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的养海法规是什么?

2022-05-17 11:53 点击:61 编辑:邮轮网

中国黄海、东海和南海的休渔期分别始于每年7月1日、6月15日和6月1日,时间分别为2个半月、3个月和2个月
我国海区伏季休渔制度简介

我国自1995年起在黄海、东海2大海区,自1999年起在南海施行2个月至3个月的禁渔期以来,这3大海区连续实行伏季休渔制度至今,为缓解过多渔船和过大捕捞强度对渔业资源造成的巨大压力,遏制海洋渔业资源衰退势头,增加主要经济鱼类的资源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夏季是海洋主要经济鱼类繁育和幼鱼生长的重要时期。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伏季休渔保护了主要经济鱼类的亲体和幼鱼资源,使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具有明显的生态效益。渔船在休渔期间也节约了生产成本,休渔结束后渔获物产量增加、质量提高。

2004年伏季休渔的具体安排为:

东海、黄海:北纬35度以北海域,休渔时间为7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拖网和帆张网作业;北纬35度至26度30分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拖网(桁杆拖虾暂时除外)和帆张网作业;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东海海域,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拖网和帆张网作业。

南海: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休渔作业类型为除刺网、钓业和笼捕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

闽粤交界海域:按农业部有关要求,北纬22度30分至23度30分、东经117度至120度的闽粤交界海域,每年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除执行东海、南海有关休渔规定外,所有灯光围网作业同时实行休渔。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下一篇:MARPOL73/78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上一篇:夏朝到清朝的赋税制度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