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与职责 1、设置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 2、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 3、编制并实施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的规划、计划。 4、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任务。 5、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稳定、连续运转。并对污染排放及环保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6、负责污染源监测和环境保护统计。 7、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情况。 8、建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并与经济利益挂钩。 9、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
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条文和政策法规是什么?
环境破坏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全球气温上升、酸雨、水体污染等现象的发生,对人们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所以保护环境是势在必行的。环境保护法的法规有什么?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试行的环境保护法,并于当日公布试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单行的环境保护法律。十年后,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全面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并于当日公布后正式施行,它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方向的基本法,对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都发挥了重大的影响和作用。个人建议:环境侵权民事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法律依据:第二十五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第四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