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监管部门一般是安监局下属的职卫处。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法规上有明确要求,其中包括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费用属于安全费用支出范围,依据是:《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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