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公司责任(船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2022-12-12 06:24 点击:122 编辑:邮轮网

1. 船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是国企。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兴造船)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的控股子公司,于2006年12月7日正式注册登记成立。

由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23.09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船舶占总股本的65%,宝钢集团占总股本的35%。

江南造船坐落于上海长兴岛,建设用地面积170.80万平方米,拥有岸线1322米,规划年造船能力332万载重吨。

2. 船公司归谁管

答:内河水域小型游船归旅游局或园林管理、水务局管。

载客游览的船只。 明 李梅实 《精忠旗·湖中遇鬼》:“湖心亭游船歇满, 苏公堤 轿马轮蜪。” 清 钱泳 《履园丛话·旧闻·安顿穷人》:“ 苏郡 五方杂处,如寺院、戏馆、游船、青楼、蟋蟀、鹌鹑等局,皆穷人之大养济院。” 清 孙源湘 《卖花家》诗:“一篮花值一两金,妓馆游船还倍偿。”如:这艘现代化的豪华游船今天抵 沪 。

3. 船公司负责什么

电子订舱系统是一种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简称EDI)系统。其操作办法是商业伙伴们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对信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格式化处理,并把这些格式化的数据,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在计算机系统之间进行交换和自动处理。   具体而言,电子订舱的基本思路是船公司与客户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来完成订舱的操作流程。客户通过缴纳订舱押金,获取登录电子订舱网站的ID,之后在网上自行填写明确的单证信息,客户自己要对填写的单证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船公司只负责确认是否接载以及基本的单证信息的审核(如是否危险品),除此之外的信息,船公司不做也无法进行相关的验证和审核。在船开之前,客户可以登录电子订舱系统,修改自己录入的单证信息,船开之后,船公司通过系统锁定提单,客户将无法对提单信息进行任何更改。 

4. 船公司一般不会接受

UN 代码即我们所说的UN NO. , 联合国编号,这个是全世界统一的对危险品类别的编号。 海运中提供 UN 代码可知道船公司、目的港是否可以接受此类货物,还可以用于核算价格,不同的UN 代码,报价可能会有很大的不同

5. 船舶所有人的责任

1、船长:负责船舶安全运输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经理负责。

2、大副: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协助船长做好安全生产和船舶航行,担任航行值班;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保养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负责编制货物积载计划、维护保养计划;主持安全月活动和相关安全工作。

3、轮机长:是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全面负责轮机部的生产和行政管理工作;检查轮机部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以使各种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4、大管轮:在轮机长的领导下,参加机舱值班,维护机舱正常的工作秩序;主管推进装置及附加设备,锅炉以及润滑冷却、燃油、起动空气、超重动力和应急装置的使用和维护。

5、二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驾驶设备包括航海仪器和操舵仪等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负责航海图书资料,通告及日常管理和更正工作,以及各种记录的登录。

6、三副: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7、二管轮:履行值班职责,主管辅机及其附属系统、应急发电系统与燃油柜、驳运泵、分油机、空压机、油水分离设备和污油柜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8、电机员:主管船上所有电器设备,主要职责是电路板维修与电设备保养。

9、三管轮:履行值班职责,主管副锅炉及其附属系统、各种水泵、甲板机械、应急设备和各种管系。

10、事务员[管事]:具体负责全船的生活服务工作;办理进出港有关手续和有关客运工作。客船外的船舶经常由三副顶职。

11、水手长:在大副领导下,具体负责木匠和水手工作;做好锚、缆、装卸设备的养护维修工作;带领水手做好油漆、帆缆、高空、舷外、起重、操舵及其他船艺工作。

12、木匠:执行木工及有关航次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起锚机的操作和保养工作;负责淡水舱、压载舱及植物油舱的测量及维护工作。

13、一水:执行操舵、航行值班职责和日常甲板部维护保养工作。

14、二水:执行带缆、收放舷梯和甲板部各种工艺工作。

15、机工:在轮机员的领导下,执行机炉舱和机械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

16、服务员(大台):负责生活场所卫生、生活用品保养以及接待工作。

17、厨师:负责船员的伙食工作。

6. 船公司的船是自己的吗

pol船公司指的是波兰远洋运输公司。

是1951年与中波轮船股份公司合资创办的一家远洋运输企业,也是新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波公司共拥有22艘现代化件杂货船舶,总运力近500,000载重吨。经营航线遍及亚、欧、美、非四大洲。

公司在波兰设有分公司,在美国休斯敦设有全资子公司,在鹿特丹和新加坡拥有合资代理公司,在各个挂靠港口和许多重要地区都建立了具有一流水平的代理网络。为了提供更广泛的服务,中波公司还在上海开办了船务代理、货运代理和仓储运输机构。

7. 船公司是指

OOCL是Orient Overseas Container Line 简称,是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 (OOIL) 的全资附属公司。东方海外(OOCL)由董浩云(董兆荣)于1947年成立于香港,是一家集装箱航运与物流服务公司。东方海外(OOCL)是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OrientOverseas(International)Limited,OOIL)的全资子公司,航线联系亚洲、欧洲、北美、地中海、印度次大陆、中东及澳洲/纽西兰等地。   在顶盛时期,东方海外(OOCL)拥有一支超过150艘货轮、运载能力超过1000万吨的船队,曾是世界七大轮船航运公司之一,还曾拥有世界造船史上最大的轮船─海上巨人号(Seawise Giant)。 目前,东方海外(OOCL)拥有装载量由2,500-8,063TEU,不同级别的船舶,还有适用于严寒地区的冰区加强型船舶。东方海外(OOCL)在全球超过58个国家设有230多家分支结构。

8. 船公司职责

船长,船上,船夫,船票,船只。

船,普通话读音为chuán,最早见于金文中。“船”的基本含义为水上交通工具,如船舶、船只。

在日常使用中,“船”也常做名词,表示空间交通工具,如太空船。

船,最早见于金文。本义为水运工具。后逐渐演变为楷书体及简化版的“船”字。

9. 船公司是承运人吗

“无船承运人”与“货代”之间的区别

无船承运人是货运代理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我国《国际海运条例》颁布之前,有关无船承运业务主要是通过货运代理人的经营活动体现的。货运代理人一般以以下三种法律身份介入国际货物运输:

(1)充当货主的代理人,为其货物拼装、租船订舱、办理货物保险以及海关等有关单证手续、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并取得提单等。

(2)充当承运人的代理人,指货运代理人在取得承运人的授权的情况下,以承运人的名义揽货并接受货方的订舱,并在获得承运人授权的前提下签发承运人提单。

(3)充当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并签发自己的提单,以自己制定的运输路线开展运输活动。作为第三种情形中的货运代理人,由于其实际上是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并且签发自己的提单,已经构成我国《海商法》下;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是该提单所涵盖的运输下的承运人(契约承运人),依法应当对全程运输负责;而接受其委托具体从事该提单项下货物运输或部分运输的承运人则是实际承运人,仅对其运输区段负责。

国际航运中,尤其是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中,一级货代由于其有权签发自己的提单并独立对托运人承担责任的民事行为能力,经常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承运货物。

两者不能成为同一主体:货运代理有代理和事主两种身份,而无船承运人只有事主一种身份。在实践中,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主体形式具有多样性,可以是专营无船承运业务的公司,也可以是兼营该项业务的货代公司,或者其他海运辅助业务公司等,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引起偏差。结合实际操作,笔者认为,就货运代理人是否应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而言,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1)依照《国际海运条例》的规定,只有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货代公司才需要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

(2)国际班轮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代表货主,班轮公司应当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中直接显示真正的货主名称,这时,国际货代公司不须取得无船承运人证书。

(3)国际船舶运输公司在接受货代公司订舱时,如果货代公司不代表货主,而是以本人名义,要求在海运提单的托运人栏中显示货代公司名称的,则国际班轮公司必须确认货代公司取得无船承运人资格后,才可以接受其订舱。

因为此时国际货代公司与船舶运输公司之间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国际货代公司此时的身份实际上是无船承运人。

两者成立的条件及审批程序不同。《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必须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企业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每设立一个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应当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同时该细则规定,禁止具有行政垄断职能的单位申请投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承运人以及其他可能对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构成不公平竞争的企业不得申请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业务。从我国交通部对于无船承运人有关申请和审批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交通部获权受理登记无船承运人以后采取了降低进入门槛的制度[10]:采用登记制度,不搞审批,由申请人向交通部提交申请书、营业执照影印件和提单样本;不对无船承运人的注册资金进行规定,唯一的前提条件是申请人需交纳80万的保证金以用来清偿其因不履行承运人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当所产生的债务及支付的罚款。《海运条例》第七条规定:经营无船承运业务,应当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并交纳80万保证金。

识别标准:

1.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签订的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中所使用的术语是“承运(carry)” ,则其身份应是无船承运人,他与托运人之间是契约承运人与托运人的关系。如果签订的是委托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以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使用的术语是“安排运输(Arrange Transportation)”则其身份应是货运代理人,与托运人之间是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关系。

2.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与实际承运人签订的合同。无船承运人作为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他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事的,与实际承运人间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关系,这样就使得真正的货物托运人与实际承运人间无直接法律关系。而货运代理人只能以托运人的名义行事,他与实际承运人之间是托运人代理人与承运人的关系,此时托运人才是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3.是否有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无船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货物后,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并对货物的全程运输承担责任。由于其有权签发提单,他与收货人之间是承运人与持有人的关系。而货运代理人向托运人收取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是收货凭证(Forwarder’s Cargo Receipt,FCR),他无权签发提单或其他类似运输单证。他是托运人的代理人,以托运人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他与收货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4.无船承运人和货运代理人所收取的报酬。无船承运人以自己名义行事,以承运人身份向托运人收取总包干运费,然后以托运人身份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向实际承运人支付运费,获得合理的运费差额。他不能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但可以向货运代理人支付佣金。货运代理人若按照总运费的一定比例从承运人处收取佣金,被认为是以委托人的代理人的身份行事,但如果向委托人收取总包干运费,则被认为是以自己的名义行事。在美国,货运代理人只能从承运人或无船承运人处收取佣金,并从发货人处收取少量服务报酬。

5.是否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和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无船承运人能够接受外国公司、外国无船承运人的委托,经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无船承运业务,并代签提单,向船公司订舱和签订运价协议,收取代理费。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公告第5号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没有经营性分支机构的境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委托在当地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经营者代理签发提单业务。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在没有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需要委托代理签发提单的,该代理也应当具有无船承运资格。没有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者,不得接受其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委托,为其代理签发提单。

10. 船舶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的待遇看你做什么工种,什么工作。

都是不一样的,工种类的也是分好多种的,本厂的员工也有不累的,也有累的。

船体工作的要累的,工资不是很高,电气的也累工作也不高,都是时常有加班的,在就是在后勤的不是很累,工资要比前面一线的要低一些。

再就是在办公室的要看你的资历吧。

其他的企事业单位的福利都有的

11. 船舶经营人的法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未按规定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营运,没收其非法收入,并视情节轻重,按船舶大小处以罚款:2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200至1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1000至5000载重吨以下的船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5000载重吨以上船舶,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而未随船携带的,并能提供确切证据的除外。

(三)非营业性运输船舶临时从事营业性运输,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临时《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非法经营,按本条(二)项规定处理。

(四)持涂改、伪造或者他人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属于非法经营,收缴有关证件,没收其非法收入,并处以非法收入额1至3倍的罚款。对收缴的涂改或者伪造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予以吊销;对收缴的他人的证件,由检查机关交原发证机关处理。

(五)持逾期《水路运输许可证》、《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服务的,给予警告,并限期补办证件。因不可抗拒力或者非当事人责任造成证件逾期的除外。

(六)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营运船舶超越核定范围从事营运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下一篇:台湾有哪些船务公司(台湾最大船舶运输公司)
上一篇:evg船公司(evec族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