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自建船舶如何办理境外登记(自用船舶手续办理)

2022-11-26 23:30 点击:121 编辑:邮轮网

1. 自用船舶手续办理

如果自用,只自已家里人、朋友去水上玩一玩,不是营业性质的,一般不需要什么手续!如果您要搞旅游、搞捕捞则要按照片相关手续来办!

如果要手续,第一个手续是船舶检验证书(,水线长超过5米的营业船艇必须办理的。第二个手续就是您当地对您使用用途管辖要求的一些证书与许可了!

2. 自用船舶管理

自用船是指村(居)民个人或家庭所有,用于生活和农副业生产的,航行于本乡镇或相邻乡镇水域的船舶,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船管机构负责自用船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乡镇须严格自用船审批程序,明确自用船用途和航行范围,不得从事非法捕捞、不得从事经营性运输、不得将船舶租借给他人使用。

3. 自用船舶管理规定

乡镇自用农船是非营运性船舶,只能用于农副生产需要,不能从事旅客经营运输。根据中国交通部的规定,私人游艇需向属地的海事部门申请办理《所有权证书》、《船检证书》含(适航证书)、《国籍证书》、《船舶签证薄》等海事手续,程序如下:

1.向省级海事局申请船名。

2.提交游艇制造的产地证明、购销合同、交接证明、购船发票,进口游艇需同时提供海关证明,向属地海事船舶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所有权证书》。

3.提交游艇的产品质量证明、规格设备资料、竣工图等文件向海事船检机构申请办理《船检证书》及《适航证书》。

4,凭《所有权证书》及《船检证书》向海事船舶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籍证书》。

5,定期按照各证书的规定办理年度审查及船舶安全检查。

6,游艇如要离开注册港所属区域驶向异地,需携《船舶签证薄》向海事监管部门办理签证手续。政策法规变更以当地海事局最新通知为准!

4. 自用船舶手续办理时间

自用船证书办理流程:

1、受理。

到县政务大厅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是否受理的书面凭证;

2、审查。

由海事科根据核查情况及申报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3、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

4、决定。

符合条件的,核发船舶国籍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5、送达。

在承诺期届满后,由申请人到县政务大厅窗口领取行政许可文书及船舶国籍证书。

5. 自用船舶管理办法

县通航水域自用船数量日益增多,存在监管部门职责交叉、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安全隐患突出。为加强自用船管理,维持水上交通运输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杜绝水上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审批程序

本通知所称的自用船是指村(居)民个人或家庭所有,用于生活和农副业生产的,航行于本乡镇或相邻乡镇水域的船舶,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船管机构负责自用船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乡镇须严格自用船审批程序,明确自用船用途和航行范围,不得从事非法捕捞、不得从事经营性运输、不得将船舶租借给他人使用。由船舶所有人提出申请,经当地村社同意后上报各乡镇,由乡镇负责自用船的检丈、年检、核发、注销《乡镇自用船登记证书》;负责标识船名号、用途和载重线。各乡镇审批的自用船由县海事处、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进行备案管理,白龙湖库区乡镇将辖区内自用船管理资料复印件交县白龙湖保护发展中心备案。原则上按照“一户一船”对不通公路且因生产生活需要的自用船纳入审批范围,整合现有资源,优化自用船管理,鼓励多户联合申请,共用自用船舶,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予以取缔。

二、强化安全监管,明确职能职责

6. 自用船舶手续办理条件

(一)宣传贯彻执行自用船舶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自用船舶安全管理办法,每年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完善自用船舶管理台帐和档案;

(三)调控辖区内自用船舶的发展规模;

7. 自用船舶手续办理需要什么

6米以内的小船不用办手续。船主要依法营运和安全营运,行驶机敏船艇时,船主必须拥有海事部门核法的船艇行驶证书,机敏船艇投入使用前要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领取船艇牌证,才能投入使用;乡镇自用农船是非营运性船舶,只能用于农副生产需要,不能从事旅客经营运输。

8. 船舶手续办理规定

选址。租赁合同。

向工商注册,标明制造船型。所造船长度,马力,吨位,船舶类型如渔船,货船,油船,快艇,内地养殖船都有限制。

对公帐户。

税务登记。、制造小型船只需要办理船舶修造厂生产技术条件认可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2、具有法人资格以及与申请船舶生产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9. 自用小船需要办什么手续吗

船不超过6米不需要驾照:

6米以内的小船不用办手续。船主要依法营运和安全营运,行驶机敏船艇时,船主必须拥有海事部门核法的船艇行驶证书,机敏船艇投入使用前要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领取船艇牌证,才能投入使用;乡镇自用农船是非营运性船舶,只能用于农副生产需要,不能从事旅客经营运输。根据中国交通部的限定,个人游艇需向属地的海事部门申请解决《所有权证书》、《船检证书》含(适航证书)、《国籍证书》、《船舶签证薄》等海事手续。

10. 船只手续怎么办理

 1、申请船舶识别号;

  2、申请船舶名称核定;

  3、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

  4、申请船舶检验证书;(向船舶检验处申请)

  5、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非机动船舶、非营业性游艇不需要申请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除第4项向船舶检验处申请办理外,其余事项向政务中心申请办理。

  (二)对于现有船舶,如以前有申请过船舶识别号的,不需要再申请船舶识别号,办理登记从第2步的申请船舶名称核定开始;如从未办理过登记的现有船舶,按新建船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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