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总则怎么写?

2022-10-14 00:44 点击:189 编辑:邮轮网

  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三)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建筑法》对设计勘察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①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

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

全标准的要求。

③ 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

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④ 设计单位应当拒绝建设单位任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

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

安全员考试《管理实务》中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

安全员考试《管理实务》中安全生产管理一般有如下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按规定(控制和处理)县城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措施。

3.两个以上单位同一区域内作业,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和措施,并制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和协调。

4.单位应向作业人员(预先)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可能造成的危害。

5.【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按本法法规规定,追究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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