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施工企业三级资质审批:
许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营业管理暂行条例》
许可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资质标准。
申请材料:
1.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5.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
7.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企业升级除资质初审需提交的资料外,还需提交: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的生产统计和财务决算年报表;
3.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4.主管部门书面证明。
许可程序:1.受理申请;2.审查;3.决定。
许可时限:7-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政公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