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设备与工业(中国船舶工业)

2022-11-20 00:09 点击:158 编辑:邮轮网

1. 中国船舶工业

1865年,李鸿章在上海开办江南机器制造总局,开创了中国现代民族工业的先河。153年来,从江南机器制造总局发展而来的江南造船厂,见证了中国历史翻天覆地的变革,也见证了中国船舶工业从步步蹒跚到飞速成长的蜕变。

若是李鸿章能活到今日,亲眼见证今天中国的造船业,不知他将作何感想?

1997年2月13日,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一任董事长柴树藩,带着壮志未酬的遗憾溘然长逝。按照柴树藩生前遗愿,他的骨灰撒向大海,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人们海边列队,为这位为国家经济建设和船舶工业发展贡献一生的老人送行。

仅仅一周后,另一位老人的离世,震撼了整个中国。这位当初果断“赶船下海”的改革开放总设计师,同样要求将骨灰撒入大海。

2. 中国船舶工业系统工程研究院

有7个发动机厂。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青岛、大连、宜昌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柴于2017年4月在青岛市黄岛区注册设立。公司位于国家级青岛西海岸新区海西湾造修船产业基地, 下辖宜昌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大连船用柴油机有限公司、青岛海西船舶柴油机有限公司三个制造基地。

2,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

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又名711研究所,创建于1963 年,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七一一所是一个具有55年历史的舰船动力研发机构和现代化高科技企业集团。

3,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洛阳市

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前身是河南柴油机厂,始建于1958年5月,是我国“一五”期间156项重点项目之一,新中国第一个船用高速柴油机厂,中国船舶行业船用高速大功率柴油机专业制造厂。

4,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陕西西安市

陕西柴油机厂,总部位于西安市,公司是中国船舶集团公司旗下所属的国内规模最大的中、高速大功率船用柴油机专业制造厂和柴油发电机组成套厂。

5,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始建于1960年,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船舶集团中小缸径中速柴油机制造基地和柴油机关键零部件保障基地,具有年产600台柴油机生产能力。

6,中船动力有限公司,江苏省镇江市

中船动力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江苏省镇江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原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动力装备板块的核心企业。

7,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

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下属大的船舶动力系统设计创新研发机构。公司主要承担国家科研和自主产品研发任务,作为舰船动力技术创新与转型升级的核心企业。

3.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简介: 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于1982年11月18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复(闽政[1982]综397号)成立,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企业。1997年12月26日,福建省船舶工业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2014年6月27日,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省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金杰

成立时间:1982-11-18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5000010002476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166号研发大楼

4.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前董事长

中国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由前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的父亲、彭荫刚先生的岳父董浩云先生于1940年在上海创办,曾是世界上最大的航运公司之一,在宝岛台湾乃至国际航运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

创业初期的肥料贸易,逐步跨入货柜等事业,包括:货柜制造、货柜拖运及货柜集散站。20世纪90年代,更扩充至自有船舶经营、高科技产业及其他事业投资等。近年来,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中国航运对新船舶的需求也正与日俱增。

2005-2006年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先后为台湾“中国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建造了“中华和平”号和“中华富进”号两艘十七点五万吨的好望角型散货船,受到中航董事长彭荫刚先生的赞誉。

5. 中国船舶工业系统工程研究院地址

中船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不是国企。

中船重工船舶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6日,是由中船重工集团公司控股,包括中船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九家国际知名企事业单位共同参股组建的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6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具有集团级企业集团,顶层研发设计优势,拥有世界先进的船舶总体、性能、结构开发、设计软件,生产设计系统软件,技术力量雄厚,具备大型油船、集装箱船、散货船、化学品船、多用途船等多种船型以及海洋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船等研究、开发、设计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研究、开发与设计,报价设计、合同设计、详细设计、生产设计,民用船舶及海洋工程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

6.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第一位:雷凡培

雷凡培,男,汉族,1963年5月生,陕西合阳人,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

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获西北工业大学宇航工程系固体火箭发动机及推进剂专业硕士学位。

2009年在职获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

1987年04月—1997年12月,任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067基地11所设计员、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副所长、党委副书记、所长;1997年12月—2002年04月,任067基地副主任、主任;2002年04月,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院长;2004年01月,任六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05年02月,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3年04月,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

第二位:史耀增

史耀增,男,1945年二月生于陕西合阳县。上学十年后在农村劳动14年,197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调入合阳县文化馆任主管业务的副馆长。

1991年获西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文凭。2005年8月退休。社会文化副研究馆员职称。现为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国民俗学会会员、中国傩戏学研究会会员、中国俗文化研究会会员。曾任陕西民间文艺家协会理事,渭南地区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合阳县政协二至六届委员。

著有《走进古莘》,《合阳风情》;编著有《黄河岸上的明珠——洽川》、《农村应用文写作》;合著有《合阳面花》、《永恒的风采—陕西良风美俗撷英》;主编《合阳风物转说》。《合阳风情》2002年被评为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首届学术著作奖、优秀奖。他酷爱地方文化,潜心民俗研究三十多年。在《西北民俗》、《民俗研究》、《西部民俗》、《民间文学》、《民间》、《故事会》、《中国报道》、《群众文化》、《中国食品报》、《中国文化报》、《陕西日报》等十余种报刊发表论文,民俗散文等二百余篇,并有多篇收入数十种选集。

第三位:印光法师

印光法师(1861~1940),号常惭愧僧,俗家姓赵名丹桂,又名圣量。孟庄乡赤城东村人。幼随胞兄习儒经,涉猎释教经典,矢志参佛。

光绪四年(1878),舍家离俗,入西安慈恩寺听经。

光绪七年(1881),至终南山莲花洞寺,拜道纯和尚为师,剃度为僧,道号印光。次年,入双溪寺印海定律师座下受具。初,於湖北竹溪莲花寺充照客时,读《龙舒净土经》残本,悟其精妙,一以净土为归。

光绪十二年(1886),前往北京红螺山资福寺专修净土宗三年。其间,曾告假朝拜山西五台山文殊师利道场,回寺后任上客堂香灯、寮元等职,并於诵经之余,研读三藏教典,由是深入经藏妙契佛心。

光绪十六年(1890),至北京龙泉寺为寺家“行堂”(为僧众盛饭菜的僧人)。

光绪十七年(1891),住北京圆广寺。

光绪十九年(1893),应入京请藏经的化闻和尚之邀,赴浙江普陀山法雨寺,居藏经楼,主理藏经。

光绪二十三年(1897),受请为法雨寺僧众开讲《弥陀便蒙钞》一座。此后,於法雨寺珠宝殿侧闭关两期六年,终日不出房门,由人送饭食诵经念佛,而学行倍进。

光绪三十年(1904),为温州头陀寺入都请藏,毕仍住法雨寺经楼。

民国7年(1918)至18年(1929)间,数赴上海,弘杨净土宗,多寓太平寺。

民国19年(1930),赴苏州报国寺闭关,指导创办灵岩净土宗第二念佛道场。

民国26年(1937),移住灵岩,至29年(1940)农历十一月初四日五时,在大众念佛声中,安祥坐化,享年80岁,僧腊六十载。

第四位:卢守珪

卢守珪(1908~1952),字慎伯,东王乡夏阳村人。幼时家境贫寒,后考入清华大学土木水利系。毕业后,任黄河水利委员会技佐,协同设计陕西境内泾、洛、涝、眉诸渠,负责黑惠渠设计指导。

抗日战争爆发后,先后在周至、西宁、天水等地和西北水利勘测设计处任工程师,负责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工作。

建国后,任甘肃工业厅计划科科长,负责郑家庄、临夏电站设计工作。后任兰州水电工程勘测筹备处主任兼工程师二十多年,钻研技术,广征博采,踏遍黄河中上游,是西北水电事业开拓者之一。因操劳过度,染病早故。

7. 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

货物漂洋过海抵达目的港后却无人提货,致使集装箱长期滞港,产生高额费用;国内造船厂接受不利格式合同,导致仲裁失利;万吨巨轮触碰码头,船企面临巨额赔偿……随着海洋经济国际化、全球化程度加深,跨境电商蓬勃发展,国际航运贸易中隐藏的各种法律风险浮出水面。近日,宁波海事法院对外发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状况白皮书,“手把手”教你防范国际航运风险。

目的港无人提货 索20余万滞箱费

2013年10月,浙江慈溪的卓力电器公司要出口一批电熨斗,委托浙江外运有限公司宁波明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外运明州分公司”)向马士基航运公司订舱。

马士基公司的提单显示,托运人为卓力电器,收货人为法格公司,起运港为宁波,卸货港为巴塞罗那,1个40尺集装箱,运费到付。

同年11月19日,货物到达目的港卸货,法格公司却因破产迟迟无人提货,货物在目的港产生了高额的滞箱费。

根据马士基公司在网站公布的费用标准,截至2014年10月29日,一个40尺集装箱滞箱费为30104欧元(按照当时欧元对人民币汇率1:7.6474计算,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

马士基公司为此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卓力公司等被告支付滞箱费和运费等相关费用。

宁波海事法院判决认为,涉案货物到港后,卓力电器公司确认其于同年12月初即知晓收货人法格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无法提货,虽然其随即询问原告货物退运及费用事宜未得到答复,但其作为涉案货物的托运人,理应持续关注货物在目的港现状及后续处理事宜,及时对到港货物作出处理指示,避免在目的港产生高额费用。在本案中马士基公司对较高目的港费用的产生也存在过错。马士基公司在货物到港无人提货约3个月后才通知相关方,在托运人一直未能给出货物处理指示时,亦未采取有效减损措施,如将货物转移至仓储费用较低的仓库等,对此亦存在过错。为此,卓力电器和外运明州分公司承担运费,折合人民币16690元;卓力电器还要支付滞箱费人民币5万元。

■法官说法

受国际经济形势不振的影响,国外买方有的倒闭,有的希望通过拖延压低货价,有的货物到港时被海关查验扣留,有的买方事先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等,都会造成集装箱货物长期滞港,产生大量费用。

当前因货物长期滞留港口无人提货,航运公司向托运人索赔港口堆存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纠纷呈多发态势。在审理中还发现,南亚一些国家的买方在贸易之初即存在不良企图,通过长期不提货的方法造成海关拍卖货物,以便低价收购,给国内出口方带来损失。

为此,外贸单位在与国外买方订立销售合同时,尽可能采用CIF条款并使用信用证结汇,要求签发指示提单。这些措施的好处在于,即使买方想违约不要货物,卖方也可以直接在信用证下收取货款。

当收货人不提货的情况发生时,托运人应及早采取处置措施,防止目的港费用进一步增加,必要时需早下决心通知承运人弃货。作为承运人,须及时向托运人或其货运代理人通知无人提货的情况,提示费用增加的风险并征询对货物的处理意见;如果收货方无反馈,也需依法对货物进行妥善处置,切实尽到减损义务。

接受不利合同 仲裁失利被强制执行

2007年,芬佳德航运公司与宁波工艺品公司、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签订造船合同。约定分五期支付货款,第五期款项在船只交付验收后,支付剩余的20%;买方在船只交付和验收之日前作出的所有付款应作为预付款,如合同被买方根据约定撤销或取消,应在三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美元向买方退还其在本合同下已支付的所有款项总额以及相应利息;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涵盖合同第一期至第四期分期付款的不可撤销的还款保函;买方应在卖方船厂交付规格书中规定的包括主发动机在内的物品;若产生争议,双方应根据英格兰法律在英国伦敦仲裁解决。

协议签订后,因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未能如期交付船舶,芬佳德公司于2011年5月取消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在伦敦启动了仲裁程序,请求裁定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退还各期付款及其利息,并承担相应的合同利息、复利及其成本。

2013年7月,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应支付金额为27907921.90美元及年利率为6%的利息。

因两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芬佳德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承认并强制执行上述仲裁裁决。

宁波海事法院认为,本案仲裁裁决符合《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对芬佳德公司的申请,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近年来,缔约地位不平等导致国内造船方在解决纠纷环节处于被动地位的问题值得重点关注。多数涉外船舶合同会订有仲裁条款,多有约定任何产生于造船合同解释和履行中的争议均应根据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条例在伦敦仲裁,并适用英国法律。涉外船舶建造合同多数采用全英文的日本、挪威或BIMCO(波罗的海航运公会)的造船标准合同范本。而国内造船厂对合同范本研究不多,对外国仲裁或诉讼程序了解不够、缺乏经验。

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申请承认与执行涉外海事仲裁裁决案件13件,总体呈上升趋势,当事人选择的仲裁机构均为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其中10件案件涉及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仲裁裁决无一例外均是国内造船方败诉,而仲裁裁决的效力也得到裁定确认。

本案是目前国内造船方在涉外船舶建造、买卖合同履行纠纷中较为典型的案例。两被申请人败诉不可忽视的原因是接受了载有诸多不利条款的格式合同。具体表现在:(1)约定的付款周期过长,最后一笔船款的比例过大且在船舶交付验收后才能支付,若双方对所交付的船舶发生争议,国内造船方很可能无法收回余款;(2)预付款及还款保函方面的约定加重了卖方的责任,且缺乏相应制约买方该项权利的限制性条款,一旦发生争议,卖方立即处于被动地位;(3)约定买方有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在发生合同中所约定的迟延情形出现时,若卖方未在3天内通知买方,则其无权取得相应延期。由于卖方并未在发生合同所约定的迟延情形出现时及时通知买方,致使其未就该迟延得到延期,最终因在经修订的最后交船日期未交付船舶,买方单方通知其解除合同;(4)约定买方应在卖方船厂交付规格书中规定的包括主发动机在内的物品,而未对买方所提供的船舶主要配件的规格、所应达到的品质以及若买方提供的物品发生质量问题应如何处理进行详细约定。仲裁庭认为船舶未能交付的主要原因是船舶尚未准备好交付且导致主发动机产生问题的原因尚未确定,最终判令本案两被申请人败诉。

为此,造船企业尤其是船舶行业协会,应组织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国际上常用的船舶建造合同范本,积极培养商务、法律专业人才和谈判专家。一方面尽可能让造船企业在格式合同可予商洽的前提下,争取订入有利条款而删除不利条款。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合同订立的整体环节,不仅要关注船舶造价、船舶技术要求等基本条款,也要确保造船期限的延展、违约事由认定等足以影响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的明确可行,同时还要关注违约处理条款是否显失公平,或明显不利于建造方。

货物未证明申报 依最低标准获赔

2013年,原告义乌市堆正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正公司)接到一笔总额236640美元的外贸服装订单后,委托货代向被告现代商船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商船会社)订舱,涉案集装箱在宁波港装船运输。

货物到港后,商船会社方集卡司机向当地警方报案称,其所驾卡车连同集装箱被持械歹徒劫走。

为此,堆正公司以涉案货物在商船会社责任期间内丢失致其客商无法取得货物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商船会社赔偿其货物损失232000美元、海运费人民币23955.43元及两款延期支付违约金。

宁波海事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商船会社赔偿堆正公司货物损失1391.67美元及该款相应利息,驳回堆正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FOB贸易术语是我国外贸出口企业主要采用的外贸方式。在“走出去”战略影响下,我国中小外贸企业纷纷大力开拓新兴经济体国家市场,同时承受着外方市场诚信、安全秩序及目的港政策等多重风险。

本案的判决是价值232000美元的货物,最后只能得到千余美元赔偿,也给广大中小外贸企业敲响了警钟:出运货物时务必要求承运人签发提单并在相应单证上记载货物价值。

我国海商法规定,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该区段运输发生于墨西哥,应适用墨西哥法律。商船会社提交了经当地公证和我国使领馆认证的法律意见书,可以作为认定承运人责任及其限额的依据。墨西哥相关法律规定,当服务使用者没有申报货物的价值,责任将被限制在每吨墨西哥联邦区现行的15天的最低工资,若不足一吨则按比例计算。

堆正公司提交的报关单显示货物价值共232000美元,与外贸订单记载货值相对应,但货物价值并未在提单复印件和墨西哥内陆运单中显示,不能证明货物价值已申报且承运人、陆运区段承运人已获知,故承运人的责任应被限制在每吨墨西哥联邦区现行的15天的最低工资。

据此,宁波海事法院根据2013年11月美元与墨西哥比索的汇率乘以提单记载的货物重量,确定商船会社的赔偿责任数额为1391.67美元。

■司法观察

树立公正权威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

浙江作为海洋经济和外贸大省,面临着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区和开放合作先行区的重大机遇和新挑战,涉外、涉港澳台海事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涉外海事海商案件1501件,审结1366件,收案标的总额78.59亿元,结案标的总额63.19亿元。其中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占36.90%,成为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最大类别。

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陆明明说,该院受理的涉外海事海商案件共涉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事人分布于除南极洲以外的各大洲,但主要集中于美国、英国、法国、新加坡、韩国、日本、巴拿马、马绍尔群岛、利比里亚等传统航运大国、船舶开放登记国或商品进口国。“案件分布情况很大程度地体现了海事司法与航运经济、临港工业、对外贸易的密切联系。”

据了解,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送达存在环节多、耗时长,域外证据与授权公证认证手续复杂,外国法查明途径有限等问题,这些因素客观上长期制约着“四涉”案件的审判效率,拉长了案件的审理周期。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四涉”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比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多出16.74天。

为树立公正权威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宁波海事法院不断探索提升海事法官司法能力的新途径,着力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懂法律、懂外语、懂航运”的高素质审判队伍,探索建立海事法官专业实践制度、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审判经验传承制度。针对海事审判涉外性较强的特点,定期组织一线法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际公约及航运惯例,及时更新知识。鼓励新任法官积极参加与港航、货运代理企业的交流,加深其对航运实践、航运惯例的理解,全面提升海事法官的司法能力。

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在审查管辖权异议时,既注重积极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切实维护司法主权,又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办理特别程序案件时,注重兼顾中外当事人利益,必要时采用听证的方式,保证裁决的公正性;为解决域外送达难问题,该院尝试借助外事部门、涉案船舶船长、担保函记载的机构或律师实现对境外当事人的送达,有效促使境外当事人积极应诉;实体审理过程中,合理确定举证期限,依法调查取证,对于电子邮件、电子签章、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在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的电子信息证据进行客观审查认证;在适用法律时,坚持贯彻国家主权原则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法律适用的选择,除依法认可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我国法律外,必要时主动拓宽外国法查明途径,开展外国法的查明,多次适用或参照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外国法律审理案件,努力树立良好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

8.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广东中船军民融合研究院是由隶属中国船舶集团的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发起,在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大力支持和推动下成立的公司制新型研发机构,是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战略,推动军工与民营科技资源互动共享而成立的创新平台。也是中国船舶集团在全国布局的首个军民融合“双创”平台。

军融院旨在支撑中国船舶集团“双创”总体工作,完善中国船舶集团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模式与投资模式,助力地方企业进入国防军工科研生产体系,构建高层次、综合开放式的集研发、技术交易、产业孵化和投资于一体的“双创”平台,打造以海洋智能技术与装备为特色的产业示范基地。

军融院自成立以来紧密围绕以船舶海洋智能装备为核心的新兴产业,以船舶工程、人工智能与自动化、网络信息安全、高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为重点,专业化指导民营企业军工资质办理、军工市场对接、民参军辅导、创业项目孵化以及产业基地运营、国防科技成果转化等系列军地协作特色创新服务。

9. 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央企。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13日,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6亿元人民币,是我国船舶工业领域最大的物资供应商。

中国船舶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横跨军工、民用两大领域,以“服务集团、保障军工、拓宽增效、综合发展”为经营方针,面向船舶系统内系统外和国际三个市场,不断做强做大钢材、有色、非金属、机电设备经营等主业,加快钢材加工配送、设备配套、房地产置业、酒店连锁等实业和相关产业发展,不断强化集团化、网络化、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经营,向着成为国防科技工业同类企业规模最大、配套供应能力最强、服务最优、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以物流为主业,科工贸综合发展的大型集团公司方向阔步迈进。

10.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

十大军工集团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重点军工企业

船舶制造业: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南船集团)、(中船集团)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北船集团)、(中船重工)

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广船国际)

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江南重工)

核工业: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集团)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航天航空业:

中航一集团(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中航二集团(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

兵器装备制造业: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北方工业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南方工业公司)

电子信息技术: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航天军工企业

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中国航天科工飞航技术研究院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

国营风华机械厂

中国航天科工动力技术研究院

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

国营新兴仪器厂

北京机电工程总体设计部

柳州长虹机器制造公司

航天科工磁电有限公司

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

南京电子设备研究所

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

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航天工业总公司

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

航天清华卫星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卫星应用总公司

鑫诺卫星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航天科技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万源工业公司

北京德尔福万源发动机管理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万电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长征高科技公司

北京航天石化技术装备工程公司

西安向阳航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航天星源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天地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康拓科技开发总公司

西安航天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公司

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杨凌航天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航天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飞奥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扎努西电气机械有限公司

上海仪表厂有限责任公司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无线电测量研究所

北京航天测控技术开发公司

华创天元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航天华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天通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心

中国航天系统工程公司

航天固体运载火箭有限公司

廊坊航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航天科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宇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航天新乐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航天新星机电有限公司

成都航天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沈阳航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灵通电讯设备有限公司

山西晋通邮电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红波电讯有限公司

深圳航天科工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信盛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航天电子信息产业公司

湖北三江航天双菱脚轮有限公司

中国三江航天集团江北机械厂

中国三江航天集团险峰机器厂

上海航天上大欧德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博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控制与电子技术研究所

中国江南航天集团乌江机械厂

贵州航天电器公司

沈阳航天新新集团

航天计算机集团公司

航天金卡有限公司

东莞康源电子厂有限公司

航天科技半导体有限公司

航天科技光电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航天科技(惠州)工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航天科工集团第六研究院红岗机械厂实业总公司

西安航空动力控制公司

中航技杭州公司

上海航天设备制造总厂

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中南传动机械厂

西安航天发动机厂

北京航天测控技术开发公司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公司

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长征机械厂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风华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六研究院

11. 中国船舶工业离退休干部局

1工程类的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造价工程师 及助理工程师等级别的工程技术人员。

2.

农业类的农牧师等技术人员、科研人员、卫生技术类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等技术人员。

3.

教学类的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高级教师、教师等人员。

4.

民用航空飞行技术人员、船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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