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没有营运证可以签证吗?

2021-12-06 17:32 点击:92 编辑:邮轮网

船舶或者其经营人申请办理航次船舶签证,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船舶签证簿;
(二)船舶电子信息卡(适用的船舶);
(三)船舶国籍证书;
(四)船舶检验证书;
(五)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六)船员适任证书;
(七)防止油污证书(适用的船舶);
(八)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明副本(适用的船舶);
(九)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十)船舶港务费缴纳或者免于缴纳证明;
(十一)经批准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单(适用的船舶);
(十二)船长开航前声明和车辆安全装载记录(适用的船舶);
(十三)护航申请书(适用的船舶);
(十四)船舶营运证。
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证书信息已经由海事管理机构在船舶签证簿内记载或者存储在船舶电子信息卡的,可以免于提交。
第(十四)项所指船舶营运证仅要求从事国内运输的老旧运输船舶在办理船舶签证时提供。船舶营运证的发证机关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供船舶营运证的相关信息。

造船厂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


具体要求如下:
一、 靠泊前可燃性气体检测
该轮到厂后首先系泊在锚地(气体置换工程已结束),由总管联系船方打开所有的液化气贮罐和空罐、干隔舱及其他密闭空间的道门,开启所有液化气管系的阀门(如果是公司人员开启道门,必须使用防爆的铝质或铜质工具),进行强制通风,然后由安全主管上船对以上所有能检测的空间和管系进行可燃性气体及氧气的检测。 当氧气浓度和可燃气体浓度均符合安全要求以后方可靠泊公司码头(可燃气体浓度≤其爆炸下限的1%)。
二、 靠泊后的安全要求
(一)安全消防设施布置及交底工作
1、船舶到厂后立即签定安全协议,向船方通报应急电话。
2、船舶靠泊后,安全消防员负责将消防器材(水带、灭火器、泡沫发生器等)到位,并视明火作业情况随时调整铺设水带,水带要保持一定压力。在登船梯口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
3、船到厂当天安全员根据船方提供的油水舱布置图做好油舱和油舱透气帽的标识,油舱标识要用黄色油漆写明。
4、所有上船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工区的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交底。
5、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每天的工前安全交底会,落实安全要求,提醒注意事项。
(二)氧气及可燃气体检测要求
1、该轮在厂修理期间,必须每隔4小时对所有能检测空间的可燃性气体检测一次,并出具证书。
2、所有需施工的管系在打开阀门进行气体检测以后,施工之前,阀门必须关闭。
3、舱柜的气体检测都必须先测氧后测爆。
4、测氧测爆必须2人同时进行,严禁单人作业。
5、舱、柜施工前的气体浓度标准:
① 氧气浓度18%~21%;
② 可燃气体浓度在其爆炸下限的0.5%以下方可进行明火作业,可燃气体浓度在其爆炸下限的1%以下可进行其他一般性作业。
6、外档靠船或本船靠外档要确保相邻船舶测爆合格(相邻船舶开具测爆单)。
(三)设备设施及人员劳护用品的防火防爆要求
1、所有上船电焊机、风机等设备必须用橡皮或木板在下方衬垫,在护拦等与舱室、管系不相临的部位接地。所有上船电气设备的开关箱(盒)要处在良好状态。
2、所有进入货油舱的工具、设备都必须得到总管小组的确认。
3、管系拆卸必须使用防爆的铜质工具。
3、人员严禁穿戴丝光、化纤衣料或铁钉鞋等,做好劳护用品防静电要求。
4、严禁在货舱上方甲板下料、割料等。
5、上船使用的所有氧乙炔软管、电焊皮带均不得有任何破损,不得发生气体泄漏或金属丝裸露,接头处可用胶布进行包扎。
6、所有管线必须架空,不得堵塞安全通道,不得贴近甲板、气罐或管系。架空支架必须用钢管脚手现场架设,不得以电焊的方式在甲板等处固定。脚手管架在货舱甲板处底部用橡皮包扎。
(四)明火作业要求
1、所有动火申请单当日有效(包括船方)。
2、工程主管开具动火申请单之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安全确认。
3、货油舱及隔舱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罩,并保持有效通风。
4、船体换板工程或动火前,防爆风机必须到位,电焊皮带必须走向正确,必须由安全主管对动火部位相临的未知空间和火星散落时可能触及的区域进行可燃性气体检测,气体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必须确保持续有效通风。
5、机电管系动火前,必须手工拆除,必须关闭与之相通的所有阀门,电焊皮带必须走向正确,必须由安全主管对相临的开启管系及空间进行可燃性气体检测,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过程中,必须保持持续有效通风。
6、任何管系阀门的开启,都必须征得总管小组的同意。
7、凡是有明火作业的部门必须派安全员上船协助安全部安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所有的动火点必须有专人监护。甲板、舱壁上进行明火作业时,另一面需有人监护。
8、所有明火作业点,安全监督员必须放置1只灭火器。
(五)涂装作业
1、涂装工区将油漆部位用红白黄三色旗划定禁火区域,并挂涂装作业的布告于甲板明显处。
2、涂装区域内严禁烟火,施工队应设专人监护。进入舱室的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人员穿防静电服装。
(六)安全通道
1、所有上船设备、材料必须按照定置图摆放整齐。
2、安全通道上不得堆放任何材料、设备阻碍道路畅通。
3、经过通道的管线必须架空,有效高度不得低于1.8米。
4、其他事项参照总管小组要求。
(七)其他安全要求及文明生产工作
严禁携带香烟上船。
非工程需要严禁进入货油舱、隔舱等舱柜内。
三供每日检查通道照明电线,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其他各部门每日协助三供对使用的电线进行检查。
4、严格遵守进舱挂牌制度。
5、总管负责向船方宣贯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及要求,船方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厂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要求。
6、每天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垃圾、废料,“谁施工,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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