 频段、激光通信和电推进等一系列新技术,通信总容量超过20兆比特/秒;
从而超过了我国此前研制的所有通信卫星容量的总和,这标志我国卫星通信进入高通量时代,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自主通信卫星宽带应用,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的空白资源卫星:主要用于资源探测等等。
3、低轨卫星:
低轨道卫星的轨道高度为200—2000千米,在这个高度范围内的卫星即是低轨道卫星。
一般是由多个卫星构成的、可进行实时信息处理的大型卫星系统,可以实现通信、遥感、导航等功能。星座规模群体产生的效益,可能超过功能全面、性能突出的大卫星。
低轨道卫星也用于手机通讯,卫星的轨道高度低使得传输延时短,路径损耗小。多个卫星组成的通讯系统可以实现真正的全球覆盖,频率复用更有效。
蜂窝通信、多址、点波束、频率复用等技术也为低轨道卫星移动通信提供了技术保障。低轨道卫星是最新最有前途的卫星移动通信系统。
4、军事卫星:
可为地面战车、飞机、水面舰艇、地面部队甚至单兵提供精确位置、速度和时间信息,并能为导弹和炮弹精确制导,大大提高武器的使用效率。
军事卫星要求具有迅速、准确、保密、连续、灵活等优点,所以常采用自适应天线调零、星上处理、星间链路等先进技术,以便提高可靠性、生存能力、抗干扰性等,减少对地面站的依赖,为作战所需的大容量、快速信息传递发挥关键性作用。
5、资源卫星:
地球资源卫星是一种中等高度的“太阳同步卫星”,它的近地点是905千米,远地点是918千米,所以轨道是近于圆形的;每103.267分钟它就由北向南,又由南而北地围绕,地球一周,一天要转14圈,每隔25秒钟就“拍”一张相片。
地球资源卫星上带有两种“摄影”仪器(称为传感器),一是反光束导管电视摄像仪,类似电视摄像机;另一种是多光谱扫描仪,能把地面反射上来的电磁波按波长分开,记录下来。
这些仪器接收到的光讯号都经过转换,变成电压讯号记录在磁带上,等到卫星经过地面接收站上空,地面站又用磁带把它发射回来的电压讯号记录下来,再经过电子计算机处理,把它变成光学讯号,在感光材料上重新成像,这就是卫星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