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技术类的如何考工程师

2021-12-01 21:36 点击:147 编辑:邮轮网

船舶技术类的可考工程师
注册造船工程师
册船舶工程设计师分为:船舶和海上设施、内河船舶、渔业船舶三大类,每类中又分为一级注册船舶工程设计师和二级注册船舶工程师。
人事部、国防科工委、交通部、农业部共同负责注册设计师制度实施工作。
执业范围:
(一)船舶工程及其设备的设计;
(二)船舶工程技术咨询;
(三)船舶产品调查与鉴定等技术服务;
(四)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
(五)国务院船舶工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一、一级注册设计师的条件:
(一)取得船舶工程专业硕士或者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大学博士学位,并从事船舶工程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二)取得船舶工程专业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学士学位,并从事船舶工程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三)具有船舶工程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学历或者具有船舶工程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船舶工程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四)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船舶工程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船舶工程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五)不具有前四项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管委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二、二级注册设计师的条件:
(一)具有船舶工程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船舶工程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二)具有船舶工程设计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船舶工程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三)具有船舶工程设计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船舶工程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四)具有船舶工程设计专业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船舶工程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五)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船舶工程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第十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取得高级、中级技术职称的船舶工程设计人员,经所在单位推荐,可以按照注册设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规定,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第十一条 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分别与国防科工委、交通部、农业部用印的相应类别、级别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五条 取得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船舶工程设计资质的船舶设计企业(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相应类别注册审查机构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十一条 注册设计师执行业务应当加入船舶工程设计企业(单位)。船舶工程设计企业(单位)的资质等级其业务范围,由国务院船舶工业行业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三条 在船舶工程设计工作中形成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必须由注册设计师名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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