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渔船船牌号
记者从市滇池管理局获悉,10月16日起至11月14日,滇池将迎来30天“开湖季”。此次开湖,只允许捕捞银鱼和虾,禁止捕捞鲤、鲫、鲢、鳙、鲌等大型经济鱼类及其他水产品。这也是近4年以来,首次禁捕大型经济鱼类,同时捕捞水域也仅限于滇池外海。
2016年至2018年期间,滇池连续3年分阶段进行两次开湖,分别捕捞大型经济鱼类和银鱼、小虾。经过3年连续捕捞,滇池达到捕捞条件的大型经济鱼类数量已大幅下降,新投放的鱼苗也需要一段时间生长。
近日,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发出的《2019年度滇池开湖捕捞及封湖禁渔的通告》指出,今年滇池开湖捕捞水域为滇池外海。允许持有2018年《滇池渔业捕捞许可证》的人员,于10月16日至11月14日共30天内的每日6时至18时,使用人力(风力)拖网捕捞银鱼和虾,禁止捕捞鲤、鲫、鲢、鳙、鲌等大型经济鱼类及其他水产品。
此次开湖捕捞依然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入湖捕捞渔船需经云南省渔业船舶检验局滇池检验处(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渔业行政执法处)注册登记和检验,凡未经登记、检验或未挂船牌的渔船,不得入湖捕捞。同时,捕捞银鱼和虾实行“一船、一证、一旗、一牌”管理制度,严禁船、证、旗、牌分开使用。捕捞期间,将禁止所有捕捞船只和人员到滇池水域航道内、常年封禁的湖湾(呈贡区乌龙湾,晋宁区鸽子湾、太史湾、北山湾,西山区芦柴湾、西华湾、晖湾),以及土著、稀有水生动植物保护区域(呈贡区乌龙湾,度假区大海晏湖湾,晋宁区白鱼河河口区、东大河河口区、古城河河口区,西山区海丰湾、浪泥湾、西华—红映湖湾、晖湾等区域)进行捕捞活动,同时严禁擅自打捞水草、鱼虫等水生植物和浮游动物,禁止捕捞其他未经许可的水产品、禁止超时段作业。捕捞未经许可的水产品、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捕捞或者未在规定捕捞时段及在常年封禁湖湾以及土著、稀有水生动植物保护区域进行捕捞的,均属违法行为,由滇池渔政及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拟参与本年度银鱼和虾捕捞的,在检审时须按规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滇池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度检审工作实行上门服务,现场办理。自2018年封湖禁渔期以来,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有过违法捕捞记录的持证人员,将不予检审滇池渔业捕捞许可证。
为有效保护滇池渔业资源,自2019年11月14日18时起至下一捕捞期开始的前一天为封湖禁渔期。期间,滇池水域全面实行封湖禁渔,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滇池水域捕捞鱼、虾、蚌、螺、蛙等水产品(经批准的科研项目及试捕监测除外)。
渔政部门表示,鼓励广大群众对偷捕盗捕滇池鱼类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受理单位及电话为昆明市滇池管理局渔业行政
2. 渔船船牌号尺寸
据中国交通部的规定,私人游艇需向属地的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所有权证书》、《船检证书》含(适航证书)、《国籍证书》、《船舶签证薄》等海事手续,程序如下:
1.向省级海事局申请船名。
2.提交游艇制造的产地证明、购销合同、交接证明、购船发票,进口游艇需同时提供海关证明,向属地海事船舶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所有权证书》。
3.提交游艇的产品质量证明、规格设备资料、竣工图等文件向海事船检机构申请办理《船检证书》及《适航证书》。4.凭《所有权证书》及《船检证书》向海事船舶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籍证书》。5.定期按照各证书的规定办理年度审查及船舶安全检查。6.游艇如要离开注册港所属区域驶向异地,需携《船舶签证薄》向海事监管部门办理签证手续。政策法规变更以当地海事局最新通知为准!
3. 渔船船名号牌
湛江船牌照办理证书证件流程:
1、申请人向市县渔业主管部门提出购置渔船申请,被购置渔船必须有船网工具指标。
2、省厅核实市县局提交的同意购置的申请材料,核发购置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3、申请人持省厅核发的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到被购置渔船船籍所在地市县渔业主管部门注销该渔船相关证件。
4、市县渔业主管部门核发船名核准书。
5、船检部门对购置渔船进行检验,并核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6、市县渔业主管部门为检验合格渔船办理登记证书和所有权证书。
7、渔船下水作业。
4. 渔船船牌号最多几位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乙方:
法定地址:
营业执照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甲方愿意出售且乙方愿意购买“---------------”轮(以下简称“该轮”),并达成如下协议:
1、船舶概况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级:
总长: 船宽:
船深: 总吨:
净吨: 载重吨:
建造厂家: 建造年月:
2、产权/经营权
甲方确认拥有本合同下的该轮的全部产权。
甲方确认该船不在光船租约下。
3、船价
该轮售价总计人民币(或美元)-------------------
4、定金
为保证本合同的严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签定后的-------个银行工作日内以银行汇票方式将人民币(或美元)-------------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的帐户。
帐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人民币(或美元)帐号:
5、付款
乙方应在实际交船前的------天将剩余船款人民币(或美元)-----------及剩余油款汇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银行,并将银行凭证交给甲方。
6、验船
乙方已于---------年----月份在甲方的安排下验船,并同意按验船现状接船。
7、交船时间和地点
交船地点:
交船期限: (由甲方选择)
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并签署跟船保函后,可以委派------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状况,但跟船人员不得干涉或妨碍甲方船员的正常工作。
跟船人员的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负。
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该轮3天交船预报和1天交船确报,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预报通知后,应立即安排付清剩余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确保后,必须在------天内接船。
交船时,该轮必须处于漂浮状态,甲方按该轮现状交船,自然损耗除外。
甲方确认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后,双方即签订交接协议书。交接协议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该轮产权正式移交给乙方。
甲方全体船员立即离船,船员离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车费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安排将船员送回。 乙方同意付船员补贴每位人民币(或美元)---------。
交船前,倘若该轮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如数退还。
8、备件和燃料
该轮包括船上的备品备件由甲方按清单移交给乙方。属于甲方专用的船上图书、资料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内,船员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内。
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并按交船地当日市场价格计价付款,并一次性付清。
9、文件
交船时,甲方应将现有的船检证书及该轮技术图纸无偿提供给乙方。若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将其现有的该轮的其他技术文件及时交给乙方。
该轮的国籍证书、船舶的所有权证书、电台执照、船舶签证薄、海关监管薄、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营运证、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造船厂提供的该轮的稳性计算书、船舶防油污计划和ism文件(如有)等应由甲方收存取回,但乙方有复印的权利(船舶油污计划和ism文件不提供复印)。
交船时,甲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乙方:一、授权书;二、普通商业发票(不含增值税),甲方应在交船后-----日内办妥该轮在原登记机关的注销登记。同时,乙方应将下述文件递交给甲方: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授权书;三、乙方办理该轮登记所在登记机关名称、地址、传真、电话、联系人和邮政编码。
10、债务
在交船前,甲方承诺该轮没有任何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和随船债务。
11、费用的约定
交船前,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交船后,该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乙方应办理该轮所有权登记,其费用各自承担。
12、船名和标记
该轮移交后,乙方不得使用原船名和烟囱标记。
13、乙方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和按年利率------%计算的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
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预报后------日内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确报后------日内接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定金及其利息归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费用,并承担甲方全部损失费用的利息(按年利率-----%计算)。
14、甲方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个银行工作日内退还所收到的全部船价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计算)。
15、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地震、火灾、海啸、战争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另外若由于其它特殊原因如台风、大于该轮抗风能力的大风、雾以及国家政府机关规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规定之日期交船,甲方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同时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权选择撤销合同或保留合同。
若乙方选择撤销合同,则本合同立即终止;若乙方选择保留合同,则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16、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我国有关法律进行仲裁。
该仲裁是终局的。
17、附则
本合
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传真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5. 渔船船牌号有什么意思?
渔船船证办理证书证件流程:
1、申请人向市县渔业主管部门提出购置渔船申请,被购置渔船必须有船网工具指标。
2、省厅核实市县局提交的同意购置的申请材料,核发购置渔船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
3、申请人持省厅核发的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到被购置渔船船籍所在地市县渔业主管部门注销该渔船相关证件。
4、市县渔业主管部门核发船名核准书。
5、船检部门对购置渔船进行检验,并核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6、市县渔业主管部门为检验合格渔船办理登记证书和所有权证书。
7、渔船下水作业。
扩展资料:
申请渔船船证后还需要申请捕捞许可证才可出海,
根据农业农村部:新修订《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第三章 渔业捕捞许可证
第二十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捕捞活动,以及中国籍渔船在公海从事渔业捕捞活动,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渔业捕捞许可证,按照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定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规格、捕捞品种等作业。
对已实行捕捞限额管理的品种或水域,应当按照规定的捕捞限额作业。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自然保护区从事渔业捕捞活动。渔业捕捞许可证应当随船携带,徒手作业的应当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并接受渔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
6. 渔船的编号
自己造的船可以出海或在近海行驶。但需要办理相关资料后才行。
需要办理:公安边防派出所接到申领或换领、补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的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后,应认真及时审查申请人所提供船舶主管部门的船舶检验证书等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船舶来源手续是否规范,船体照片是否吻合,有关证明材料是否真实。
对符合申领或换领、补领条件的,在申领《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登记表的“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安边防派出所印章(水印),报县、市公安边防大队审批。 县、市公安边防大队审批同意后,公安边防派出所应以市公安边防分局名义采用计算机打印签发,首页加盖公安边防分局印章(水印),“船舶概况登记”栏中的“管理机构盖章”处加盖公安边防派出所印章(水印),在《出海船舶户口簿》或《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首页船名、船籍港对应左上方24X5毫米处加盖船舶户籍统一编号印章,编号数字用页号机钤印,发给《出海船舶户口簿》或《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及出海船舶户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