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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根本上扭转中韩客货班轮运输经营和管理滞后的局面,切实保障中韩客货班轮运输运营安全,抓好企业、船舶和船员等关键环节和要素的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安全运营长效机制,交通运输部提出五项新要求。
一是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提高安全运营标准。企业必须满足我国《国际海运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取得中国海事局、中国船级社(CCS)或者韩国船级社(KR)颁发的DOC证书(其中,拥有中国籍营运船舶的企业须取得中国海事局颁发的DOC证书),营运船舶须由航运企业自己管理,不得委托管理企业代管,实现经营管理一体化。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要维持安全体系健康持续运转,进一步提升管理船舶的能力和水平,逐步建成先进的、规模化的国际海上旅客运输企业,以适应我国国际海运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是优化船舶船龄结构,严格技术检验标准。中韩客货班轮运输航线新开航线投入的运力必须为新造中国或韩国籍船舶。允许现有企业对既有运力提前更新,更新船舶船龄不得超过10年,且船况良好。
五是加强行业自律,做好沟通协调。中韩客货班轮专业委员会要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加强会员单位与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络,做好对会员单位的督促和指导等工作。
亲,您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体系不可以异地代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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