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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推动渔业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十一五”期间,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加快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建设和应用,在渔业管理和渔政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经过5年的建设,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建成了覆盖全国各级渔业和渔政部门的管理信息化平台,共建设各类信息站点522个;建设短波电台岸台15个,为47艘参加专属经济区巡航渔政船配备了卫星电话、传真、卫星C站和计算机,建立了渔业船舶船位监测系统,建设渔港监控系统覆盖了19个重点渔港;建成了涵盖渔业和渔政中多项业务管理内容的应用管理软件。
3、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建设,得到的各级渔业部门的普遍认可与肯定。2008年系统全面启用至今,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指挥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于偷钓鱼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盗窃财物的处5至10日行政拘留,情节较重的处10至15日,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首先确定偷钓属于侵犯财产权利的盗窃行为,对盗窃行为有关的处理主要有三个方面,即返还相关财物、赔偿相关损失和依据法律进行相关处罚。一般说来偷钓不会出现法律规定上的数额较大,因此不会涉及刑事追诉的问题,总结起来一般按照以下方案处理:
1、返还钓起的鱼类,赔偿鱼塘主因此遭受的损失。这样做主要是基于两点,第一法律规定了必须返还和赔偿,第二积极返还和赔偿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2、处罚主要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来确定,依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盗窃财物的处5至10日行政拘留,情节较重的处10至15日,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是若积极赔偿且涉案数额很小(钓鱼一般都很小的),取得受害人的原谅的,一般都是不会处罚的,若受害人坚持处罚,一般5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