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船舶命名的要求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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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舰艇命名规则
中国舰艇命名规则:
1、航空母舰、巡洋舰以行政省(区)或词组命名;
2、驱逐舰、护卫舰以大、中城市命名;
3、核潜艇以“长征”加序号命名;常规导弹潜艇以“远征”加序号命名;
4、常规鱼雷/导弹攻击潜艇以“长城”加序号命名;
5、扫布雷舰以“县、州”命名;
6、猎潜艇也以“县、州”命名;
7、船坞登陆舰、坦克登陆舰均以“山”命名;
8、步兵登陆舰以“河”命 名;
9、补给舰以湖泊命名;
10、训练舰用人名命名。
扩展资料:
舰艇命名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区别于国际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舰艇命名;
2、区别于国内民用商用的船名;
3、条理性强,便于记忆;
4、字音清晰,不易相互混淆;
5、名称响亮,富有含义;
6、能够体现国家的尊严;
7、能够体现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和文化;
8、能够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使用长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装备发展的需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军舰艇命名条例
渔业船舶船名规定(2013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渔业船舶船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渔业船舶均应依照本规定标写船名、船籍港和悬挂船名牌。第三条 渔业船舶船名由以下4部分依次组成: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的规范化简称。
(二)渔业船舶所在县(市、区)名称的规范化简称,取第一个汉字,如果第一个汉字与本省其他县(市、区)名称相同,则取前两个汉字。
(三)船舶种类(或用途)的代称:
1.捕捞船用“渔”;
2.养殖船用“渔养”;
3.渔业指导船用“渔指”;
4.供油船用“渔油”;
5.供水船用“渔水”;
6.渔业运输船用“渔运”;
7.渔业冷藏船用“渔冷”;
其他种类的渔业船舶由各省级渔业船舶登记机关规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备案。
(四)顺序号由5位数的数码组成。第四条 国有渔业企业的渔业船舶的船名,可以用本企业名称的简称代替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的简称和本企业所在县(市、区)名称的简称。第五条 远洋渔业船舶、科研船和教学实习船的船名,由简体汉字或‘简体汉字’和‘数字’依次组成。
前款规定的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同名或同音。
国内现有捕捞渔船依法从事远洋作业的,船名保持不变。第六条 渔政船、渔监船等国家公务船的船名,由其主管机关规定。第七条 渔业船舶取得船名后,应当在船首两舷和船尾部标写船名和船籍港名称。船首两侧的船名从左至右横向标写;船籍港名称应在船尾部中央从左至右水平标写。第八条 船名和船籍港名称的标写颜色为黑底白字,如果船体漆的颜色与白色反差较大,也可以以船体漆的颜色为底色。标写字型均为仿宋体,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字体大小视船型而定,但船名字体尺寸不应小于300毫米×300毫米,船籍港的字体尺寸不应小于200毫米×200毫米。第九条 渔业船舶应当在驾驶台顶部两侧悬挂船名牌。船名牌制作要求如下:
(一)颜色为蓝底白字;
(二)形状为圆角矩形;
(三)船名牌的型号分为ⅰ、ⅱ和ⅲ型。使用范围如下∶
1.船长大于24米的渔业船舶使用ⅰ型牌;
2.船长在12至24米之间渔业船舶使用ⅱ型牌;
3.船长小于12米的渔业船舶使用ⅲ型牌。
(四)船牌内汉字采用仿宋体。
(五)ⅰ型船牌外型尺寸为:1400毫米×330毫米;
ⅱ型船牌外型尺寸为:1000毫米×300毫米;
ⅲ型船牌的规格由各省级渔业船舶登记机关规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备案。
(六)船名牌可以使用铝板、木板或玻璃钢板制作。
(七)ⅰ型船牌由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制做。第十条 船名牌必须固定安装,并保持完整无损,不得被其他物体遮挡。发现损坏、褪色等可能影响船名牌显示效能的情况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三条 原农林部颁布的《关于渔船统一编号的通知》[(75)农林(渔)字第34号]从本规定颁布之日起废止。
海军三型主战舰艇交接入列!命名规则是什么?
我国海军战舰的名号数不胜数,那么海军舰艇有没有命名规则呢?答案是有的,下面让我们一起开看看吧!
舰艇命名历史
1950年4月23日,人民海军第一批舰艇以“井冈山”、“延安”、“遵义”、“古田”等革命圣地命名。
意味着用革命圣地的“星星之火”燎原。这一传统一直延续到今天,中国的大多数军舰都是以城市地名和船籍港号的方式命名的。
1953年6月4日,中苏签署《海军令协定》,从苏联进口部分作战舰艇,包括4艘驱逐舰。这四艘军舰的名字被指定为“鞍山”、“抚顺”、“长春”、“太原”,当时中国四大工业重镇。
1978年11月18日,为便于实施引领指挥,开展国际交流,扩大影响,调动全体官兵热爱祖国、热爱船舶的积极性,海军正式颁布《海军舰艇命名条例》,规范人民海军船舶命名。1986年7月10日,海军补充修订了船舶命名条例。
海军舰艇条例的实施
根据《海军舰艇命名条例》的相关规定,所有中国军舰都有官方名称,即船籍港号。船舷上画着船的端口号。老黑面人物是船端口号1.0版,白色立体人物是升级版。
中国大多数船只都有三位数的船号
例如
前缀1为驱逐舰
前缀5是护卫舰
前缀9是登陆船和补给船
除了港口号码,每艘船都有一个中文名字,这是中国人民海军独特的中文命名方法
船舶命名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命名船舶
2.不同于国内民用或商用的船舶名称
3.有条理,容易记住
4.发音清晰,不易相互混淆
5.名字响亮而有意义
比如驱逐舰以大中城市命名,综合补给舰以湖泊命名,船坞登陆舰、坦克登陆舰以山脉命名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所要分享的内容了。
给船舶命名有什么讲究吗
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
船名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中文名称由两个及两个以上规范汉字或者两个及两个以上规范汉字加阿拉伯数字组成。英文名称为中文名称中规范汉字的汉语拼音或者中文名称中规范汉字的汉语拼音加阿拉伯数字组成。
船舶不得使用下列名称:
(一)与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但经有关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同意的除外;
(二)与国家机关、政党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但经有关国家机关、政党同意的除外;
(三)与国家领导人姓名相同的;
(四)与政府公务船舶名称相同或者相似的;
(五)申请人户籍地以外的省、市简称加船舶种类组成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或者殖民主义色彩的;
(七)有损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不良文化倾向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使用的。
渔业船舶船名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渔业船舶船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渔业船舶均应依照本规定标写船名、船籍港和悬挂船名牌。第三条 渔业船舶船名的内容由以下4部分组成: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的规范化简称。
(二)渔业船舶所在县(市、区)名称的规范化简称,取第一个汉字,如果第一个汉字与本省其他县(市、区)名称相同,则取前两个汉字。
(三)船舶种类(或用途)的代称:
1.捕捞船用“渔”;
2.养殖船用“渔养”;
3.渔业指导船用“渔指”;
4.供油船用“渔油”;
5.供水船用“渔水”;
6.渔业运输船用“渔运”;
7.渔业冷藏船用“渔冷”;
其他种类的渔业船舶由各省级渔业船舶登记机关规定,报中华人民井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备案。
(四)顺序号由5位数的数码组成。第四条 国有渔业企业的渔业船舶的船名,可以用本企业名称的简称代替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的简称和本企业所在县(市、区)名称的简称。第五条 远洋渔业船舶、科研船和教学实习船的船名,可以由船舶所有人提出,报省级渔业船舶登记机关核定。第六条 渔政船、渔监船等国家公务船的船名,由其主管机关规定。第七条 渔业船舶取得船名后,应当在船首两舷和船尾部标写船名和船籍港名称。船首两侧的船名从左至右横向标写;船籍港名称应在船尾部中央从左至右水平标写。第八条 船名和船籍港名称的标写颜色为黑底白字,如果船体漆的颜色与白色反差较大,也可以以船体漆的颜色为底色。标写字型均为仿宋体,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字体大小视船型而定,但船名字体尺寸不应小于300×300毫米,船籍港的字体尺寸不应小于200×200毫米。第九条 渔业船舶应当在驾驶台顶部两侧悬挂船名牌。船名牌制作要求如下:
(一)颜色为蓝底白字;
(二)形状为圆角矩形;
(三)船名牌的型号分为Ⅰ、Ⅱ和Ⅲ型。使用范围如下∶
1.船长大于24米的渔业船舶使用Ⅰ型牌;
2.船长在12至24米之间渔业船舶使用Ⅱ型牌;
3.船长小于12米的渔业船舶使用Ⅲ型牌。
(四)船牌内汉字采用仿宋体。
(五)Ⅰ型船牌外型尺寸为:1400毫米×330毫米;
Ⅱ型船牌外型尺寸为:1000毫米×300毫米;
Ⅲ型船牌的规格由各省级渔业船舶登记机关规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备案。
(六)船名牌可以使用铝板、木板或玻璃钢板制作。
(七)Ⅰ型船牌由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制作。第十条 船名牌必须固定安装,并保持完整无损,不得被其他物体遮挡。发现损坏、褪色等可能影响船名牌显示效能的情况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三条 原农林部颁布的《关于渔船统一编号的通知》[(75)农林(渔)字第34号]从本规定颁布之日起废止。
关于《船舶命名的要求有哪些》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