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运船舶评先进(先进船舶集体优秀事迹的表彰)

2022-11-26 15:15 点击:214 编辑:邮轮网

1. 先进船舶集体优秀事迹的表彰

浩瀚海洋蕴藏着无尽宝藏。在我国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征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奋斗者,他们勇攀高峰、锐意攻关,他们无惧风险、百折不回,他们舍生忘死,以身许国。载人深潜英雄集体、中国船舶集团(原中船重工)第七六〇研究所抗灾抢险英雄群体是他们中的杰出代表。

2020年11月10日,马里亚纳海沟,载有3名潜航员的“奋斗者”号成功坐底,下潜深度达10909米,创造了中国载人深潜新纪录,达到世界领先水平。

从“蛟龙”号,到“深海勇士”号,再到“奋斗者”号,向深海进军,中国起步虽晚,却迎头赶上。这背后是载人深潜团队无数日夜的接续奋斗,他们践行“严谨求实、团结协作、拼搏奉献、勇攀高峰”的中国载人深潜精神,为科技创新树立了典范。

先后担任“蛟龙”号主任设计师和首席潜航员、“深海勇士”号副总设计师、“奋斗者”号总设计师的叶聪,见证了我国载人深潜的每一次跨越。

2009年起,叶聪驾驶“蛟龙”号进行了数十次下潜。茫茫海面上,经历过潜水器与母船“失联”;5000米深海中,机械臂突然断裂造成油污泄漏让潜水器成了“睁眼瞎”;7000米的海底,大量沉积物覆盖采样篮让“蛟龙”号难以作业……面对一次次险情,他从未退缩,为中国潜航事业积累了珍贵的一手资料。

与载人航天一样,载人深潜也秉持“一棒接着一棒跑”的传统,形成了一批领军科学家队伍。徐芑南、何春荣、胡震、杨申申、杨波……载人深潜事业快速发展的背后,伴随着他们大胆决策、锐意攻关、无惧风险的奋斗身影。

2. 先进船舶事迹材料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故事背景是在二十世纪中叶的古巴。

主角人物是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配角是一个叫马诺林的小孩。这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快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呎,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

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

结果,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筋疲力竭地拖回一副鱼骨头。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3. 优秀船员的先进事迹材料范文

海员,是勇敢着的职业,因为工作环境的特殊,在平静的茫茫大洋上领悟人生的真谛;在惊涛骇浪中感受人类的渺小和生命的不堪一击,从而树立起对大自然的敬畏;在充满生命力的日出中感谢上苍赐予、充满希望的迎接每一天的到来;在夕阳与红霞中感受色彩的丰富,体会着渔舟唱晚的柔情诗意画面;在深邃的星空中寻找着北半球的北斗七星或者是南半球的双十字星,在深邃的宛如钻石镶满黑幕的夜空中,遥想起对人类起源的无限好奇和先前伟人的无限尊敬;在世界各地,留下自己的足迹,品尝各地地道的美食,领略风土人情,感慨世界的多姿多彩。当然,结合身边同事的亲身经历,也体会着这份特殊职业的无限心酸… …

4. 船舶先进个人主要事迹范文

1、管延安

管延安,男,1977年6月19日出生,汉族,山东潍坊人,初中文化,群众。1995年参加工作(农民工)。

18岁管延安就开始跟着师傅学习钳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是他对自己的要求;有空的时候就看书学习,是他最大的工余爱好。

二十多年的勤学苦练和对工作的专注,心灵手巧的他不但精通錾、削、钻、铰、攻、套、铆、磨、矫正、弯形等各门钳工工艺,而且对电器安装调试、设备维修也是得心应手。

先后参与了世界三大救生艇企业之一——青岛北海船厂、国内最大集装箱中转港——前湾港等大型工程建设。

先后荣获港珠澳大桥岛隧工程“劳务之星”和“明星员工”称号,因其精湛的操作技艺被誉为中国“深海钳工”第一人。

2、周东红

周东红,男,1967年1月生,中共预备党员,中国宣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周东红从1988年起获1次生产能手、15次先进生产者、3次文明标兵;2次优秀员工;

2007年获宣城市第二届“杰出职工”荣誉;2009年荣获县级劳动模范,2012年荣获省级劳动模范,2015年4月荣获全国劳动模范。

2016年3月,荣获第二届全国质量奖提名奖;2016年4月,荣获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联合授予的“最美职工”称号。

三十多年来,周东红不仅自己的技艺越来越精湛,还带出了30多名徒弟。将“宣纸传统制作技艺”这一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下去。

3、胡双钱

胡双钱,男,汉族,生于1960年7月,中国商飞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数控机加车间钳工组组长。人称为“航空‘手艺人。

曾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质量金奖等荣誉称号。

胡双钱从小就喜欢飞机。小时候,为了看飞机,他不惜从家步行两个多小时到大场机场附近,躲在跑道边的农田里看飞机起落。炎炎夏日,他常常被水沟边的蚊虫叮得满身是包。

胡双钱技校毕业后进入上飞公司。一进门,学钣铆工的他就被分配到专业不对口的机加车间钳工工段。一些人走掉了,可老实憨厚的胡双钱选择了留下。凭着“只要能造飞机,自己坚决服从组织分配”的一股劲,他开始了自己的钳工生涯。

30年里,无数艰难时刻他都挺过去了,唯独“运十”飞机的命运成了他一辈子都无法释怀的心结。

看到国家又重拾大飞机的梦想,他选择了一种特殊的方式延续再干30年的豪情——把技艺毫无保留地传授给更多胸怀大飞机梦的年轻人。

4、宁允展

宁允展,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车辆钳工高级技师,中国南车技能专家。

宁允展出身工匠家庭。在身为工匠的父亲的耳濡目染中,宁允展从小就喜欢手艺。

1991年,19岁的宁允展从铁路技校毕业,进入当时的四方机车车辆厂(南车四方股份公司前身),从事车辆钳工工作,一干就是二十多年。

2019年4月,荣获“最美职工”。12月,荣获交通运输部授予的“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证书。

5、顾秋亮

顾秋亮,男,江苏无锡人,生于1955年,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二研究所水下工程研究开发部职工,蛟龙号载人潜水器首席装配钳工技师。

顾秋亮同志从1972年起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二研究所工作,在钳工安装及科研试验工作方面已经工作了四十多年,先后参加和主持过数十项机械加工和大型工程项目的安装调试工作。

2009年至2012年,顾秋亮作为蛟龙号海上试验技术保障骨干,全程参与了蛟龙号载人潜水器1000米、3000米、5000米和7000米四个阶段的海上试验。

参加海上试验时,顾秋亮已是五十多岁,但他克服了严重的晕船反应和海上艰苦的工作生活条件等诸多困难,安排好家中生病的妻子,义无反顾地投入到每年近100天的海试中。

他带领装配保障组不仅完成了蛟龙号的日常维护保养,还和科技人员一道攻关,解决了海上试验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如压载铁的安装、水下灯光的调整、布放回收接口的设置等;

并将自己的技术和心得体会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国家深海基地的技术人员,为海试的顺利进行和蛟龙号投入正规化的业务运行立下了汗马功劳。

5. 船舶优秀员工事迹

载人深潜英雄、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企业青年先锋……38周岁的叶聪,面对众多荣誉很是淡然。“没有整个团队的努力,就没有我个人出彩的机会。我感到幸运的是,从事的工作是我喜欢并且愿意坚持做下去的事。”叶聪说。

专注做喜欢的事

从小就对画格子画房子等设计类东西感兴趣的叶聪,来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702所(以下简称“702所”)后,正值7 000米大深度载人潜水器接近立项,从此开启了他与蛟龙号共同成长的10余年历程。

工作伊始便能参加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研制工作,叶聪在深感自豪的同时,不忘审视自己的不足,大学老师“职业生涯的第一个10年,一定要专注地做一件事”的寄语让他记忆犹新。铆足了劲,叶聪全身心投入到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研制工作中。“挑灯夜战,翻大门进宿舍”的故事至今仍是同事们笑谈间鞭策年轻人的“经典”事例。2003年,24岁的他被委以重任,负责蛟龙号载人潜水器的总布置设计。没有现成的设计标准、规范和参考资料可借鉴,他开创性地进行了“载人潜水器的功能模块化和结构分块化的总体布置及性能优化技术”和“载人潜水器的作业系统与运载器本体的集成技术”两个课题研究,总结提炼了深海载人潜水器的设计方法。潜水器最重要的设计文件和图纸——每个设计阶段的任务使命分析报告、均衡计算书、深潜操作流程以及潜水器总图均出自他的手。

这种全身心投入的专注激情,直至今日依旧汹涌地澎湃在他所负责或参与的科研项目中。作为世界最大、国内首型自主研发的全通透观光潜水器的总设计师,他大胆创新采用全通透载客潜水器总体设计方案,带领团队克服全通透有机玻璃带来的密封、连接形式、变形协调等设计安装难题;面对“首吃螃蟹”带来的设计检验规范及营运管理法律法规的空白,他顶住压力组织团队对现行船舶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协助中国船级社、中国海事局开展载客潜水器审图和检验原则的编订以及国内首批商用载客潜水器驾驶员理论与实操培训。如今两艘“孪生姐妹”全通透观光潜水器已正式投入运营,开启了国人看海观海的新维度。

4年、38次和7 000米

“海底是什么样呀?有五彩斑斓的生物么?”过去近10年来几乎每个遇到叶聪的人都会问他类似的问题。作为我国7 000米级载人作业潜水器的主驾驶员,叶聪领略过南海、太平洋、印度洋深蓝色海底不同地质地貌。也许会有人对他担当的潜航员角色充满羡慕,但熟悉的人都知道,深潜背后需要承载多大的风险和挑战。

作为我国自主研制的第一台大深度载人潜水器,各项性能指标都需要大量的海上试验进行验证和改進,而试验背后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下潜,就意味着置个人安危于度外。关键时刻,叶聪主动请缨。2009年至2012年,4年海试,蛟龙号下潜51次,他承担了38次下潜试验主驾驶任务。蛟龙号第一次突破50米、300米、1 000米、2 000米、3 000米、4 000米、5 000米和7 000米深度,都是在他的驾驶下完成的。这些数字背后需要太多的勇气。

载人潜水器看似庞大,但座舱内径只有2.1米,包括驾驶员在内仅可乘坐3人,基本没有多余活动空间,乘员只能保持固定坐姿,想要将腿伸直都有些困难。顶着狂风巨浪,忍受着剧烈的摇晃和颠簸,他圆满完成了一次次下潜任务。“潜航员要遇事不惊,按照操作手册、应急预案以及个人知识积累来分析、处理问题,能够在困难面前挺身而出,对潜水器和舱内所有人员的安全负责。”他说。海试期间,他多次有效处理了潜水器水下故障,保证了潜水器和人员的安全。

让被人戏称为“深海的哥”的叶聪感到欣慰的是,通过4年海试和多次试验性应用航次的考验和经验积累,蛟龙号正带着越来越多的科学家深入海底进行考察。“越来越多的‘乘客深入海底,我们自己诞生的蛟龙号能够为我国的海洋资源勘探、海洋科考做出应有贡献,我们由衷感到高兴。”叶聪自豪地说。

化压力为不竭动力

伴随着蛟龙号的成长,叶聪逐渐成长为项目副总工程师、总设计师,先后肩负起水下工程研究开发部党支部书记、主任的担子。担子越来越重,面对新的挑战,他将压力化作前行的动力,蛟龙号10年研制锤炼而成的载人深潜精神在他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彰显。

作为4 500米载人作业潜水器的副总设计师和总质量师,叶聪全面负责总体方案设计工作,同时肩负总质量师职责。在总装联调和水池试验阶段,他指导制定合理的质量计划书和故障排查措施及检验方法,实行每周报告制度,对试验过程遇到的每个问题,他都会与大伙一道仔细分析,提出建设性意见,往往令大家茅塞顿开。身边的同事常常被他强大的专业知识面和工作能力折服。对所有已解决的故障和问题,他会细致检查确认,不放过任何隐患。

2016年7月的一天,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全海深载人潜水器总体设计、集成与海试”项目正式立项。这一天,叶聪既喜悦又倍感压力。目前该项目设计工作正有序开展。作为总工程师,他全面谋划做好顶层策划,把握技术方向,协调数十家参研单位的研制进展;同时,他大胆地为年轻的主任设计师们压担子,以身作则投入技术攻关中。

作为702所水下工程研究开发部50余人团队的领头羊,他思虑谋划部门的长远发展、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作为党支部书记,他坚持将党建工作融入中心,一方面通过创建深海支部微信交流平台、与员工聊天谈心等方式,关心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另一方面在科研海试现场,认真组织支部党员参加海试临时党委组织的学习教育、创先争优等活动。

在繁重的科研管理工作之余,作为中国载人深潜第一人,叶聪在各种场所举办了数十次有关蛟龙号的科普讲座。在他看来,能够增进社会大众对海洋科技的了解,在学生、青年中播撒下“蓝色海洋梦”种子,也是他们船舶科技工作者义不容辞的使命!

6. 船舶贡献奖先进事迹材料

GRT:总登记吨NRT:净登记吨DWT:载重吨(deadweighttonnage)DWCC:货物载重吨位(deadwegithcargocapacity)个人觉得在船舶物流方面,比较重要的是GRT/NRT,DWCC可能是划定船舶载重界限的。

7. 中国船舶集团员工先进事迹

黄旭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26年3月生,广东揭阳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719所名誉所长、原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第一代攻击型核潜艇和战略导弹核潜艇总设计师,被称为“核潜艇之父”。

8. 船员先进个人主要事迹

郑和下西洋是中国古代规模最大、船只最多(240多艘)、海员最多、时间最久的海上航行,比欧洲多个国家航海时间早几十年,是明朝强盛的直接体现。郑和的航行之举远远超过将近一个世纪的葡萄牙、西班牙等国的航海家,如麦哲伦、哥伦布、达伽玛等人,堪称是“大航海时代”的先驱,也是唯一的东方人,他更早迪亚士57年远赴非洲。

9. 先进船舶集体优秀事迹范文

1、火烧新野

火烧博望坡之后,曹操卷土重来,派曹仁和曹洪大军进攻新野。诸葛亮料新野呆不了,就留下空城,民房屋上藏硫磺等引火之物。曹军进城之后住入了民房。夜里狂风大作,埋伏在城外的刘备军往城里射火箭。大火迅速烧起来。曹兵逃奔出城,被刘备军截杀,大败而归。

2、三顾茅庐

徐庶向刘备热诚地推荐诸葛亮,刘备很高兴,便决定去访聘。当时诸葛亮正在襄阳城外隆中隐居。刘备携同关羽,张飞到隆中,不巧诸葛亮出了门,没见到,过了几天,刘备再冒着风雪去拜访,诸葛亮又跟朋友闲游去了。

两次见不到孔明,刘备有些失望,但是为了成就大业,他求才心切,不顾张飞关羽的埋怨,又安排第三次的拜访。

这回诸葛亮并没外出,但是还在草堂上睡午觉没醒,刘备便谦恭地拱手站在石阶上等候,直等到孔明睡醒,才得以晤面。诸葛亮为刘备的其诚所感动,答应出山辅佐刘备,终於干出了一番事业。

3、草船借箭

三国时期,曹操率大军想要征服东吴,孙权、刘备联合抗曹。孙权手下有位大将叫周瑜,智勇双全,可是心胸狭窄,很妒忌诸葛亮(字孔明)的才干。因水中交战需要箭,周瑜要诸葛亮在十天内负责赶造十万支箭,哪知诸葛亮只要三天,还愿立下军令状,完不成任务甘受处罚。

周瑜想,三天不可能造出十万支箭,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来除掉诸葛亮。于是他一面叫军匠们不要把造箭的材料准备齐全,另一方面叫大臣鲁肃去探听诸葛亮的虚实。

鲁肃见了诸葛亮。诸葛亮说:“这件事要请你帮我的忙。希望你能借给我20只船,每只船上30个军士,船要用青布慢子遮起来,还要一千多个草把子,排在船两边。不过,这事千万不能让周瑜知道。”

鲁肃答应了,并按诸葛亮的要求把东西准备齐全。两天过去了,不见一点动静,到第三天四更时候,诸葛亮秘密地请鲁肃一起到船上去,说是一起去取箭。鲁肃很纳闷。

诸葛亮吩咐把船用绳索连起来向对岸开去。那天江上大雾迷漫,对面都看不见人。当船靠近曹军水寨时,诸葛亮命船一字儿摆开,叫士兵擂鼓呐喊。

曹操以为对方来进攻,又因雾大怕中埋伏,就派六千名弓箭手朝江中放箭,雨点般的箭纷纷射在草把子上。过了一会,诸葛亮又命船掉过头来,让另一面受箭。

太阳出来了,雾要散了,诸葛亮令船赶紧往回开。这时船的两边草把子上密密麻麻地插满了箭,每只船上至少五、六千支,总共超过了十万支。鲁肃把借箭的经过告诉周瑜时,周瑜感叹地说:“诸葛亮神机妙算,我不如他。”

4、锦囊妙计

孙权为了控制挟持刘备,理解了周瑜提出的「美人计」,假意要将自己的妹妹许配给刚刚死了妻子的刘备,骗刘备到南徐招亲,然后打算将他软禁,作为人质,再派人去夺回荆州。

刘备接见了孙权的使者,心存疑虑,诸葛亮却叫他放心大胆前往,满有把握地表示会「略用小谋,使周瑜半筹不展;吴侯之妹,又属主公;荆州万无一失。」并叫赵子龙护送刘备。

临行,诸葛亮把赵子龙叫到跟前,交给他三个锦囊,跟他耳语道:「你保主公入吴,就应领受这三个锦囊,囊中有三条妙计,你能够依照顺序施行」赵子龙依计而行,迫使孙权嫁妹弄假成真,之后又护卫刘备和孙夫人安全地离开吴地,逃出虎口。

5、躬耕陇亩

诸葛亮于汉灵帝光和四年(181年)出生在琅邪郡阳都县的一个官吏之家,诸葛氏是琅邪的望族,先祖诸葛丰曾在西汉元帝时做过司隶校尉,诸葛亮的父亲诸葛珪在东汉末年做过泰山郡丞。

建安二年(197年),诸葛玄去世,诸葛亮就在隆中耕种,平日好念《梁父吟》,又常以管仲、乐毅比拟自己,时人对他都是不屑一顾,只有好友徐庶、崔州平等人相信他的才干

10. 船员个人先进事迹

                          丰碑

红军队伍在冰天雪地里艰难地前进,严寒把云中山冻成了一个大冰坨。狂风呼啸,大雪纷飞,似乎要吞掉这支装备很差的队伍。

军长早把自己的马让给了重伤员。他率领战士们向前挺进,在冰雪中为后续部队打开一条通路。等待他们的是恶劣的环境和残酷的战斗,可能吃不上饭,可能睡雪窝,可能一天要走一百多里路,可能遭到敌人的突然袭击。这支部队能不能经受住这样严峻的考验呢?军长思索着。

忽然,队伍放慢了速度,前面有许多人围在一起,不知在干什么。军长边走边喊:“不要停下来,快速前进!”警卫员跑来告诉他:“前面有人冻死了。”

军长愣了一下,没有说话,快步朝前走去。

一个冻僵了的老战士,倚靠着光秃秃的树干坐着,一动不动,好像是一尊塑像。他的身上落满了雪,无法辨认他的面目,右手的食指和中指间还夹着半截纸卷的旱烟,火早已被雪打灭了。左手微微向前伸着,好像为战友们指明前进的道路,单薄破旧的衣服紧紧地裹在身上。

军长的脸色立刻变得严峻起来,嘴角边的肌肉在不停地抽动着。忽然,他转过脸向身边的人吼道:“把军需处长给我叫来!为什么不给他发棉衣?”呼啸的狂风吞没了军长的话语。

没有人回答他,也没有人走开……

军长红着眼睛,像一头发怒的豹子,样子十分可怕:“听见了没有?警卫员!叫军需处长跑步过来!”有个人小声地说了一声:“他就是军需处长。”“什么?”军长愣住了,他久久地站在雪地里面,任雪花扑打着面颊,他的眼睛湿润了,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缓缓地举起了右手,向这位与云中山化为一体的军需处长敬了一个庄严的军礼……

风更狂了,雪更大了。很快,大雪覆盖了军需处长的身体,他化成了一座晶莹的丰碑。

军长什么话也没说,转进漫天的风雪之中,他听见无数沉重而坚定的脚步声,这声音在告诉人们:如果胜利不属于这样的部队属于谁呢?

11. 先进船舶表彰范文

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乡镇船舶及渡口的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根据《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市行政区域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

本办法所称乡镇船舶包括:乡镇(街道)、村(社)中企事业单位、个人(合伙)所有或者承包、租赁经营的从事客货运输的船舶和游览船舶、渡船、渔业船舶以及从事农副业生产、生活服务的自用船舶。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乡镇船舶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首长负责制和安全责任制。

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港航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监机构)具体实施辖区内乡镇船舶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渡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管理。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可委托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渡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可委托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渔业船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区县(自治县、市)、乡镇、村(社)和船主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责任。

第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乡镇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乡镇船舶安全责任制。

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乡镇船舶的安全宣传教育和船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乡镇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和船员按规定办理证照和保险;负责本辖区自用船舶的登记、发证和船长5米以下自用船舶的检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乡镇船舶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负责乡镇船舶其他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指导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港监机构和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乡镇船舶的登记、船员培训考试发证、现场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船舶所有者、经营者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 港口(码头)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乡镇运输船舶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协助港监机构查处超载、违章作业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 渡口管理机构负责检验非机动渡船并核发船舶检验证书;考核非机动渡船的船员并核发驾长证;依法处理违法的渡船、渡工;协助港监机构调查处理渡船交通事故。

第十二条 村、社应当积极协助船舶管理机构或人员做好乡镇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水库、湖泊、公园和风景区水域管理机构,负责本水域内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乡镇船舶及其设施的所有者、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所属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三章 乡镇运输船舶

第十五条 乡镇船舶经营者从事经营性运输生产,应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水运企业应当具有符合经营和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和固定办公场所。

第十六条 乡镇船舶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从事营业性运输:

(一)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勘划载重线,标定船名牌、船籍港,客(渡)船应标定乘客定额牌,并具有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港监机构登记,具有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三)具有水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

(四)按规定配备合格的技术船员或渡工、驾长及其他人员;

(五)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和其他必备安全防护工具;

(六)按规定投保船舶险、第三者责任险、船员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货物运输险。

第十七条 乡镇运输船舶不得擅自载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确需承运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客(渡)船不得载运危险货物。渡船运载牛、马等大型牲畜时,除看管人员外,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第十八条 以承包、租赁、挂靠等形式经营的乡镇船舶,其所有者、经营者依法应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应当纳入相关合同。

第四章 渔业船舶

第十九条 渔业船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具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二)经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登记,具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三)按规定配备合格技术船员和其他船员;

(四)按规定配备救生、消防设备和其他必备的安全防护工具;

(五)在规定部位标定船名牌。

第二十条 渔业船舶不得从事客货运输或者搭乘无关人员。

第二十一条 渔业船舶在通航水域内进行捕捞作业,不得影响其他船舶的航行、停泊、 作业。

第二十二条 渔业船舶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证手续,接受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的安全检查。

渔业船舶违反水上交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的,由港监机构处理。

第五章 游览船舶

第二十三条 游览船舶凭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或造船厂出具并经船舶检验机构监章的产品合格证书到港监机构办理船舶登记。

第二十四条 游览船舶应按乘客定额配齐救生设备,其驾驶人员应当取得港监机构颁发的船员证书。

第二十五条 驾驶游览船舶应当服从水域管理机构的管理,接受港监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遵守所在水域有关航行、停泊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章 自用船舶

第二十六条 从事农副业生产和生活服务的自用船舶,应当经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检验、发证。其中船长5米(含)以上的自用船舶,应当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

私人游艇适用游览船舶规定,乡镇企业自用船舶适用乡镇运输船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自用船舶应当遵守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载客和从事营业性运输。自用船舶的所有者应当服从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并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七章 乡镇渡口

第二十八条 乡镇渡口的设置、迁移或撤销,应当符合乡村规划,由设置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和港监机构审核后,由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批准。

跨行政区域渡口的设置、迁移或撤销,由有关人民政府协商后审批。协商不成的,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决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设置、迁移或者撤销渡口。

第二十九条 渡口应设在岸平、水缓、视线开阔、无碍其他船舶正常航行、乘客上下方便的地方。不得在危险品装卸、仓储区域和其他禁止系泊区域设置渡口。不得在航道上设置钟摆渡和缆渡。

第三十条 在激流航段设置渡口的,渡口及其上下游码头的设置必须进行通航安全论证,设定停航封渡水位。

钟摆渡和缆渡的牵引缆绳和附属机械抗拉强度应当符合安全规定。

第三十一条 渡口应当设置合适的码头。

渡口应当设置方便乘客上下和保障乘客安全的坡道、石阶等辅助设施。客运量较大的渡口须有旅客候船亭等设施。

第三十二条 渡口两岸应当设置明显的渡口守则、乘渡须知、渡口及停航封渡水位批准机关及批准日期、文号等告示牌。

第三十三条 渡口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务院《渡口守则》和有关安全规定。

第八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四条 乡镇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在船人员应当奋力施救,并迅速向就近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港监机构报告。涉及渔业船舶的,应同时向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事故现场的其他船舶,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应当全力施救。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港监机构或者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获悉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组织救助。同时按照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事故调查。

第三十六条 乡镇运输船舶及设施发生交通事故,由港监机构负责调查处理,其中涉及渔业船舶的,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协助。渔业船舶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处理。自用船舶发生交通事故,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第三十七条 乡镇船舶发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船舶船籍所在地的县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善后工作,事故发生地的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予协助。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对在乡镇船舶安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推诿扯皮,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船舶所有者、经营者及直接责任者,由港监机构、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照《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任何人都有权对乡镇船舶违反有关安全规定的行为提出谴责,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四十一条 港监机构、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接受检查的乡镇船舶、设施,可以禁止其离港、责令驶向或移至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拒不执行者,港监或渔港监督机构可采取拖移、卸载、解除动力、暂扣的行政强制措施。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买卖乡镇运输船舶应当符合船舶交易管理规定及交通部《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并报所在乡镇、村(社)备案后,到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第四十四条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会同市交通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对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湖北省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2015-07-12 14:41 | #2楼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乡镇船舶,是指乡镇的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合伙所有的从事经营性运输的船舶(渔船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通航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乡镇船舶,乡镇渡口,乡镇船舶修造厂(点)以及乡镇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的经营安全管理。

第四条 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省、市(含地区行署、州、省直管市,下同)、县(含县级市、下同)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港航监督机构(以下简称港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的乡镇船舶安全监督工作。

公安、劳动、水产、农机、旅游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协助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乡镇船舶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乡镇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律 、法规 、规章和政策;

(二)及时配备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员),为安全管-理-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负责乡镇船舶、船员年检、年审准备工作;

(四)对船员资格、船舶登记进行初审;

(五)制止无证、无照船舶从事客货运输;

(六)督促落实港监机构对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

(七)协同调查、处理乡镇船舶交通事故;

(八)负责其他有关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凡有乡镇船舶的乡镇,均应明确一名乡镇领导干部主管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根据本行政区乡镇船舶数量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员。变更安全管-理-员,必须事先征求县港监机构的意见,并在半月内补充。

安全管-理-员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范围,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八条 县人民政府应该建立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制度,支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 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县、乡镇人民政府应予解决。

第三章 乡镇船舶管理

第十条 乡镇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从事营运:

(一)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持有合格的技术证书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许可证。

(二)经港监机构登记,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三)具有合格的技术船员、渡工、驾长和其他人员。

(四)勘划载重线,标定船名牌、船籍港。客船还应标定乘客定额牌。

(五)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和其他必备安全防护工具。

(六)机动客(渡)船(含绑拖的客驳船)必须按交通部《客渡轮专用信号标志管理规定》漆涂标志和使用信号。

(七)按港监机构要求办理进出口签证手续。

第十一条 乡镇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必须做好下列安全工作:

(一)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二)按船舶检验部门核定的区域和载客、载货定额航行,不得违章行驶。

(三)不得指使、纵容、强令船员违章操作。

(四)对船舶及其安全设施加强检查和维护,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五)按规定参加船舶旅客或货物保险。

凡实行承包经营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事项必须纳入承包合同。承包人必须切实履行。

第十二条 乡镇船舶载运危险物品,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经港监机构核准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品载运规定。

第十三条 农业生产船舶和渔船从事经营性运输的,必须经过批准,并符合本办法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防汛抢险期间,乡镇船舶必须服从防汛抢险指挥机关的统一调度,积极参加防汛抢险工作。

第十五条 江河、湖泊、水库和风景区内从事旅游业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要求管理,并接受当地港监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十七条 从事乡镇船舶修造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本省船检部门核发的《湖北省地方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方可从事认可范围内的船舶修造。

修造乡镇船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船检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要求。

第十八条 购买或转让乡镇船舶,必须凭船舶合格的技术证书及有关证件,到港监机构办理船舶登记手续。

转让乡镇船舶,船舶所有人须有合格的技术证书。没有合格技术证书的乡镇船舶,港监机构不得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第四章 乡镇渡口管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乡镇渡口,是指乡镇集体、联户、承包户和个体户所设的,在江河、湖泊、水库等从事常年或季节性营运性质(包括义渡)的客货渡运。

第二十条 设置乡镇渡口,须先由设置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乡镇政府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县水域由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跨市水域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证书,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船民证》手续,据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保险手续后方可经营。

跨县、跨市水域设置渡口,必须经渡口所在地双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批。

渡口的迁移或撤销,按照渡口的设置程序办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设置、迁移或撤销。

第二十一条 渡口必须设置在岸平、水缓、水深足够、航道顺直、无碍其它船舶正常行驶,乘客上、下方便的地方。在航道狭窄、弯曲和水流湍急的河段,危险品装卸、仓贮区域和其他禁止系泊区域,不得设置渡口。

第二十二条 渡口两岸应修建简易码头、踏阶、候渡室(棚)或其它方便乘客上下船的辅助设施。

第二十三条 原渡口的运力不能满足现运量要求的,可优先原渡口设置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添置渡船。渡口权属纠纷,由审批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政府调解解决。

第二十四条 渡口经营人和乘客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渡口管理的规定。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五条 乡镇船舶发生安全事故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全力抢救,并迅速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港监机构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港监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组织抢救,并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机关。

第二十六条 乡镇船舶交通事故的现场勘察、调查和技术鉴定,由港监机构负责;事故处理由港监机构协同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损失赔偿由事故责任方负责。

第二十七条 因水上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可申请港监机构调解;不愿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 院起诉。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在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造、改装船舶的乡镇船舶修造厂(点)的所有人或经营人,根据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港监机构对违章行驶,可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船舶,可解除船舶动力;对超载船舶,可强行卸减超载货物;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船舶,可拖至指定地点拆解,拆解及其它必要费用从船舶残料变卖所得中支付,余款归还给船主。

第三十一条 对隐瞒事故不报的,因安全管理工作制度不健全、不落实,造成重大损失的,由上级人民政府给有关负责人以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港监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拒绝、阻碍港监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港监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对非经营性乡镇运输船舶,参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管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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