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内河船泊制作模型(广西船模型图纸)

2022-12-13 01:27 点击:267 编辑:邮轮网

1. 广西船模型图纸

HP球扁钢,pl8指8毫米的钢板,W,FL分别是T型材的复板和面板FB筋板BHD舱壁缩写AB平台缩写BL基线缩写在制作各种舰船模型时,一般都要接触到模型工作图纸。模型工作图是制作船模的主要依据,它不仅告诉我们模型的种类、名称、几何形状和尺度,同时还使我们了解模型各个零部件的结构和安装部位等情况。有些模型的图纸还简要地介绍了模型的内部结构、动力装置、部件装配、控制系统和制作方法等,使我们对船模有更多的了解。因此,认真看图纸,搞清各种技术要求,这对制作材料和工具的准备、决定制作的方法和步骤,都是十分重要的。 为了把一艘舰船模型或一个零部件正确地表示出来,一般需要实际物体的三视图。即正视图(从物体正前方看)、侧视图(从物体侧面看)、俯视图(从物体上面看)。除三视图外,零件图是船模上层建筑和各个零部件的制作图纸,有的还绘出实际物体的立体图。 为了正确地看懂舰船模型的工作图纸,首先要熟悉图纸中各种线条和符号的意义。图纸上常见的有粗实线、细实线、虚线、点划线、折断线和剖面线等等(图2—1)。 粗实线:一般表示物体外表一切可见的轮廓线。 虚线:一般表示物体被遮挡的轮廓线。

细实线:一般表示物体的尺寸线、尺寸界限、 引线和剖面线。 点划线:一般表示物体的中心线、位置线和轴线。 折断线:折断线或波浪线一般表示物体断开的地方。有些不 必要全部画出的地方,就可以采用折断线或波浪线的办法省略 掉。 剖面线:一般表示物体剖视的地方。 图纸上常用的符号有M、d、R等。 M 表示比例尺。比如Ml:100,表示图纸的尺寸是实物的百分之一。 d表示圆形物体或圆孔的直径。比如何 1.5,表示直径以毫米为单位,即4.5毫米。 R表示圆形物体或圆孔的半径。比如R4.5,表示半径是4.5毫米。舰船模型的工作图纸,一般包括总布置图、船体线型图和零件图。

2. 船模制作图纸下载

瓶中船,又称酒瓶船,系源于德国的一种民间工艺品。据传是一船长在航海无聊时开始制作,后来逐渐完善发展,至今瓶中船的制作很精细,大部分为仿真船,在船模爱好者中被视为袖中珍品。

瓶中船模悠悠古韵。在西欧的很多港口城市经常见到有此工艺船出售且做得相当精彩,有的瓶中船倾斜在海水中,海面上还可见救生小船,穿着救生衣的落水人们。

制作工艺

瓶中船(1张)

常人制作古船模,要按图纸的比例缩小,做到形神兼备逼真方可。

而制作瓶中船模,不仅要有严格的比例尺寸,而且还需先在瓶外把船模大致做成,然后拆开,再用特制的长钳子把配件一一夹进瓶里,在瓶腹或瓶底用胶水一丝不差地照原型固定组装,且橹、桅、帆、桨等配件缺一不可。尤其是在瓶里用丝线给几十条仅1.5毫米宽的篾片桁木打结,非但要有耐心,而且还需窍门。

不是很贵,淘宝大多在50以下,乐高的要几百

3. 木制船模型图纸

我就按3米长,一米宽,40CM高的来算吧,一体成形的。材料你需要准备的如下:

1.树脂191A类型的,(20公斤,单价是13元左右/公斤)胶衣树脂2公斤,配套钴水和固化剂各1公斤,

2.玻璃纤维,分玻璃纤维毡和玻璃纤维布,(一共要毡就5-10公斤,12元左右/公斤,玻璃布10-20个平方吧,1.5元左右/公斤)

3.脱模蜡(一盒,大概50块左右)和原子灰(40左右一桶2.5公斤重),滑石粉一袋(1000目以上的,一袋大概20左右)

4.木方,木板,铁丝,铁钉(有空气压缩机和钉枪就用钉枪)剪刀一把,砂纸从60-200目的准备各10张,水磨砂纸从400-800-1000的各不少于10张,木工曲线锯和配套木工锯条一板,角向打磨机1把(就是电磨),磨机砂片几片(进口的十几块一片,不容易炸片的,安全点),

5.塑料瓢,毛刷1寸到3寸的各几把

6.船体其它附加五金设备建议用不锈钢,材料多少就自己计算着办,

以上做法是按做一条船来算的,所以没有考虑模具树脂,都用191A的树脂来做吧,具体做法是先设计船的草图和尺寸---用木板木方按图纸做出船的外轮廓木质模型,模型做成阴模,船体部件做法一样,也就是里面空的,用滑石粉混合树脂补缝,用砂纸打磨平滑,因为这就是模具了,做一条船就不用再翻制树脂模型了,之后就把这个当船体的模具来用就行,有部件的就调好尺寸最后合模吧---调好尺寸,打磨光滑后的木模用原子灰很薄地刮一层并用粗砂纸和水磨砂纸打磨平整光滑并涂抹上脱模蜡,脱模蜡多打几遍,抹光滑之后---刷上胶衣树脂,干后铺上纤维毡并刷上树脂---再干后就裁好玻璃纤维布铺上并刷好树脂,做到3层毡2层布就够结实牢固了,然后把配件按同样的方法做出来,用磨机打磨好边合模用,合模用纤维切碎混合滑石粉和树脂,干后打磨好,喷上漆即可,更详细做法可以咨询

4. 模型船图纸下载

古代的船都是木头制作的,所以材料就是各种尺寸的木条、木棍、木片了。

  1. 将木条用胶水拼接在一起,粘上船肋骨的图纸。

  2. 按照图纸将船肋骨修整成型。

  3. 制作一个辅助工具,用来定位肋骨的位置。

  4. 将肋骨用大头针固定上去(不能用胶水)。

  5. 粘上2根上龙骨,因为龙骨要贴合船体的曲线,所以用绳子五花大绑伺候。

  6. 放置24小时等粘牢了就可以拆去绳子了。

  7. 开始粘船的上甲板了,用一根根木片排列粘上去。

  8. 上甲板全部完成。

  9. 将船翻过来,粘底部的船壳。

  10. 这个需要耐心,因为要等胶水干了才能继续,所以一天只能粘几条木条。

  11. 终于全部完成了,用砂纸打磨光滑。

  12. 开始制作船的上层建筑。

  13. 船的样子已经出来了,这是船头。

  14. 这是船尾。

  15. 继续添加各种设施。

  16. 这是船舱,用来装载各种货物。

  17. 船舱上架上防水条。

  18. 盖上舱板。

  19. 装上桅杆。

  20. 船尾完成了。

  21. 船长室和后部的木棚。

  22. 马上就要完工。

  23. 船帆的制作,从老妈那里找了块白布,全手工缝制。

  24. 绑上船衍木条。

  25. 安装到船桅杆上,然后绑上控制船帆的绳索。

  26. 完成。

5. 渔船模型图纸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284号)

《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1月10日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郭树清2015年1月9日

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渔业船舶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促进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水域内渔业船舶的设计、制造、维修以及在本省登记渔业船舶的航行、作业、停泊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渔业船舶管理实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推行船型标准化、装备现代化、经营组织化和管理信息化。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渔业船舶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渔业船舶监督管理体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渔业执法队伍建设,协调解决渔业船舶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和管辖水域内渔业船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渔业船舶的载客、载货等营业运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气象、国防科工、海事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渔业船舶管理的相关工作。

渔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渔业村(居)民委员会和渔业经济组织应当明确相关机构或者人员,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职责。

第二章 制造、改造与维修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引导使用标准化渔业船舶,提高渔业船舶安全适航性,促进渔业船舶节能减排。

禁止建造、使用不符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和标准的水上漂浮物从事渔业生产。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业技术机构,具体从事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设计图纸、技术状况的审核工作。

第八条 渔业船舶制造、改造单位应当按照渔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制造、改造渔业船舶。

禁止擅自改变渔业船舶主尺度、吨位和主机功率。

第九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制装渔业船舶标识。渔业船舶标识包括船名、船籍港、船名牌和电子身份标签。

禁止遮挡、涂改或者毁损渔业船舶标识。

第十条 除船舶修造厂外,不得在渔业港口内进行渔业船舶建造、船体改造和大修、中修等活动;从事其他维修活动的,应当在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的区域内进行。

第三章 航行、作业与停泊

第十一条 渔业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和作业:

(一)渔业船舶证书齐全、有效;

(二)消防、救生、通讯等法定安全设备齐全、有效;

(三)船员配备符合配员标准,船员持有有效证书;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载或者不合理装卸货物;

(二)擅自载客或者从事货物营业运输;

(三)超过核定航区航行或者作业;

(四)擅自改变作业性质或者作业类型;

(五)使用国家禁用的渔具或者捕捞方法;

(六)收购或者运输违反禁渔规定捕捞的渔获物;

(七)涂改、伪造、冒用或者出借渔业船舶证书或者渔业船员证件;

(八)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 渔业船舶航行、作业、停泊,应当遵守号灯、号型等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渔业船舶从事涉外生产作业,应当遵守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的渔业协定。

第十四条 44.1千瓦以下的捕捞渔业船舶从事水上作业的,应当编队生产,并保持通信畅通。

县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督促船舶经营人根据安全需要组织渔业船舶编队生产。

第十五条 渔业船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关闭、拆卸、损坏、转借或者转让;

(二)删除船舶行驶轨迹记录;

(三)变更识别码;

(四)其他逃避监管的行为。

第十六条 渔业船舶进出渔业港口,应当向港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接受安全检查。

渔业养殖船和十二米以下的小型渔业船舶,可以办理有效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定期签证;在海上连续作业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或者连续六个月以上以同一签证机关管辖港口为经营地的渔业船舶,可以办理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的定期签证。

第十七条 渔业船舶应当在已认定的渔业港口停泊、卸货和补给。除防避台风等紧急情形外,渔业船舶不得进入未经认定的渔业港口。渔业船舶进入渔业港口后,应当分区停泊,留有疏散和防火通道,留足值班人员,并采取有效的防风、防火等安全措施。

禁止在渔业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捕捞及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

第十八条 法定休渔期间,渔业船舶应当按照规定在船籍港停泊,并不得擅自离开船籍港或者转移停泊地点。因维修等原因需要到其他渔业港口停泊的,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按照规定向船籍港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办理船舶转移手续。

船籍港容纳渔业船舶能力不足的,县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就近渔业港口供渔业船舶停泊。

第十九条 养殖渔业企业可以在已取得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海域使用证的养殖水域内,利用自有渔业船舶从事旅游休闲垂钓活动。

第二十条 渔业船员临水作业应当穿着救生衣,吊装作业应当佩戴安全帽。

禁止酒后驾驶渔业船舶。

第二十一条 因船舶所有权转移或者行政区划调整导致船籍港改变的,自渔业船舶登记注销或者渔业船舶登记档案移送之日起,渔业船舶属地管理责任发生转移。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渔业船舶信用评价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告渔业船舶的信用情况。

第四章 事故应急与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和完善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渔业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四条 渔业、海事、公安边防、水利等部门和机构在收到大风、海浪、海冰等灾害信息后,应当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告知渔业船舶上的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在港口内的渔业船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风力五级以上,非机动渔业船舶不得出港;

(二)风力六级以上,44.1千瓦以下渔业船舶不得出港;

(三)风力七级以上,294千瓦以下渔业船舶不得出港;

(四)风力八级以上,所有渔业船舶均不得出港。

内陆水域的渔业船舶抗风等级相应降低一级。

老旧渔业船舶抗风等级在前两款规定的基础上相应降低一级。老旧渔业船舶具体船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

第二十六条 在港口外的渔业船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大风蓝色预警,44.1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立即返港避风;

(二)大风黄色预警,294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立即返港避风;

(三)大风橙色或者红色预警,所有渔业船舶立即返港避风。

第二十七条 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在收到大风红色预警信号时,应当立即将渔业船舶上的所有人员转移上岸。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渔业船舶船上人员转移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十八条 除特别重大事故外,渔港水域内船舶及沿海水域渔业船舶之间的交通事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其他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渔业船舶与非渔业船舶之间在渔业港口水域外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 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实行事故指标控制制度。控制指标由省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渔业生产实际风险情况核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分解下达。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规定法律责任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未规定法律责任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渔业船舶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实施渔业船舶检验的;

(一)不依法履行检查职责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予以查处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五)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收费依据或者违反标准进行罚款、收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对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改变渔业船舶主尺度的;

(二)建造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渔业船舶技术规则和标准的水上漂浮物从事渔业生产的;

(三)擅自改变作业性质或者作业类型的;

(四)收购或者运输违反禁渔规定捕捞的渔获物的;

(五)超过核定的航区航行或者作业的;

(六)在渔业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捕捞或者其他有碍航行安全的活动的;

(七)法定休渔期间未按照规定在船籍港停泊或者擅自转移停泊地点的。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超抗风等级作业或者未按照规定转移渔业船舶上的人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对渔业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渔业船舶证书不齐全、渔业船员配备不符合标准或者涂改、伪造、冒用、出借渔业船舶证书或者渔业船员证书的;

(二)消防、救生、通讯等法定安全设备配备不齐或者失效的;

(三)未按照规定制装或者遮挡、涂改、毁损、渔业船舶标识的;

(四)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终端设备的;

(五)未按照规定申请办理进出港签证或者进入未经认定的渔业港口停泊、卸货补给的;

(六)超载或者不合理装卸货物的;

(七)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擅自在渔业港口内维修渔业船舶的;

(八)未按照规定编队生产的;

(九)临水作业未穿着救生衣、吊装作业未佩戴安全帽、酒后驾驶渔业船舶或者停泊时未留足值班人员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1989年12月25日发布的《山东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鲁政发(1989)155号)和2001年8月16日发布的《山东省沿海水域渔船渔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2号)同时废止

6. 船纸模型图纸

将图纸或根据照片的样子进行1:1放样板。一般需要主甲板,船底轮廓板堮

2.

将三板固定在平板玻璃上,作为船体基本轮廓

3.

将石蜡凡士林和滑石粉按1:1:3混合,石蜡比例多油泥硬,做出的模子硬

4.

将配比好的原料加温混合融化。一般不要直接在火上加热,这样容易烧焦

7. 航模船 图纸

模型论坛里就有很多,免费下载。像模型中国,5imx,爱图纸等论坛。

8. 船模型的图片

概念模型是对概念的文字表述,生物结构模型或将模型拍成照片属物理模型,实物拍照什么也不是

9. 船模型图片大全

模型属于商标分类第28类2802群组; 经统计,注册模型的商标达784件。 注册时怎样选择其他小项类: 1.选择注册(玩具,群组号:2802)类别的商标有14件,注册占比率达1.79% 2.选择注册(玩具娃娃,群组号:2802)类别的商标有9件,注册占比率达1.15% 3.选择注册(充气玩具,群组号:2802)类别的商标有9件,注册占比率达1.15% 4.选择注册(拼图玩具,群组号:2802)类别的商标有8件,注册占比率达1.02% 5.选择注册(纸牌游戏,群组号:2803)类别的商标有7件,注册占比率达0.89% 6.选择注册(骰子,群组号:2803)类别的商标有7件,注册占比率达0.89% 7.选择注册(纸牌,群组号:2803)类别的商标有7件,注册占比率达0.89% 8.选择注册(缠带球,群组号:2802)类别的商标有6件,注册占比率达0.77% 9.选择注册(飞行玩具,群组号:2802)类别的商标有6件,注册占比率达0.77% 10.选择注册(充气小塑像(玩具),群组号:2802)类别的商标有6件,注册占比率达0.77%

10. 模型船制作图纸

Tribon M3是一款船舶设计建造软件,Tribon M3集CAD/CAM/MIS于一体的,设计师通过该软件能快速制作出三维船舶数字模型, 船体设计包括线型光顺、船体平面模、船体曲面模、性能计算、零件分离、数控套料、生成切割指令等模块。它实现了船体CAD/CAM的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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