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造船厂船体车间
船舶漆是一种可以涂装在船舶表面的一种油漆。船舶涂抹船舶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延长船舶的使用寿命以及满足船舶的各种需求。船舶漆包括船底防污漆、饮水舱漆、干货舱漆等油漆。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下船舶漆的特点及涂装工艺。 船舶漆的历史: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的造船工业出现了历史性的转折。以承接建造各种类型的出口船舶为契机,国外先进的造船技术和造船生产管理模式不断得到引进、消化、吸收,中国的造船工业开始了腾飞。这对我国的船舶漆和船舶涂装带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船舶漆方面,国外各种新型高性能油漆不断得到应用,国内相应的油漆也相继诞生,国产船舶漆在档次、质量、产量以及销售服务等方面有巨大的长进。在船舶涂装方面,各种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的生产管理模式不断地改造和取代陈旧、落后的旧事物、旧习惯,是国产船舶在涂装技术和涂装质量方面达到或接近国外先进水平。但是由于科学管理和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我国船舶涂装的生产效率和成本同世界先进造船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船舶漆的特性: 由于船舶涂装有其自身的特点,因此船舶漆也应具有一定的特性。 船舶的庞大决定了船舶漆必须能在常温下干燥。需要加热烘干的油漆就不适合作为船舶漆。 船舶漆的施工面积大,因此油漆应当适合于高压无气喷涂作业。船舶的某些区域施工比较困难,因此希望一次涂装能达到较高的膜厚,故往往需要厚膜型油漆。 船舶的水下部位往往需要进行阴极保护,因此,用于船体水下部位的油漆需要有较好的耐电位性、耐碱性。以油为原料或以油改性的油漆易产生皂化作用,不适合制造水线以下用的油漆。 船舶从防火安全角度出发,要求机舱内部、上层建筑内部的油漆不易燃烧,且一旦燃烧时也不会放出过量的烟。因此,硝基漆、氯化橡胶漆均不适宜作为船舶舱内装饰油漆。 船舶漆的特点: 1、具有良好的附着力、较好的耐水性、耐化学品性和耐磨性,性能卓越。船舶防腐漆能在苛刻条件下使用,并具有长效防腐寿命,福熙防腐漆在化工大气和海洋环境里,一般可使用10年或15年以上,即使在酸、碱、盐和溶剂介质里,并在一定温度条件下,也能使用5年以上。 2、厚膜化,质量好,价位合理是船舶防腐漆的重要标志。 3、船舶漆附着力强:涂层与基体结合力强。 4、船舶漆高效方便,施工简便。 船舶漆的涂装 一般船舶漆涂装工艺要求: 船体原材料表面处理要求(简称一次处理) 1. 船体外板、甲板板、舱壁板、舷墙板、上层建筑外板,内地板和组合型材等内部用板材,在下料前采用抛丸处理,达到瑞典除锈标准Sa2.5,并立即喷涂富锌车间底漆一度。 2. 船体内部用型材等采用喷砂处理,达到瑞典除锈标准Sa2.5,并立即喷涂富锌车间底漆一度。 3. 表面处理后,应尽快喷涂车间底漆,不允许在钢材表面出现返锈后再涂装。 二次处理 已涂有底漆或其它涂料的船体表面处理(简称第二处理) 1. 已涂有底漆的船体表面如有缺陷,应按附表1进行处理。 2. 已涂有底漆或其它涂料的船体表面,在进一步涂装时应进行二次处理,其等级标准应符合(CB*3230-85)的标准。 船舶漆的选用: 1. 选用的涂料必须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不合格的涂料不允许用于施工。 2. 开罐前,应首先检查油漆品种、牌号、颜色和贮存期限等是否与使用要求相符,稀释剂是否配套。一旦开罐,就应立即使用。 3. 油漆开罐后应充分搅拌均匀,环氧漆要加固化剂,彻底搅拌,注意混合时间,方可施工。 4. 施工时,油漆如需稀释,应按油漆厂家的说明加入合适的稀释剂,加入量一般不超过涂料量的5%。 对涂装环境的要求: 1. 不得在下雨、下雪、重雾、潮湿的气候条件下进行室外涂装作业。 2. 不得在潮湿表面涂装。 3. 湿度在85%以上,室外温度高于30℃、低于-5℃;钢板表面温度低于露点3℃,不能进行涂装作业。 4. 不得在灰尘较多或污染严重的环境下施工。 涂装施工的工艺要求: 1. 船体涂装的施工方法按下列要求进行:a. 船体外板、甲板、甲板室外板、舷墙内外、机舱舵桨花钢板以上部位采用喷涂方法进行。b. 对手工焊缝、角焊缝、型材背面、自由边先行预涂,方可喷漆。c. 其他部位采用刷涂和辊涂方法进行。 2. 应严格按照《船体各部分油漆牌号、涂层数、干膜厚度一览表》进行施工。 3. 涂漆必须在涂装表面清理符合要求,经专门人员检查,船东代表认可后方可进行。 4. 涂漆工具的类型应与所选用的涂料相适应,当改用他种涂料时,应对全套工具彻底清洗。 5. 涂刷后一道油漆时,应保持前一道表面清洁干燥,其干燥时间通常不少于生产厂规定的最短涂装间隔时间。 6. 为减少二次表面清理的工作量,凡焊缝、割口、自由边(自由边要求倒角)和火工烧损部位(不包括水密试验焊缝),应在焊割加工后,立即清理干净,用相应的车间底漆补漆。 7. 对表面美观要求较高的部位,应避免涂层产生流挂、积聚等缺陷。 船舶用油漆保养的目的: 营运中的船舶用油漆进行维修保养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延长船舶内部、外部和各种设备的使用寿命。并尽可能减少船底海生物。 以减少船舶阻力。因此营运中的船舶应制定并全面实施一套长期的、预防性的维修保养计划,这包括定时冲洗、补涂和一段时间后的通油。 油漆施工前对构件表面的处理: (1)、在船厂进坞修理时,首先用高压淡水冲洗掉船体上因海水而沾上的盐分,然后再用喷砂法 (或称抛丸法,俗称"打砂"),将锈皮和已剥离的漆皮打掉,经油漆代表、船舶机务代表或船方验收,认为符合要求后才能对船体表面进行油漆; (2)、在无法喷砂或不值得喷砂 (小面积)的地方,可采用打磨和敲铲方法除锈。敲铲采用除锈锤、铲刀刷钢丝刷用人工方法进,而机械打磨则通常用风动工具,如风动榔头、砂轮和旋转金属件等进行构件表面除锈,除锈完毕后要用压缩空气吹净表面粉尘,用淡水冲洗一遍则更好。 (3)、对于双组份的油漆,在涂漆前也要求将表面打磨粗糙,以增加油漆表面的附着力。 我们在选用船舶漆时一定要注意船舶漆的各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如不符合时不允许进行涂装施工的。在使用船舶漆时,应先将船舶漆进行搅拌直至均匀,才能使用,同时应该加入合适的稀释剂,但要注意稀释剂不能大于船舶漆量的5%。
2. 造船厂建筑
最早的工业建筑是上海江南造船厂厂房。
3. 造船厂船体车间是做什么的部门
造船浅坞是专用于建造新船的干船坞。坞的深度较浅,能浮起建成的船体即可。造船坞一般多配置大型门式起重机,吊运由船体车间制造的分段船体及其他重件。为连续进行生产,提高船坞和设备利用率,加快造船进度,大型造船坞除一般单坞室形式外,还有一个半坞室、两坞室或多坞室等形式。
多坞室船坞各段均可单独使用,也可串联使用。因此,可以同时建造几条船或特大尺度的船舶。
4. 造船厂车间图片
喷涂车间。
喷涂通过喷枪或碟式雾化器,借助于压力或离心力,分散成均匀而微细的雾滴,施涂于被涂物表面的涂装方法。可分为空气喷涂、无空气喷涂、静电喷涂以及上述基本喷涂形式的各种派生的方式,如大流量低压力雾化喷涂、热喷涂、自动喷涂、多组喷涂等
5. 造船厂船体车间工作内容
造船厂工种当中有一些是属于特殊工种的,这一类工种大多数都是属于有毒有害环境下的工作,再有就是属于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特殊工种的种类有以下几种:船舱电焊工、船舱气焊工、船体装配工、碳孤气刨工、船舶油漆工、沾割泡沫工、船舶管于工、氩弧焊切割和人力搬运工。
6. 造船厂船体车间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工厂建设维修等工作所涉及到高处作业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建设维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高处作业
凡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 坠落高度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 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4.1 高处作业的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4.1.1 作业高度在2m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1.2 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1.3 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1.4 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 高处作业的分类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4.2.1 特殊高处作业
a. 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b.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c.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4.2.2 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5 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
各企业应严格控制以下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5.1 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及以上;
5.2 在温度25℃以上作业时间长达4小时;
5.3 气温低于10℃的室外环境;
5.4 施工现场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5.5 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5.6 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
5.7 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5.8 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5.9 人员单次搬运物件超过15KG。
6 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6.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高处作业的资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6.2 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对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恐高症等)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精神不振、心绪慌恐不安、心情过分激动等人员,暂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
6.3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进行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和设备。
6.4 高处作业应设安全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安全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6.5 高处作业前,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6.6 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内容,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遵守操作规程。
7 高处作业管理要求
7.1 安全技术措施要求
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企业技术部门负责制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验收。
7.2 对生产组织人员的安全要求
7.2.1 做好高处作业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遇恶劣性天气(强风、暴雨、大雪)或作业场所及附近有危险因素(高压电线;有毒有害气体泄放;有高温蒸、烟气喷发的;施工现场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时,禁止安排施工。
7.2.2 明确施工内容和作业顺序,落实施工所需的安全设施(脚手架、照明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7.2.3 凡施工中有上、下混合作业时,应事先协调联系,在作业期间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范围,加强相互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7.2.4 作业过程中应监督高处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7.2.5 作业结束后应督促作业人员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工作,并对施工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包括:安全栏杆、盖板、安全网及脚手架。
8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及要求
8.1 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规定中“三个必有”、“六个不准”、“十不登高”的基本安全管理规定。
8.1.1 “三个必有”:①有洞必有盖;②有边必有栏;③洞边无盖无栏必有网。
8.1.2 “六个不准”:①不准往下乱抛物件;②不准背向下扶梯;③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④不准嬉闹、睡觉;⑤不准身体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⑥不准在安全带未挂牢时作业。
8.1.3 “十不登高”:①患有禁忌症不登高;②未经认可或审批的不登高;③没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的不登高;④脚手板、跳板、梯子不符合安全要求不登高;⑤攀爬脚手架或设备不登高;⑥穿易滑鞋、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⑦石棉瓦上无垫脚板不登高;⑧高压线旁无隔离措施不登高;⑨酒后不登高;⑩照明不足不登高。
8.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工具、设备不得使用。
8.3 当接到管理、监督人员发出暂停作业指令时,作业人员应绝对服从。
8.4 无照明设施或光线阴暗的情况下,禁止高处作业。露天六级以上强风、大雨等恶劣天气,禁止露天悬空登高作业。
8.5 凡进入高处作业场所,一律要戴好安全帽。在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作业,在作业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水面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或救生衣,必要时应架设安全网。
8.6 禁止上下垂直立体交叉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人员上下行走必须按规定的路线上下。
8.6.1 使用梯子时,梯子上端应突出600mm以上,并缚扎牢固,下端须采取防滑措施。
8.6.2 上下梯子时,应扣好安全带、面向爬梯,做到“三点着力”(即两手两脚要保证有三肢受力) ,不准一手拿物,一手抓扶梯,肩上不要负重,也不要在口袋里装手电或工具,如戴手套应戴五指手套。
8.6.3 禁止两人同时在同一梯上下,或两人同时站在同一梯上作业,梯上有人不得移位。
8.6.4 在脚手板上走动时,至少应用单手扶着扶手。
8.6.5 脚手板等高处作业面,遇有水、油、泥、沙及其他易滑物应及时清除。
8.6.6 作业场所不得攀上爬下、将扶手当梯子上下、奔跑、跳越、剧烈碰撞以及在管子等易滚动物件上行走。
8.6.7 禁止在扶手和栏杆上站立或将扶手和栏杆当垫脚物,禁止将物件搁在扶手上或将电焊皮带、氧气天然气皮带及其他管线挂放在扶手上等。
8.6.8 发现扶手有缺损或不牢固时,应通知有关人员尽快整修。
8.6.9 高空作业、随身携带的工具、材料和其他物件必须放置稳妥,禁止上抛下掷。
8.6.10 高空传接物件时,应做到从手交到手。上下传递物件时,必须使用强度足够的绳索,以免掉落。
8.7 擦洗玻璃窗或挂横幅标语等非生产性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挂牢。
8.8 凡是承载机械设备超过十五米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搭设部门设计,并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全主管审批方可搭设。
8.9 不得直接站在舱口围上拉氧、天然气胶管,焊线等。
8.10 脚手架的搭设及拆除要求
8.10.1 搭设、拆除脚手架时,施工单位应设专职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护。
8.10.2 在搭设、拆除脚手架时超过2米(含2米)的必须系好安全带。
8.10.3 两层以上的多层脚手架(包括固定式脚手架),每层必须设固定的上下行人斜梯或直梯并设有扶手栏杆,梯级必须坚固,不得缺层,梯级间距不得大于40cm。
8.10.4 各种脚手架、板的搭设,必须平稳牢固,不得松动摇晃,脚手板的临空一面,必须按规定设置1.05-1.3米高的防护栏杆(悬空高度大于15米时,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3米),如因施工需要,局部不设防护栏杆的,必须通知搭架队在无防护樯杆处应用安全防护绳加以保护。脚手架、板的附近,不准架设高于36V输电线和电气装置。如有无法拆除的原有电气设备,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隔离措施。
8.10.5 悬挂式脚手不能用麻绳等可燃物质作为吊挂物。
8.10.6 单根角铁支撑的脚手应有斜撑。
8.10.7 舷外、舱内以及离地面(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任何部位的高处作业,脚手板的搭设宽度不得小于60厘米,用于打砂、喷漆的悬挂脚手板总宽度不得小于100厘米,其搭头处伸出横档的长度不得小于30厘米。板与板之间及搭头处必须紧固牢靠,防止滑动和翘起,板面不允许有易滑和有碍操作的杂物。
8.10.8 悬空单行跳板或引板的宽度不得小于60厘米;双行跳板或引板的宽度不得小于120厘米,活动搁置端头不得短于1米,坡度不能大于30度,跳板两侧必须架设不低于1.2米的护栏,同时下方要设安全网。木质跳板或引板必须使用坚硬木质板,其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板面要设防滑板条。
8.10.9 依附工程本体(舷侧、舱室等)搭设临时固定式脚手架时,其水平横档必须加设承重防摇的斜撑,支点最大距离不得超过2米,焊接应由正式电焊工承担,焊后要除渣检查。禁止使用腐朽、扭曲、严重损伤以及有横透节的木质脚手架、板和锈蚀严重的钢质脚手架、板。
8.10.10 使用的木质脚手板的长度在4米以上的,其厚度不得小于5厘米,并应三点受力支撑,两端搭头30厘米,并绑扎牢固。
8.10.11 搭设的脚手架在5米以上应设φ8-10mm钢丝绳或加设钢性栏杆,供移动作业人员系安全带。
8.10.12 脚手架、板搭好后,应按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8.11 脚手架使用的要求
8.11.1 只有经过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才能使用。
8.11.2 对已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板,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改设。
8.11.3 脚手架严禁超负荷使用,常规脚手架每平方米的承载重量不能超过200公斤。
8.11.4 在使用过程中,搭设脚手架的单位应经常巡查脚手架的状态,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8.12 其他
8.12.1 各层甲板或平台开工艺孔时,施工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并及时设围栏和在明显部位挂警告标志。
8.12.2 对一切形成或即将形成高坠或踩空态势的开口、工艺孔(特别是双层底)、道门口、舱盖开口以及边界,应及时采取盖板、护罩、围栏、安全网或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防护装置。
8.12.3 集装箱船舱盖吊开以后,在横向的步桥和纵向的过道上要搭设钢性护栏,防止人员在作业、行走时发生高处坠落事件。
8.12.4 在打开或关闭的舱盖面(或二层舱舱盖面)周围必须设置刚性安全护栏,防止人员在作业、行走、摆放设备等时发生高处坠落事件。
8.12.5 对一些船体结构形成隐蔽垂直通道的应采取相应的防高坠措施,如船舶槽型壁搭架后凹槽从上至下形成直坠通道,应至少保证每隔一层脚手架平台延伸至槽形壁凹槽内。
8.12.6 内底板到双层底内的通道应设置专用梯子。
8.12.7 工艺孔、打开的舱盖板等容易产生人员及小型材料、废钢、散落件等坠落的部位,必须按规定设置护栏,护栏必须用安全网进行围护,底部边沿必须加装防护挡板。所有小型材料、废钢、散落件等容易坠落的物件以及垃圾斗应放在离工艺孔边沿800mm以外。
8.12.8 使用高空车进行施工作业时,要注意高架车的安全工作负荷,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高架车上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使用高空车在水面作业应穿好救生衣,系好挂安全带,具体执行《高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9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7. 造船厂船体车间图片
装配工是指在工厂装配线(流水线)进行作业的工作者。不同公司、单位,装配工有不同工作安排。 一、船厂装配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工作内容 1、遵照船厂作业指导书及相关质量标准要求,进行零部件组装; 2、成品运行调试检验,产品包装发货; 3、遵守安全生产和防止各种违章操作; 4、检查本道工序加工质量,如实填写检验记录和工序流转卡; 5、完成领导交办其它的工作内容。 二、船厂装配工岗位要求如下: 1、机械制造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2、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具备较强的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3、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无传染性疾病,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8. 造船厂厂房
较大的也只有2家了,分别为位于南昌的江西造船厂和九江的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江州联合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员工800余人,公司拥有一万米以上大型室内厂房三座,大型室内船台36m′220m一座,所有船体装焊工作均在室内进行。
工厂有设计工艺研究所、材料试验室、焊接试验室、计量室等科研部门,具有设计建造20000载重吨以下各类船舶的能力。
9. 造船厂工人
船厂上班,看具体的工作岗位了,有的岗位挺轻松的,有的岗位确实挺累的,不过轻松的岗位一般工资都不,大多是文员之类的,而那些具体操作的,有技术的岗位,工资一般都不低,但是相比文员确实是挺累的,不过要想拿高工资,一般还是建议从事技术类的岗位,在船厂这一类的岗位是核心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