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航行设备
船舶配备了AIS 设备以后,设备一方面需要向外发送本船的相关信息,同时也要接收在VHF
有效作用距离之内其他船舶的信息。接收到的信息一方面用文字的方式表示出来,另一方面可以
形象地用雷达图表示,AIS 船舶全部用三角符号“△”表示,直观地显示船舶的相对位置,和运
动方向,在电子海图上,可以用矢量线表示船舶的速度,必要时利用尾迹线表示船舶航行的痕迹,
船位数据取自GPS 乃至差分GPS,其精度很高。要是在AIS 设备上选择一个目标或者在电子海
图中从船舶标志处用鼠标点击一下,便可瞬时显示对应的船名、呼号、MMSI 注册号以及航向、
航速、CPA、TCPA 等重要的航行信息,驾驶员了解了这些信息后,就可以非常方便地判断周围
其它船舶的运动情况,确保航行安全,同时在进行相互通信可以直呼其船名,信息交流非常方便。
AIS 工作在VHF 航海频段,国际电信联盟1997 年无线电大会指定了161.975MHz(87B 频道)
和162.025MHz(88B)频道二个VHF 频率作为AIS 工作频道。就完成通信而言,一个无线电频道
已经足够了,但是为了防止干扰和转换频道时造成通信损失,每个AIS 站均使用二个频道进行
收发。
除人工干预外,AIS 应答器都工作在自主连续模式,发射方式是9.6Kb GMSK FM 带宽25KHz
或者12.5KHz 数据采用HDL 包协议。
根据船— 船通信这样的实际条件,AIS 使用了自组织时分多址技术(SOTDMA)这一核
心技术。根据IMO 的AIS 性能标准对要求船舶报告的容量的要求,系统每分钟应有2000 个时
隙,但实际上,系统的设计是每分钟4500 时隙,每一帧60 秒,即每60 秒钟建立2250 个时隙,
每个时隙约26.67ms, 可传输256bits 的信息,每个AIS 站的船舶报告根据信息的容量自动选择一
到三个时隙,分一帧和数帧发射或接收AIS 信息。系统实时动态地调整信道分配
具体工作中,在一个AIS 站开始发送之前先要对当时信道的使用状态观察一段时间,搞清
时隙使用情况,然后可以选择未占用的时隙,标明需占用的帧数,再发送数据,各AIS 站持续
地保持同步,可避免发送时间重叠,新加入AIS 站也不会发生冲突。在数据链负荷超过理论值
的90%时,新加入的站可以占用距离最远的台所遥的时隙,从而保证系统有很的过载能力。
自组织分时多址技术可以自动解决本台与其他台的竞争问题,即使系统过载、通信仍能保持
完好;系统每分钟可以处理2000 个以上报告,本船接收到的数据间隔2 秒可以更新一次。
AIS 对DSC 向下兼容,因此岸基的GMDSS 系统可以对装备AIS 的船舶进行识别、跟踪和
控制。
AIS 采用VHF 频段,它的覆盖距离与其他VHF 设备一样,电波直线传播。距离取决于天线的高
度,在海上通常为20 海里左右。由于其波长较雷达长,波的绕射以及衍射作用较强,所以“可
视距离”较雷达要好,在地面上的障碍物不太高的情况下,能“看到”障碍物或岛屿背面的AIS
站。借助于中继站,可以显著扩大船台和VTS 站的覆盖范围。
2. 船舶航行设备中英文
Drone意思是无人驾驶飞机。 UUV指的是无人水下航行器,潜航器无人水下航行器技术是指应用于无人水下航行器,保证其能够顺利执行各种使命的技术。 目前已确定了六项关键技术,即长续航力推进/能源、水下通信、大地和相关导航、任务管理/控制、传感器和信号处理以及航行体设计。 【补充】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英文缩写为“UAV”,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操纵的不载人飞机。 从技术角度定义可以分为:无人固定翼机、无人垂直起降机、无人飞艇、无人直升机、无人多旋翼飞行器、无人伞翼机等。
3. 船舶航行设备维护表
一、船舶应在海事管理机构指定或划定的锚地、停泊区内停泊,不得在主航道以及桥区、叉河口等水域锚泊;
二、船舶锚泊期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妨碍他船的正常航行。
三、船舶停航前,应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重要机器、设备随时可用。
四、船舶锚泊期间应按规定留有足够的值班船员,船员值班应当注意收集天气、水位的变化,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应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五、船舶锚泊期间应当正确显示号灯、号型。
六、船舶在港锚泊应当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防止机舱油污水、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水域。
七、船舶锚泊期间要注意用电和用火安全,不得在船上燃放烟花、爆竹;有小朋友在船的要注意其安全。
八、加强锚泊船之间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防盗工作。
九、回港过节的船舶以及结束锚泊的船舶都应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进港报告手续。
十、发生事故(险情)时,应及时拨打12395向属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4. 船舶航行设备的操作操舵装置,车钟雷达等
ARS是一种根据方向盘操舵角控制后轮主销倾角的系统。
通过在左右两个后轮之间配备致动器来控制后轮主销倾角。可以作为车辆运动控制系统的一部分来发挥相应功能。改变前轮主销倾角的主动转向系统。
ARS通过VDIM及车载摄像头及雷达的获取的信息,就能控制汽车的转向系统,目前已投入使用的就是以防止在检测行人时出现识别错误和判断错误。
具体来说,就是根据摄像头及雷达获得的外部环境的信息来控制制动及转向。
5. 船舶航行设备检查哪些内容
(1)
对水线以上的船壳板、强力甲板、内底板、水密舱壁板、上层建筑、甲板室等及其上的关闭装置进行检查;
(2)
对水密门的检查和操作试验;
(3)
确认结构防火未作改动;
(4)
确认锚泊和系泊设备的状况;
(5)
对主、辅操舵装置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效用试验;
(6)
对救生艇及其属具和降落装置登乘装置的检查;
(7)
对救生筏及其登乘、降落装置和自动释放装置的检查;
(8)
对救生浮具及其属具的检查;
(9)
对救生衣技术状况进行抽查,救生圈外部检查,核对数量和存放的位置;
(10)
确认遇险信号和抛绳火箭的有效期;
(11)
确认防火控制图已按规定张贴;
(12)
核对消防用品的数量和存放位置;
(13)
对固定灭火系统进行外部检查及报警试验;
(14)
对机器处所燃油舱柜、燃油泵及通风设备的遥控切断设施的检查和可行时进行效用试验;
(15)
通风筒、烟囱环围空间、天窗、门道及隧道关闭装置的操作试验;
(16)
核查消防员装备;
(17)
确认磁罗经自差校正;
(18)
检查陀螺罗经和副罗经、回声测深仪等助航设备;
(19)
船舶号灯、闪光灯的检查和试验;
(20)
航行灯的主电源、应急电源试验;
(21)
船舶号型、号旗及烟火信号的检查:
(22)
声响信号器具的检查:
(23)
主机、推进系统及辅机外部的检查,查阅使用情况及有关记录:
(24)
确认机舱和起居处所的脱险通道畅通无阻;
(25)
确认船内报警系统和船内通信系统的效用;
(26)
检查舱底排水系统和舱底泵的动作试验;
(27)
确认锅炉、压力容器及其附件仪表和安全阀的有效性;
(28)
确认主电源、应急电源、临时应急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效用;
(29)
确认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效用;
(30)
舵机、锚机、消防泵、应急消防泵、舱底泵等电动机及其控制装置的检查;
(31)
确认无线电通信设备的配备、安装和功能;
6. 船舶航行设备的操作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就通航水域内所有船舶、浮动设施,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以及与交通安全有关的活动等各种管理问题的行动准则、权力、责任和违规处罚标准等。
第十条 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第十一条 外国籍非军用船舶,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和港口。但是,因人员病急、机件故障、遇难、避风等意外情况,未及获得批准,可以在进入的同时向主管机关紧急报告,并听从指挥。
外国籍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
第十二条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必须接受主管机关的检查。
本国籍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船舶的航次计划、适航状态、船员配备和载货载客等情况。
第十三条 外国籍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或者在港内航行、移泊以及靠离港外系泊点、装卸站等,必须由主管机关指派引航员引航。
第十四条 船舶进出港口或者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集区和航行条件受到限制的区域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主管机关公布的特别规定。
第十五条 除经主管机关特别许可外,禁止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
第十六条 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的海上拖带,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进行拖航检验,并报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七条 主管机关发现船舶的实际状况同证书所载不相符合时,有权责成其申请重新检验或者通知其所有人、经营人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 主管机关认为船舶对港口安全具有威胁时,有权禁止其进港或令其离港。
第十九条 船舶、设施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主管机关有权禁止其离港,或令其停航、改航、停止作业: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
二、处于不适航或不适拖状态;
三、发生交通事故,手续未清;
四、未向主管机关或有关部门交付应承担的费用,也未提供适当的担保;
五、主管机关认为有其他妨害或者可能妨害海上交通安全的情况。
近十年来,船舶尺度继续向大型化发展,港口航道内的船舶密度逐渐上升,但航道尺度的增长速率较慢,这使得航行船舶与航道、其他船舶或港口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变小,航行水深相对变浅,船舶在港口航道等限制水域中的水动力相互作用问题变得突出。
7. 船舶航行设备损坏带来的风险
①气候——包括风、浪、雨、雪、雾、瘴气等。为防止风、浪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威胁,对不同的船舶、不同的航区规定有不同的可航行风、浪等级。雨、雪、雾、瘴气对于船安全的影响主要是模糊驾驶员的视线。同时大雨、大雪也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造成船舶的倾斜甚至翻沉。
②气温——气温是比较特殊而重要的因素,过高的气温对于空载油轮是较大的威胁,因油仓内残余的油料受高温而汽化,在与仓内的空气混合至一定比例时极易引起燃烧爆炸:过低气温的影响会降低燃料的流动性,使内燃机的启动和运行受到威胁,过低的气温对通讯和启动备用设备的蓄电池也有威胁。
③航道——对于内河船舶,航道变化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主要是水深、流速、航道宽度等发生改变:对于海上船舶,航道、航线一般不会有自然变化,但洋流、潮汐、台风、沉船等会使船舶偏离航线或改变航道水深。
④太阳——太阳黑子爆炸曾经多次中断地球的无线电通讯,在使用卫星导航的时代,这一因素不可忽视。
8. 船舶航行设备简称
航标是航行标志的简称,指标示航道方向、界限与碍航物的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导标、过渡导标、首尾导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和桥涵标等。是帮助引导船舶航行、定位和标示碍航物与表示警告的人工标志。
9. 船舶航行设备简称AIS GPS vhf
AIS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是指一种应用于船和岸、船和船之间的海事安全与通信的新型助航系统。常由VHF通信机、GPS定位仪和与船载显示器及传感器等相连接的通信控制器组成,能自动交换船位、航速、航向、船名、呼号等重要信息。装在船上的AIS在向外发送这些信息的同时,同样接收VHF覆盖范围内其他船舶的信息,从而实现了自动应答。此外,作为一种开放式数据传输系统,它可与雷达、ARPA、ECDIS、VTS等终端设备和INTERNET实现连接,构成海上交管和监视网络,是不用雷达探测也能获得交通信息的有效手段,可以有效减少船舶碰撞事故。
我国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对国际航行船舶必须限期安装AIS系统的要求,交通部海事局于2003年提出构建全国AIS骨干网、实现海区重点水域及能源大港AIS信号覆盖的建设目标。其中北方海区岸基设施由天津海事局负责建设。北方海区AIS岸基网络系统建设分为“渤海湾AIS一期岸基网络系统工程”、“北方海区AIS一期岸基网络系统工程”和“北方海区AIS二期岸基网络系统工程”三个阶段。
2004年1月,渤海湾AIS一期岸基网络系统工程开工建设,烟台辖区AIS中心及成山头、崆峒岛两个基站于2004年11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AIS信号基本覆盖烟台至大连航线和成山头附近水域。北方海区AIS一期岸基网络系统工程中海阳、团岛、日照三座基站和青岛辖区AIS中心于2005年底调试运行成功。同期烟台辖区的北长山、潍坊两座基站也调试运行成功。
至2005年底,烟台航标处建成辖区AIS中心及四座AIS基站。青岛航标处建成辖区AIS中心及三座AIS基站。
10. 船舶航行设备有哪些
船上一般称呼为驾驶台,驾驶台设备主要有航行和通导以及其他的辅助设备。包括车钟、舵轮、雷达、罗经、测深仪、气象传真机、航警电传(NVTEX)、自动识别系统(AIS)、甚高频(VHF)、全球定位系统(GPS)、船舶数据记录仪(VDR或S-VDR,即船用黑匣子)、海事卫星船站、货舱浸水报警系统、烟雾探测系统等,有些船舶还配有电子海图。其他次要设备不再一一罗列。
11. 船舶航行设备操作时间和操作程序
1、“连续航行作业时间”是指连续24小时之内,船舶保持航行和作业状态的持续时间(船舶持续停泊不超过4小时的,视为保持航行和作业状态)。
2、船舶按要求减免配员时,“连续航行时间不超过6小时”应有明确证据,如船舶在航行中途的锚泊、靠港情况应在航行日志中如实、及时记录,以证明本船确实满足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