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建造完成后为什么要进行倾斜试验(船舶下水后倾斜试验的流程有哪些)

2022-11-19 01:09 点击:88 编辑:邮轮网

1. 船舶下水后倾斜试验的流程有哪些

我今天做了一个实验,把筷子放进水里。我发现,筷子像被折断了一样。我还以为筷子真的断了呢,赶紧把筷子拿了出来。原来,筷子没断。妈妈把我嘲笑了一番。我一点都不服气,问道:“为什么会这样呢?”虽然我非常不服气,但没有表示出来。     妈妈说:“这是因为光线的折射,我们才会感觉到筷子好像被折断了一样。其实筷子根本没有断,而是我们很难分辨出来。你以后就会学到了。我就说这么多,你去查资料吧!”     说罢,我找了一些资料,是这样的:     这是光的折射引起的.光从一种介质(空气)射向另一种介质(水)中,这时入射角大于折射角,筷子就看上去变粗了,倾斜了,从空中往下看,就像筷子断了一样,分成两部分.而竖直放在空中就不会发生折射,此时入射角为0 度,折射角自然是0度(一般情况下入射角大于折射角),所以筷子放入水中不会变粗或变细,而是原来的粗细大小。     我觉得很奇妙。原来是光从空气射向水中,有一个折射,筷子就看上去变粗了。从空中看就好像筷子断了。     这次水的实验让我明白了许多,但是,我又从“另一个角度”去看事情了。我想:如果把筷子搅动水,然后在把筷子放回原来的地方,会怎样呢?试一试。啊!不得了了!嘻嘻~~没什么,还是原来的样儿。这就奇怪了,筷子应该像在抖动啊?我又换了一个大一点儿的杯子。     搅动了一下,啊!筷子真的好像在抖动!我知道了,如果空间大了一点,筷子就很像在抖动了。     这次实验真好玩啊!而且我还懂得了很多科学知识。

2. 船舶倾斜吃水怎么计算

船在静水中漂浮时受到两个作用力,一个是船舶本身以及所载物品、人员重量引起的重力,方向垂直向下,它的作用点称为重心,一个是船外水压力所形成的浮力,方向垂直向上,等于船舶所排开同体积的水的重量,称排水量,它的作用点位于排水体积的中心,称为浮心。

船舶的平衡漂浮状态可分为正浮状态、纵倾状态、横倾状态、任意状态。为了保障船舶安全,船舶必须留有一定的储备浮力(也叫保留浮力)。储备浮力是指船舶主甲板以下至水线之间水密空间产生的浮力。

正浮状态,是指船舶首、尾、中的左右吃水都相等的情况。纵倾状态,是指左右吃水相等而首尾吃水不等的情况。船首吃水大于船尾吃水叫首倾,船尾吃水大于船首吃水叫尾倾。为保持螺旋桨一定的水深,提高螺旋桨效率,一航未满载的船舶都应有一定的尾倾。

横倾状态,是指船首尾吃水相等而左右吃水不等的情况,航行中不允许出现,横倾状态。任意状态是指既有横倾又有纵横倾的状态。

船在水面上平衡的条件是;重力等于浮力,重心和浮心位于同一铅垂线上。如果船的浮心和重心不在同一铅垂线上,船就会倾斜,使排水体积形状及浮心位置改变,直到浮心重新被调整到和重心同一的铅垂线上获得平衡为止。

船舶是浮体,决定船舶沉浮的力主要是重力和浮力。其漂浮条是,重力和浮力大小相同,方向相反,而且两力应作用在同一铅垂线上,船舶重力即船舶的总重量。船舶浮力是指水对船体的上托力。根据阿基米德定理,船舶浮力大小等于船体所排开同体积水的重量。

3. 船第一次下水倾斜

沉井在利用自身重力下沉过程中,常遇到的主要有下列问题:

(1)偏斜:导致偏斜的主要原因有:

(1)制作场地高低不平,软硬不均。

(2)刃脚制作质量差,不平,不垂直,井壁与刃脚中线不在同一根直线上。

(3)抽垫方法不妥,回填不及时。

(4)河底高低不平,软硬不均。

(5)开挖除土不对称和不均匀,下沉时有实沉和停沉现象。

(6)沉井正面和侧面的受力不对称。沉井如发生偏斜可采用下列方法纠正:

(1)在沉井高的一侧集中挖土。

(2)在低的一侧回填砂石。

(3)沉井高的一侧加重或者用高压射水冲松土层。

(4)必要时可以在沉井顶面施加水平力扶正。

纠正沉井中位位置发生偏移的方法是先使沉井倾斜,然后均匀除土,使沉井底中心线下沉至设计中心线后,再进行纠偏。在刃脚遇到障碍物的情况下,必须先清除后再下沉。

清除方法是人工排除,在不能排水的情况下,由洁水工进行下切割或者水下爆破。

4. 船舶下水前检验

一、建筑施工质量专业标准体系构架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体系表

注:以上规范统计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

三、统一标准与各专业验收规范的关系

1、统一验收标准

(1)技术内容较少,主要规定工程验收的原则要求。

4.0.3 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0.4 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4.0.5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2)是制订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提出验收工作的共性要求。

5.0.1-6提出了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当验收不合格时的处理要求以及验收的程序和组织等等。

(3)是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避免规范间的重复和矛盾。

(4)对施工中常见问题给出统一解决方案。

比如:3.0.5当专业规范对某验收项目未作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制订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到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2、专业验收规范

(1)以技术内容为主。

(2)详细规定了各项验收工作的检查项目、抽样数量、检查方法、使用仪器、合格判定等内容。

四、2013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主要修订内容

1、提出可适当调整抽样复检、试验数量的规定。

3.0.4 1 相同施工单位在同一项目施工中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往往属于同一批次,如果按每一个单位工程分别进行复验、试验势必造成重复,且必要性不大,因此规定可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具体要求可根据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2、提出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0.5 为适应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鼓励四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没有具体验收要求的分项工程及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表3.0.9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土壤源热泵系统、建筑饮用水供应系统等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结构、弱电、空调、给排水分部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1、给排水分部中增加了建筑饮用水系统、游泳池及公洪浴池系统、水景喷泉系统、监测与控制仪表等子分部;

2、室内给水管道安装子分部增加了消防喷淋系统安装、防腐绝热、管道冲洗、消毒、试验与调试等分项。等等。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3.0.8

3.0.8 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

1 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6.0.5

6.0.5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8、规定勘察单位应参加单位工程验收。6.0.6

6.0.6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9、增加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检验的规定。5.0.7

5.0.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齐全,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

10、修改了各验收表格。

五、2013版统一标准基本规定

4、符合下列条件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新增内容)

※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 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的多个单位工程。但对施工安装后的过程产品质量不能减少抽样数量。

比如群体工程中风管的制作可以减少抽样数量,但是每个单体的风管安装则不能减少抽样数量。

※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比如空调风中保温材料如果已进行了抽样复验,空调水中的保温材料如果是用的同一材质,就可以不需要抽样复验,其它分部工程用了这种材料也可以不抽样复验。

5、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新增内容)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 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 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

8、检验批抽样

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样数量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要求。当采用计数抽样时,最小抽样数量见下表。(新增内容)

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

例如:某批100个构件的截面尺寸,查表得知100属于91~150区间内,因此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为8,表示要抽取不少于8个构件测量截面尺寸。

注:实际抽样数量应大于或等于最小抽样数量,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

六、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检验批对于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及最大允许偏差的要求:

※ 检验批的一般项目允许存在一定数量的不合格点,大部 分专业验收规范规定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不应低于80%,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不低于90%,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钢筋保护层厚度要求不低于90%。

※ 各专业规范对严重缺陷有专门的说明,一般要求偏差不 应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其中《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般要求偏差不应大于允许偏差的1.2倍。

3、检验批验收对于计数抽样的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按下列附录D判定:(新增内容)

4、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2、分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地基与基础分部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

主体结构、节能分部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参加。

4、单位工程中的分包工程完工后,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自检,并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验收时总包单位派人参加。分包单位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整理完毕,并移交给总包单位。

5、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自检。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检。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由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新增内容)

6、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新增内容)

八、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

※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 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划分原则:

※ 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 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4、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进行划分。

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土建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①砼结构:

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按楼层(段)及变形缝来划分检验批。

②砌体结构:

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不超过250m3砌体;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③钢结构: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室划分检验批。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

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地面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

钢结构涂装工程:可按钢结构制作或安装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原则划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

④地面工程:

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检验批;

⑤抹灰工程:

室外抹灰: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每500~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室内抹灰: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⑥吊顶工程: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⑦门窗工程: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以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门窗和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特种门:以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⑧轻质隔墙工程:

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⑨裱糊与软包工程:

以同一品种的裱糊或软包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⑩饰面板、饰面砖工程:

室内饰面板(砖)工程:以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室外饰面板(砖)工程:以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室外饰面板(砖)工程每500~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⑪涂饰工程:

室内涂饰工程:以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室外涂饰工程:以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0~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⑫细部工程:

同类制品每50间(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处)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⑬幕墙工程: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单独划分检验批;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

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的规模,由监理单位 (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⑭屋面工程:

按屋面面积每500~10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

对于安装工程应根据工程的特点,按系统或区段来划分检验批,如一低层住宅楼的下水管道,可把每个单元的排水系统划分别为一个检验批;如一高层住宅楼,可把每个单元的排水系统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如对于大型公共建筑的通风管道工程,一个楼层可分为数段,每段则为一个验收批。

※检验批划总原则:数量不宜太多,工程量也不宜太大,应方便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能取得较完整的数据;而且要防止造成大小过于悬殊,影响质量验收结果的可比性。

6、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

7、具体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的划分见下表。

九、建筑工程各分部、子分部、分项划分

十、质量验收记录的填写

1、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

检验批验收时要求先填写“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记录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移动验收终端原始记录,二是手写检查原始记录。原始记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专业质检员、专业工长共同签署,原始记录存档备查。

2、质量验收记录的填写: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和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测记录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检验批验收记录填写说明:

(1)检验批编号:按“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及检验批名称及编号”规定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代码、检验批代码和资料顺序号统一为11位数码编号,写在表的右上角,前8位数字均印在表上,后留下划线空格,检查验收时填写检验批的顺序号。其编号规则具体说明如下:

a、第1、2位数字是分部工程代码;

b、第3、4位数字是子分部工程代码;

c、第5、6位数字是分项工程代码;

d、第7、8位数字是检验批的代码;

e、第9、10、11位数字是检验批验收的顺序号(按001、002……填写)。

(2)检验批容量:指本检验批的工程量,按工程实际填写,计量项目和单位按专业验收规范中对检验批容量的规定;

(3)施工依据:填写执行标准的名称及编号,可以填写所采用的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要将标准名称及编号填写齐全;可以是技术或施工标准、工艺规程工法、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

注:如我们公司施工项目统一执行中建总公司施工工艺标准

(4)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当为砌体材料、砼、砂浆强度时直接写入设计要求值;

(5)最小/实际抽样数量:

a、对于材料、设备及工程试验类规范条文,非抽样项目,直接写入“/”;

b、对于抽样项目但样本为总体时,写入“全/实际数量”, 例如“全/10”“10”指本检验批实际包括的样本总量;

c、对于抽样项目且按工程量抽样时,写入“最小/实际抽样数量”,例如“5/5,即按工程量计算最小抽样数量为5,实际抽样数量为5;

d、本次检验批验收不涉及此验收项目时,此栏写入“/”。

(6)检查记录栏填写:

a、对于计量检验项目,采用文字描述方式,说明实际质量验收内容及结论;此类多为对材料、设备及工程试验类结果的检查项目;

b、对于计数检验项目,必须依据对应的《检验批验收现场检查原始记录中验收情况记录,按下列形式填写:

抽样检查的项目:填写描述语,例如“抽查5处,合格4 处”或“抽查5处,全部合格”;

全数检查的项目:填写描述语,例如“共5处,抽查5处, 合格4处”或者“共5处,检查5处,全部合格”;

本次检验批验收不涉及此验收项目时,此栏写入“/”。

(7)对于“明显不合格”情况的填写要求:

a、对于计量检验计数检验中全数检查的项目,发现明显不合格的个体,此条验收就不合格;

b、对于计数检验中抽样检验的项目,明显不合格的个体可不纳入检验批,但应进行处理,使其满足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对处理的情况应予以记录并重新验收;“

检查记录”栏填写要求如下:

不存在明显不合格的个体,不做记录;

存在明显不合格的个体,按《检验批验收现场检查原始记录》中验收情况记录填写,例如“一处明显不合格,已整改,复查合格”;或“一处明显不合格,未整改,复查不合格”。

(8)检查结果栏填写:

a、采用文字描述方式的验收项目,填写“合格”或打 “√”,填写“不合格”或打“×”;

b、对于抽样项目且为主控项目,无论定性还是定量描述,全数合格为合格,有1处不合格即为不合格,填写“合格”或打“√”,填写“不合格”或打“×”;

c、对于抽样项目且为一般项目,对于定性“检查结果”栏填写合格率,描述项目所有抽查点全部合格,此条为合格;对于定量项目,比如混凝土结构,其中每个项目都必须有80%及以上(混凝土保护层为90%)检测点的实测数值达到规范规定,且最大偏差值不大于允许偏差值的1.5倍;

d、本次检验批验收不涉及此验收项目时,此栏写入“/”。

(9)施工单位检查结果的填写:

a、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规定/或填写为符合要求。

b、如果检验批中含有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验收等内容,应待试验报告出来后再做判定。

c、施工单位专业质量检查员和专业工长应签字确认并按实际填写日期。

(10)监理单位验收结论的填写:

签注“合格”或“同意验收”。

4、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填写说明:

(1)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检验批名称及检验批编号按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2)验收项目:按对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的验收项目的顺序,填写现场实际检查的验收项目及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的内容,如果对应多行检查记录,验收项目不用重复填写;

(3)编号:填写验收项目对应的条文号;

(4)验收部位:填写本条验收的各个检查点的部位,每个部位占一格,下个部位另起一行。

(5)验收情况记录:采用文字描述或数据说明,说明本部位的验收情况,不合格或超标的必须明确指出;对于定量描述的抽样项目,直接填写检查数据;

(6)备注:发现明显不合格的个体的,要标注整改、复查是否合格;

(7)校核:监理单位现场验收人员签字;

(8)检查: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人员签字;

(9)记录:填写本记录的人签字;

(10)验收日期:填写现场验收当天日期。

5. 船舶倾斜试验的原理

不同船型的最大横倾角是不同的,还要看稳性的情况,根据IMO的要求,客轮的要求稳性消失角度30-40度,油轮28-40度.集装箱27-44度.总之大部分船舶的横倾角超过35度都会很危险.纵倾角不需要考虑很多.

6. 船舶下水后倾斜试验的流程有哪些内容

斜屋面由专人进行淋水试验持续淋水24小时后进行检查,以不渗漏为合格。

7. 船舶称重试验和倾斜试验

1、连线位置不同:

铅垂线为物体重心与地球重心的连线(用圆锥形铅垂测得)。

正垂线由一根悬挂点处于上部的垂线和一个安装在建筑物上处于垂线下部的测读站组成。

侧垂线是一种投影面垂直线,在投影中可以找到。

2、、直线在空间的位置关系:

垂直于H面的直线为铅垂线;

垂直于V面的直线为正垂线;

垂直于W面的直线为侧垂线;

铅垂线多用于建筑测量。用一条细绳一端系重物,在相对于地面静止时,这条绳所在直线就是铅垂线,又称重垂线。地球重力场中的重力方向线。它与水准面正交,是野外观测的基准线。悬挂重物而自由下垂时的方向,即为此线方向。包含它的平面则称铅垂面。

直线相对投影面的位置有三种情况,即垂直、平行和倾斜。由于有三个投影面。还需要分别讨论直线与三个投影面的情形

8. 船舶倾斜后的静平衡条件是

①气候——包括风、浪、雨、雪、雾、瘴气等。为防止风、浪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威胁,对不同的船舶、不同的航区规定有不同的可航行风、浪等级。雨、雪、雾、瘴气对于船安全的影响主要是模糊驾驶员的视线。同时大雨、大雪也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地造成船舶的倾斜甚至翻沉。

②气温——气温是比较特殊而重要的因素,过高的气温对于空载油轮是较大的威胁,因油仓内残余的油料受高温而汽化,在与仓内的空气混合至一定比例时极易引起燃烧爆炸:过低气温的影响会降低燃料的流动性,使内燃机的启动和运行受到威胁,过低的气温对通讯和启动备用设备的蓄电池也有威胁。

③航道——对于内河船舶,航道变化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主要是水深、流速、航道宽度等发生改变:对于海上船舶,航道、航线一般不会有自然变化,但洋流、潮汐、台风、沉船等会使船舶偏离航线或改变航道水深。

④太阳——太阳黑子爆炸曾经多次中断地球的无线电通讯,在使用卫星导航的时代,这一因素不可忽视。

9. 船舶下水后倾斜试验的流程有哪些问题

试验范围

1、本指引涉及试验范围为建筑外墙铝合金外门窗;玻璃与墙体未脱开的玻璃天窗、雨棚应对墙体接缝位置进应进行24小时蓄水试验检查。

2、项目部在编辑主承包招标文件时将此项要求一并编入,并明确相关规定要求和处罚措施。

二、试验组织要求

1、外墙窗淋水大面积试验要求在外墙装饰面完成后(门窗扇安装完成)及外架拆除后或室内精装修木地板/窗台板施工前进行。

2、外墙窗淋水试验至少1次,若发现渗漏点并进行整改后,该段外墙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

3、本指引不能替代铝窗单位在安装外墙铝窗时进行的窗边试水检验工作。

三、试验方案要求

1、淋水试验材料选择:

1) 挂墙淋水线管宜采用Φ25 PPR管(或PVC管、透明软管等),用3mm钻头在管上沿直线钻孔、孔距80-100mm,每根淋水管各设置两排喷淋孔,方向成90o(分别斜向下45o及斜向上45o,),“喷嘴”对着墙体或窗体,在被检表面形成连续水幕。

2) 淋水试验用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淋水试验水流量为4L/Min.M2,且淋水时间不少于6小时。

2、淋水试验原则上采用从上而下分段试水。

3、淋水管应根据淋水面的形状、大小确定尺寸;每三层布置一道横向淋水带。

对有挑檐的或外窗内凹于外墙10cm以上的立面,应增设或每层设置淋水管。

4、在喷水点增设压力表,确保淋水管0.3MPa的压力; 水压不够时,总包应采取加压等措施,保证淋水检验正常进行。

5、对于“台风”地区或降雨量较大的地区,宜采用压力喷枪试验,试验水压不小于210KPA,在喷嘴距离喷淋位置30cm的位置处,从窗外垂直地向试验部位连续喷水,喷嘴沿着试验部位进行来回移动,移动的速度为5分钟测试塞缝长度约1.5m,试验时间不少于30min。

喷水试验部位包括但不限于:

1)窗框四周与墙面的接缝;

2)窗框与窗扇间;

3)横梃、竖梃位置;

4)玻璃与型材之间。

四、管理流程

1、总包是淋水试验的操作主体,铝合金承包单位是淋水试验的配合单位。

2、总包需要根据指引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并向监理报送淋水试验方案和进度计划;经监理和项目部批准后执行。

3、项目部会同监理部按照本指引相关规定要求,对总包淋水试验方案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若方案不满足相关规定要求,则由总包进行重新编制,直至方案通过。

4、总包按照既定的试验方案执行,监理负责记录各时间段渗漏发生情况(见附件一),并进行现场标识、拍照,总包和铝窗安装单位配合进行,严禁隐瞒不报或故意遮掩渗漏点。

5、淋水试验记录时间段包括开始淋水后2h、4h、6h三次,对于2小时内即渗漏的点应做特别注意,项目部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全程参与处理过程。

6、若淋水试验无渗漏点,则可视为合格;若出现渗漏点,项目部应会同监理部、总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进行案例分析,分析原因并督导责任单位制定关于渗漏点的处理方案;若涉及设计问题,则必须通知设计管理部一并商定处理方案。

7、待渗漏问题处理完成后,总包则按既定方案对该位置再次进行淋水试验,监理和项目部第二次试验监管过程与第一次相同。

8、此淋水试验不免除雨后的检查工作。在雨后,监理工程师须组织总包、铝合金门窗安装单位对建筑体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9、上述淋水试验资料由项目部保存,试验检查原始记录汇总保留至监理部。

五、成品保护

1、未拆除脚手架的高层建筑淋水可适当采用施工消防用水,但钢管内壁已生锈产生“黄水”则严禁使用。

2、挂墙淋水管应挂在建筑外墙顶部位置,供水主体可临时绑缚在阳台栏杆等位置并注意保护成品,挂线管时不应采用在墙上打钉等破坏墙体、成品的措施

3、使用淋水检验还要考虑天气情况,若平均温度低于5o不得使用此法。

4、淋水试验前必须将外立面铝窗关闭。淋水检验开始前,总包应将淋水范围内铝合金门窗全部关闭,因安装原因无法关闭的门窗由门窗承包单位负责封闭。

六、处罚

1、铝窗渗水责任原则上规定窗框外延5CM以内的范围属于铝合金承办单位责任,超出5CM的渗漏责任属于总包;具体问题的责任划分以项目部确定为准。

2、严禁各单位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一经发现以下内容,将给予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若为承包商责任,工程公司总部将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约谈,并将通报和处理意见抄送合约管理部:

1)现场无淋水试验方案及整改处理方案;

2)现场淋水试验报告无审批;

3)现场淋水试验无影像资料;

4)现场淋水试验影像资料与方案不符。

外墙窗淋水试验检查流程图

10. 船舶下水后倾斜试验的流程有哪些要求

根据IMO的要求,客轮的要求稳性消失角度30-40度,油轮28-40度,集装箱27-44度。

船舶倾斜试验是通过船舶横倾来求得船舶完工后的实际重量和重心高度的一种有效方法。根据国内国际造船业通行做法及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于新建船舶, 稳性变坏的船舶和对其稳性发生怀疑的船舶应做倾斜试验。

11. 船舶倾斜试验应在船舶建造的哪个阶段进行

一、船体放样

1.线形放样:

分手工放样和机器(电脑)放样,手工放样一般为1:1比例,样台需占用极大面积,需要较大的人力物力,目前较少采用;机器放样又称数学放样,依靠先进技术软件对船体进行放样,数学放样精确性较高,且不占用场地和人力,目前较为广泛的采用机器放样。

2.结构放样、展开:

对各结构进行放样、展开,绘制相应的加工样板、样棒。

3.下料草图:绘制相应的下料草图。

二、船体钢材预处理:

对钢材表面进行预处理,消除应力。

1.钢材矫正:一般为机械方法,即采用多辊矫夹机、液压机、型钢矫直机等。

2.表面清理:

a.机械除锈法,如抛丸除锈法喷丸除锈法等,目前较为广泛采用。

b.酸洗除锈法,也叫化学除锈,利用化学反应。

c.手工除锈法,用鎯头等工具敲击除锈

三、构件加工

1.边缘加工:

剪切、切割等;

2.冷热加工:

消除应力、变形等;

3.成型加工:

油压床、肋骨冷弯机等。

四、船体装配:

船体(部件)装配,把各种构件组合拼接成为各种我们所需的空间形状。

五、船体焊接:

把装配后的空间形状通过焊接使之成为永久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

六、密性试验:

各类密性试验,如着色试验、超声波、X光等。

七、船舶下水:

基本成形后下水,设计流水线以下的所有体积均为浸水体积。

1.重力下水:

一般方式为船台下水,靠船舶自重及滑动速度下水。

2.浮力下水:

一般形式为船坞。

3.机器下水:

适用于中小型船舶,通过机器设备拖拉或吊下水。

八、船舶舾装:

全面开展舾装系统、系泊系统、机装、电装、管装等方面的工作。

九、船舶试验:

系泊试验、倾斜试验,试航(全面测试船舶各项性能)。

十、交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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