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融资租赁业格局之变是什么
先给你个整体的回答:先不谈跳槽只谈在一个岗位或者公司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跑船基本上是放弃了陆上。能从船上最后回陆上的途径,最主要的就是机务和海务,当然其它的也有,但是以上这些机会都非常难得,绝大部分人可能就一辈子在海上了,整个职业生涯都很难兼顾家庭,生活单调而乏味。海员的收入,在08年以前,陆上收入低的时候,性价比也还是非常不错的,但是随着陆上收入的提升,海员收入性价比也是越来越低了,一般三副过万,往上一级多个一万,船长三万到四万,但是毕竟一年只能干七八个月,其实也没多少钱。所以海员真是一个苦逼的职业。陆上的工作,你说的海事局,港务局,船厂,船级社,设计院,航道局,甚至打捞局,救助局,海洋局,海监等等,这些都算船舶行业的主流配置。其实船舶行业还有很多辅助打法,你也可以去试一试,比如船舶融资租赁,保险,监理,公估,船贸,产品配套,代理等等,都可以试一试。收入的话,现在海事局不建议进,收入实在是太低了,基本六七千块一个月,认识的人,都拼命想出来(别问出来为啥还要拼命)。船级社非研究生不要而且非常难进。船厂收入低,其中造船厂又比修船厂低,修船厂如果能做到主管级别,一年十万以上妥妥的,总管二十万肯定是不会少了你的。船贸代理公估那些的看业绩,监理一年十万出头好的二十万还是有的。船舶融资租赁,前年有猎头想挖我去做海工融资,开的是38万税前被我果断拒了,当时就非常不看好海工,虽然那个时候火的很。其它的你私信我吧,不想说太多。
2. 船舶租赁模式
答:
定期租船:在租赁期间,船舶交由租船人管理、调动和使用。货物的装卸、配载、理货等一系列工作都由租船人负责,由此而产生的燃料费、港口费、装卸费、垫舱物料费等都由租船人负担。租金是按月(天或日历月)以每一夏季载重吨为计算单位计收。租金一经约定即固定不变。
航次租船:在签订租船合同时,承租双方还需约定船舶的装卸速度以及装卸时间的计算办法,并相应地规定延滞费和速遣费率的标准和计算方法。
航次租船的特点是:无固定航线、固定装卸港口和固定航行船期,而是根据租船人(货主)的需要和船东的可能,经双方协商,在程租船合同中规定;程租船合同需规定装卸率和滞期、速遣费条款;运价受租船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较大,租船人和船东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一并在程租船合同中规定。
光船租船:这种租船不具有承揽运输性质,它只相当于一种财产租赁。光船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期限,但船舶所有人提供的是空船,承租人要自己任命船长、配备船员,负责船员的给养和船舶(经营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也就是说,船舶所有人在租期内除了收取租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3. 船舶融资租赁业格局之变是什么意思
2016年2月18日,由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重组而成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宣告成立,开启了中国和世界海运史的新篇章。
5年来,中远海运集团聚焦高质量发展,全球最大航运公司地位不断巩固,成为国际航运业东方平衡西方的重要力量,有效改变了全球航运业的发展格局;《财富》世界500强排名264位,较重组前提升201位,实现了从跟跑、并跑到领跑的历史性转变,为全球化竞争打下了坚实基础。
4. 船舶融资租赁与光船租赁的区别
干租指任何通过协议,由出租人(可能是航空运营人、银行或租机公司)向承租人(航空运营人)仅提供航空器而不提供飞行机组的租赁。干租通常由承租人承担运行控制。
2.湿租是航空公司之间的一种特殊租赁方式,在提供飞机的同时提供机组和乘务组为对方服务,而且在租赁过程中,被租赁飞机的标志不变、飞机号不变。
3.光租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他人使用,不配备操作人员,不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
5. 船舶融资租赁业格局之变是什么变化
中国船舶租赁(03877-HK)自愿公布,于2019年10月25日,该公司进一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来函,表示中船集团收到国资委《关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的通知》。
国务院已批准,同意中船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联合重组,新设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由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整体划入中国船舶集团。
6. 船舶租赁现状分析
租船合同的共同内容主要有以下诸项: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载货重量、容积等。不同见下面描述:航次租船合同 租期为一个或几个连续航次的租船合同。其性质是货物运输合同。出租人虽租船合同然出租船舶,但仍保有对船舶的控制,负责配备船长和船员,并组织营运。承租人租用船舶的目的是运输货物。航次租船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①合同规定除装卸费由某方负担外,船舶的全部开支由出租人负责。
②运费按船舶实际装载货物吨数计算,或者拟定一个包干运费。
③合同定有装卸期限和延滞、速遣条款。实际装卸时期超过期限,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滞期费;装卸提前完成,则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速遣费。
④关于出租人运输货物责任,大多数租船合同采用目前国际通行的《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又称《海牙规则》)或《海牙-维斯比规则》的规定。航次租船合同有各种标准格式,通常采用的有波罗的海和国际航运协会制定的“金康”(GENCON)合同和北美粮谷租船合同等。定期租船合同 出租人将船舶提供给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限(数月至数年不等)内按照约定的用途,由承租人控制船舶的经营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有以下特点:①合同规定出租人提供适合约定用途的船舶,适当地配备船员和装备船舶,并在租期内维持船舶的适航状态;承租人负责船舶经营,既可以将船舶用于承运自己或他人的货物,也可以经营租船业务或用之于其他业务。船长应在合同范围内按承租人的指示运行船舶,但在航行安全方面,仍应接受出租人的命令。②承租人负责支付燃料费和港口费,出租人负责支付船员工资和给养、船舶的折旧费、修理费和保险费。③租金按舱容或按载重吨计算,每月或每半月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一次。④承租人运送第三方货物时,出租人和承租人通常都被视为提单上所载货物的承运人。定期租船合同有各种标准格式,使用比较多的有纽约产品交易所于1913年制订的定期租船合同和波罗的海和国际航运协会于1939年制订的波尔的姆租船合同。前者偏护承租人,后者偏护出租人。中国租船公司于1980年制订的中租期租船合同为中国租用外国船舶所采用的合同范本。光船租船合同 承租人在一定租期内为取得对特定船舶的控制和占有,负责配备船长和船员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它是一种财产(船舶)租赁合同,而不是运输合同。光船租船合同有以下特点:①光船租赁通常必须在主管当局登记,而且有的国家,特别是从事船舶开放登记国家(见船舶登记),允许在租期内改换船舶国籍。②近年来,通过光船租赁以租购方式购置船舶,已成为缺乏资金的航运公司筹措资金扩大商船队的一项比较有效的措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往往以出租人即卖船人的身份把船舶租售给某些信誉较好的航运公司,租购期满后,船舶所有权就归于该航运公司。
7. 船舶融资租赁的比较优势
一、融资租赁12类型
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是租赁业务的核心业务形态,具体又衍生出很多业务模式,现在业界有的模式主要有十二种,其中前五种为基本模式,后七种为创新模式。
(一)直接融资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该租赁模式主要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直接融资租赁操作流程:
1、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和租赁物件;
2、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业务申请;
3、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与供货厂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
4、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5、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
6、融资租赁公司用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作为贷款支付给供货厂商;
7、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9、租赁期满,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这种方式有利于承租人盘活已有资产,可以快速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顺应市场需求。具体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售后回租的操作流程:
1、原始设备所有人将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
2、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货款给原始设备所有人。
3、原始设备所有人作为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回卖出的设备。
4、承租人即原始设备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给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
(三)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四)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
(五)转租赁
转租赁是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转租至少涉及四个当事人: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转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
(六)结构化共享式租赁
结构化共享式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和指定,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支付租金。其中,租金是按租赁物本身投产后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进行测算和约定,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共享租赁项目收益的租赁方式。租金的分成包括购置成本、相关费用(如资金成本),以及预计项目的收益水平由出租人分享的部分。通常适用于通信、港口、电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远洋运输船舶等合同金额大,期限较长,且有较好收益预期的项目。结构化共享式租赁与简单融资租赁的比较如下图:
(七)风险租赁
风险租赁是出租人以租赁债权和投资方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以获得租金和股东权益收益作为投资回报的租赁交易。在这种交易中,租金仍是出租人的主要回报,一般为全部投资的50%;其次是设备的残值回报,一般不会超过25%左右,这两项收益相对比较安全可靠。其余部分按双方约定,在一定时间内以设定的价格购买承租人的普通股权。这种业务形式为高科技、高风险产业开辟了一种吸引投资的新渠道。出租人将设备融资租赁给承租人,同时获得与设备成本相对应的股东权益,实际上是以承租人的部分股东权益作为出租人的租金的新型融资租赁形式。同时,出租人作为股东可以参与承租人的经营决策,增加了对承租人的影响。
风险租赁为租赁双方带来了一般融资租赁所不能带来的好处,从而满足了租赁双方对风险和收益的不同偏好。
一是对承租人的有利之处。
Ⅰ较好的融资渠道。风险租赁的承租方是风险企业,因为经营历史短,资金缺乏,银行一般不愿意贷款,所以其融资渠道较少,一般渠道的融资成本较高,风险租赁可以成为一种融资的重要手段。
Ⅱ转移风险。即将股东权益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出租人,即使出租人的股东权益不能获得收益,出租人也无权要求其他的补偿。如果采用抵押贷款,银行往往要求以公司全部资产做抵押,一旦公司无力按期偿还贷款,公司的生存将难以保证。风险租赁中的租金支付义务,也只是以所租设备做“担保”,承租方面临的风险相对较小。
Ⅲ提高投资回报率。公司管理者的报酬往往基于投资回报率,而利用风险租赁将相对减少公司投资额,从而提高回报率,进而使管理者获得较高的报酬。
Ⅳ较少的控制。与传统的风险投资相比,风险租赁出资人不寻求对投资对象资产及管理的高度控制,即使向风险企业派出代表进入董事会,也不谋求投票权,这使得一部分公司偏好于风险租赁。
二是对出租人的有利之处:
尽管服务于风险企业存在一定风险,但出租人可以获取足够的好处以弥补风险:
Ⅰ较高的回报。如果承租人经营良好,出租方可以得到股东权益的溢价收益,比一般的租赁交易收益要高5%-10%,甚至更高。
Ⅱ处理收益的灵活性。出租方从承租方那里获得的认股权,一旦承租方经营成功并上市,出租方即既可以将其卖出获得变现,也可以持有股票获得股利收益。
Ⅲ即使承租方破产,出租方也可以从出租设备的处置中获得一定的补偿。况且,一般风险租赁出租人不止一个,某一承租方的破产不会给出租方带来十分巨大的、难以承受的损失。
Ⅳ扩大了出租人的业务范围,增强其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八)捆绑式融资租赁
又称三三融资租赁。三三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的首付金(保证金和首付款)不低于租赁标的价款的30%,厂商在交付设备时所得货款不是全额,大体上是30%左右,余款在不长于租期一半的时间内分批支付,而租赁公司的融资强度差不多30%即可。这样,厂商、出租方、承租人各承担一定风险,命运和利益“捆绑”在一起,以改变以往那种所有风险由出租人一方独担的局面。
(九)融资性经营租赁
融资性经营租赁是指在融资租赁的基础上计算租金时留有超过10%以上的余值,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选择续租、退租、留购。出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提供维修保养,也可以不提供,会计上由出租人对租赁物件提取折旧。融资性经营租赁操作流程:
1、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和选择租赁物;
2、承租人和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3、融资租赁公司和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向供货商支付货款;
4、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5、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6、租赁期满,承租人履行全部合同义务,按约定退租、续租或留购;
7、若承租人退租,由出租人进行租赁物的余值处理,如在二手设备市场上出租或出售租赁物件。
(十)项目融资租赁
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来确定。出卖人(即租赁物品生产商)通过自己控股的租赁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推销产品,扩大市场份额。通讯设备、大型医疗设备、运输设备甚至高速公路经营权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出租人要面对的主要风险是租金不能收回的风险,产生这一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项目本身经营失败;二是承租人的信用不好。
为了防范风险,出租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做好项目的评估。在项目前期,出租人要对项目整体的现状和未来进行全方位的科学评估,包括对项目未来市场需求变化情况、盈利能力进行预测,对承租人未来偿租能力进行评估,最终选择的项目应确定其预期收益率保证出租人能收回租金;二是灵活的租金设计。在进行租金计算时,要结合项目正常的现金流和项目经营期可能的风险,以保证最终的租金能够顺利回收;三是对项目经营期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在项目经营期间,出租人应按期对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监控,如出现承租人不能按期偿还租金的情况一定要查找分析原因,判断是项目真实的客观经营状况还是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导致的,以防止承租人利用信用风险而故意拖欠租金或不偿还租金。
项目融资租赁的参与主体和实施阶段比较多,其操作模式也比较复杂。通常,项目融资租赁的参与主体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外,还包括参与租赁项目建设的设计承包商、施工承包商、监理承包商、设备供应商以及贷款融资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其实施阶段主要包括项目融资建设、租赁、移交三个阶段。
(十一)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
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是以推销为主要目的的融资租赁新方式,它吸收了风险租赁的一部分经验,结合行业特性新开发的一种租赁产品。主要特点是:融资不需要担保,出租人是以供货商为背景组成的;没有固定的租金约定,而是按照承租人的现金流折现计算融资回收;因此没有固定的租期;出租人除了取得租赁收益外还取得部分年限参与经营的营业收入。
业务由注资、还租、回报3个阶段构成。其中注资阶段资金注入的方法与常规融资租赁资金注入方法无异;还租阶段是将项目现金流量按一定比例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分配,例如70%分配给出租人,用于还租,30%由承租人留用。回报阶段是指在租赁成本全部冲减完以后,出租人享有一定年限的资金回报,回报率按现金流量的比例提取。回报阶段结束,租赁物件的所有权由出租人转移到承租人,整个项目融资租赁结束。结构式参与融资租赁在某种程度上与BOT类似。
(十二)销售式租赁
销售式租赁是生产商或流通部门通过自己所属或控股的租赁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促销自己的产品。这些租赁公司依托母公司能为客户提供维修、保养等多方面的服务。出卖人和出租人实际是一家,但属于两个独立法人。在这种销售式租赁中,租赁公司作为一个融资、贸易和信用的中介机构,自主承担租金回收的风险。通过综合的或专门的租赁公司采取融资租赁方式,配合制造商促销产品,可减少制造商应收帐款和三角债的发生,有利于分散银行风险,有利于促进商品流通。
8. 船舶融资租赁的概念
融资租赁,也称为金融租赁或购买性租赁。它是目前国际上使用得最为普 遍、最基本的形式。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融资租赁公约》的定义,融资租 赁是指这样一种交易行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 (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 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 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融资租凭的特点是:
1、融资租赁是一项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的交易;即出租人、承租人和供 货商,并至少由两个合同构成(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自成一类的三边交易。
这三方当事人相互关联,两个合同相互制约。
2、拟租赁的设备由承租人自行选定,出租人只负责按用户的要求给予融 资便利,购买设备,不负责设备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和设备维护的义务;承 租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拖欠和拒付租金。
3、金额清偿,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内只将设备出租给一个特定的用户, 出租人从该用户收取的租金总额应等于该项租赁交易的全部投资及利润,或根 据出租人所在国关于融资租赁的标准,等于投资总额的一定的比例,如80%。 换言之,出租人在此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该项交易的投资。
4、不可解约性,对承租人而言,租赁的设备是承租人根据其自身需要而 自行选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还设备为条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对出租人 而言,因设备为已购进商品,也不能以市场涨价为由而在租期内提高租金。总 之,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无权中止合同。
5、设备的所有权与使用权长期分离。设备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出租人, 设备的使用友谊在经济南市上属于承租人。
6、设备的保险、保养、维护等费用及设备过时的风险均由承租人负担。
7、基本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设备拥有留购、续租或退租三种选择权。
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形式有:
1、直接融资,单一投资者租赁,体现着融资租赁的基本特征,是融资租 赁业务中采用最多的形式。而融资的其它形式,者是在此基础上,结合了某一 信贷特征而派生出来的。
2、转租凭,是指由两家租赁公司同时承继性地经营一笔融资租赁业务, 即由出租人a根据最终承租人(用户)的要求先以出承租人的身份从出租人b 租进设备,然后再以出租人身份转租给用户使用的一项租赁交易。
3、售后回租,又称租租赁,指由设备的所有者将自己原来拥有的部分财 产卖给出租人以获得融资便利,然后再以支付租金为代价,以租赁的方式,再 从该公司租回已售出财产的一种租赁交易。对承租企业而言,当其急需现金周 转,售后回租是善企业财务状况的一种有效手段;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承租 人通过对那些能够升值的设备进行售后回租,还可获得设备溢价的现金收益, 对非金融机构类的出租人来说,售后回租是扩大业务种类的一种简便易行的方 法。
4、杠杆租赁,杠杆租赁又称平衡租赁,是融资租赁的一种高级形式,适 用于价值在几百万美元以上,有效寿命在10年以上的高度资本密集型设备的 长期租凭业务,如飞机、船舶、海上石油钻井平台、通讯卫星设备和成套生产 设备等。杠杆租赁是指在一项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只需投资租赁设备购置款项 的20%-40%的金额,即可在法律上拥有该设备的完整所有权,享有如同对设备 100%投资的同等税收待遇;设备购置款项的60%-80%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 的无追索权货款解决,但需出租人以租赁设备作抵押、以转让租赁合员和收取 租金的权利作担保的一项租赁交易。参与交易的当事人、交易程序及法律结构 比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复杂。
9. 船舶融资租赁现状
山东锦澜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工资待遇方面是很不错的,享受五险一金的福利和节假日福利以及年终奖,工作相对轻松,氛围融洽。
山东锦澜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03-11,法定代表人为程立峰。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588号1号楼1402号,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
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销售;船舶租赁;船舶修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内河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