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触底搁浅(船舶搁浅触礁)

2022-11-25 19:57 点击:273 编辑:邮轮网

1. 船舶触底搁浅

谢邀。

先解释一下这句话的意思:“小的心得体会积累成大的成体系的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等,再付诸于文字,写成诗歌或出版成书”

对于个体来说,基本大学时期,性格偏好就已经定型,也就是说生命的河流走势已经确定。而走进社会增长阅历,只不过是在河道里汇入更多的水罢了。除非大的变故,河流是不会改道的。

2. 船舶搁浅触礁

船本身就很重,再载上大量的货物,以航海的速度触碰水下礁石,力量巨大,足以把船底顶破,我国首艘万吨轮跃进号就是因为触碰了水下礁石而沉没。

触礁就是船撞到了海底的岩石,导致船体破裂,密封舱失效。我们知道浮力等于物体排开水的体积的重力,如果船体进水,船体排开水的体积减小,浮力小于重量就会沉。至于航行探测礁石。我认为是可以探测到,但油轮上不一定有该设备,而且往往天气恶劣说,探测不一定有效。

3. 船舶发生搁浅或触礁后船员该怎么做

在海底两万里中,当鹦鹉螺号潜水艇搁浅时,尼摩船长不慌不忙,他在弹钢琴。

起因:在通过拖雷斯海峡时,潜艇因为触礁而搁浅。

经过:他们在旁边的小岛上逗留了两天,却遭到了土著人的围攻,他们赶紧逃进小艇,可是土著人依然紧追不舍。

结果:尼摩船长很机智得想到了一个办法,他把铁栏杆通了电,击退了土著人。

4. 船舶搁浅后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

遇到的困难:

一次遇险——遭遇角鲨:

潜艇航行到太平洋时,在海底森林进行一场狩猎,遇到一对角鲨。全体人员伏倒在地,角鲨视力不好,没看到他们,逃过一劫。

第二次遇险——搁浅:

潜艇在驶进波罗阿尔岛的时候,意外触礁搁浅,借助五天后太平洋的涨潮,返回海洋。

第三次遇险——土著人围攻:

潜艇搁浅后,船上的人到附近陆地觅食休憩,遭到土著人围攻。船长给潜艇的铁扶梯通了电,土著人无法登上潜艇,他们遭到电击后纷纷逃跑。

第四次遇险——与鲨鱼搏斗:

潜艇航行到印度洋时,到锡兰采珠场参观,为了救被鲨鱼攻击的印度采珠人,尼摩船长与鲨鱼搏斗。在危难关头,尼德·兰一叉刺中鲨鱼要害,将其杀死,救了尼摩船长。

第五次遇险——击杀儒艮:

潜艇航行到红海(阿拉伯海底隧道)时,在捉捕儒艮时被报复,小艇差点被儒艮掀翻。尼德·兰抱住艏柱,用鱼叉刺中了儒艮的心脏。

第六次遇险——冰山封路:

潜艇航行到南极海域时,在南极圈遭遇冰山封路。潜艇潜到更深的水层去,选择从冰山底下穿过去。

第七次遇险——缺氧:

在南极点,遭到浮冰围困,潜艇再次搁浅,众人面临缺氧危险。众人轮流凿冰,并用沸腾的开水喷射冰,最后撞开冰层。

第八次遇险——章鱼袭击:

潜艇航行到大西洋(朝合恩角开去)时,遭到章鱼袭击,艇员集体用斧头与章鱼肉搏,最后牺牲一名艇员,击退章鱼。

第九次遇险——战舰攻击:

参观复仇者号的坟墓时,遇到了一艘战舰的攻击。尼摩船长下令用诺第留斯号攻击战舰底部,击沉了战舰。

第十次遇险——卷入大漩流:

潜艇航行到北冰洋(挪威西海岸海域)时,阿龙纳斯教授、尼德·兰和康塞尔准备从艇上逃跑时,遭遇迈尔海峡的大漩流。三人被漩流抛人水中,被渔民救起。

5. 船舶触礁搁浅前的应急措施

船舶在航行中因碰撞、触礁、搁浅或船壳腐蚀等造成船体破漏而采取的堵塞紧急措施,以保持船舶漂浮状态。船体破损后进水,会使船丧失浮性和稳性,甚至翻沉。因此,船上要装设排水系统,并配备各种堵漏器材,一旦船体破损进水,可以立即组织抢险堵漏。

在大船载重较少时,吃水很浅,遇风浪船身不稳,且过于颠簸,因此在船身里边一般会设一些活动舱在空载时储水以增加船的稳定性。

徘水则是因为船将要进港或装贷。如果还装着这些水,就装不了多少贷,或吃水太深无法进小港

6. 船舶搁浅海事处理

渔业船舶防止水域污染的措施:   (一)国际船舶规范新标准   水体污染、保护海洋环境是全球性的重要课题,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目前在我国,愈来愈多的新技术被应用于防治水体污染,标志着我国在应对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公约时,采取了更加积极的态度。   (二)船舶防污染管理   我国应对中国籍船舶的相关防污染证书进行换发,并按照有关通函的要求,对外国籍船舶的相关防污染证书换发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尽快出版符合附则I和附则II的2004年修正案要求的新版文书模版,替代旧版证书,收集整理相关通函,尽快对相关内容进行编译、出版;按照修正后的最新规定及时调整监督管理政策、方式。   (三)开发“绿色”船舶   所谓“绿色”船舶是指对环境无害、在正常营运期间不污染海域或空气的船舶,万一发生意外事故,尤其是发生搁浅或碰撞时,此船具有内在的防止有害物泄漏的能力。它必须符合所有使用标准,即不仅在船舶的整个营运期限内,而且在船舶建造和最终拆船时都要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开发“绿色”船舶的目的是控制起源于船舶的大气和海域污染。挪威从1993年3月开始着手研究“绿色”船舶开发程序,涉及许多领域,最重要的是控制海上污染、大气污染和人为故障。“绿色”船舶开发程序由挪威皇家科学和技术研究理事会与挪威海运业共同合作开发,有许多公司参加了这个程序的开发,包括船东、设备商、挪威船级社、国家污染控制机构、挪威船东协会等等。   (四)规范航运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船舶安全检查   ISM规则指出,人为因素中约有80%可以通过有效的管理加以控制,即通过强化公司的内部管理和船舶的安全管理加以控制。目前存在的相当数量的小公司管理极不规范,漏洞很多,是导致船舶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整合小企业,规范航运企业内部管理,使其从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是防治船舶海洋污染的有效途径。加强船舶安全检查,杜绝不适航船舶开航是重中之重,船舶不适航,乃至在航行中因触礁、碰撞、搁浅、沉没、失火等意外事故,使货油舱、燃油舱柜破损,将会对海域造成重大污染事故。   (五)建设和完善海事溢油鉴定体系,威慑溢油肇事者,建立和完善油污损害赔偿制度   溢油鉴定作为油污事故调查的重要手段之一,其鉴定结论是海事行政执法的合法证据。目前,油指纹鉴定广泛应用于溢油污染事故调查处理中,是确定船舶溢油事故污染源的重要的科技手段之一,同时也为事故的进一步处理和索赔,提供了合法有力的证据支持。另一方而,海事局要加强港区、铺地等海域的巡逻,严密监视港区和铺地水域污染情况,发动码头工人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积极举报发生污染的船舶,让更多的人来关心海洋环境保护,努力将突发性海域污染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对于违章操作带来严重污染或是屡教不改的船舶,应对其采取严厉处罚措施。   (六)建立和完善的船舶海洋污染防治法规体系   我国船舶防污染法规体系的建设可以上溯到20世纪70年代,现己基本上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等五个层级,但缺少专项的船舶海洋污染防治基本法律,一般是根据污染种类在各相关法律中有关船舶污染的条款,内容上相互不协调,不统一。

7. 如何理解船舶搁浅的危险性

满载搁浅应该算第一类风险,不知道你们老师的第一类风险有多少? 还是把满载搁浅算作第一风险?海上风险的评估,现在理论上是两个纬度,发生机率和损失。另外本人觉得风险评估还有第三个纬度,就是可控程度,但现代风险管理理论都将可控程度作为风险的管理层次。

1. 发生机率的资料图书馆和网上都不少。再或者去IMO或保赔协会网上找找。

2. 风险损失一般包括: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我觉得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应该更重一些,现在我们还有一种损失,就是对领导的追责和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来事情不大,搞不好把领导干掉,现在也得考虑。从搁浅事故来看,不管是满载轻载,损失中最大的可能就是经济损失,救助费用、共同海损、损坏修理,但是最近几年似乎因船舶搁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的案例不多。相比碰撞、触礁、火灾、货物移位或液化造成船舶翻沉等风险似乎要相对低一些。对于搁浅事故,处理方式要因地制宜。作为船长我觉得最应该做的是报告公司、搜集材料,检查有无泄漏和污染,稳定船位,等待救援。现在很多船都是搁浅之后自己瞎折腾,造成船舶漏水、主机舵、桨损坏,损失扩大甚至难以收拾。如果没有足够的潮汐差,搁浅比较严重,或搁浅位置有礁石,满载船上没有什么压载水。卸货(能不能抛货需要问代理)对船东而言,也是主要考虑的一种方式。救助费用是可以进行共同海损分摊的,特别是老旧船。请专业救助公司救助应该是优先考虑的安排,经过共同海损分摊,不安全港索赔,最后船东可能花不了多少钱。能!花!钱!解!决!的!都!不!是!事。对不同位置(船东、租船人、货主)和不同船舶、航线,关注的第一类风险是不一样的。

8. 船舶触底搁浅怎么办

首先讲下抛锚的条件,不是任何地方都可以抛锚的,最佳的底质是沙石底,泥底其次,礁石底质就很难抛锚,可能难以差生抓力,也可能被岩石卡住难以起锚。水深太大,比如在大洋上,三、四千米的水深,也不能抛锚。(不过可以拖锚航行,这个属于抗击大风浪的技巧,这里就不多说了) 抛锚时,不能用太快的速度,要慢慢将锚放下,速度过快会导致锚及锚链的难以刹住,可能损坏锚机,甚至可能产生其它严重后果。锚首先是锚冠触底,然后锚身躺倒,这时在平衡杆作用下,锚爪尖端也会触底,但是不会抓到沙石中。船会继续放下一定长度的锚链,使大部分锚链都平铺在海底。这时向后动车,将锚链向后微微拖动,锚爪D在锚身重力和锚链拉力的共同作用下,就插入沙石中。 此时,船舶会稍微收回一些锚链。一般而言,放出的锚链长度应该是水深的3-5倍。锚链过长,则增大的船舶的回旋范围,易于与其它抛锚船只碰撞。锚链过短,则易于向上牵动锚身,使锚松动,失去抓地效果。在锚抓抓地后,相当于打了一个地桩,而锚链在放下后,基本上只有与底质水平的拉力,在这个角度上,锚的抓力是最大的。除非风浪极大,一般船锚都可以抓牢。

在起锚时,船舶向前动车,同时慢慢收回锚链,在离锚较近处,拉直锚链,此时锚杆的A点在锚链的拉力下将抬起,锚将以锚冠B为轴,利用杠杆的原理将锚爪D从底质中起出,然后船舶继续收回锚链,直至将锚拉出水面。

9. 船舶搁浅的原因及危害

  就是鲸鱼搁浅海滩,集体“自杀”现象  由于某种原因干扰了鲸鱼对方向的判断,从而使其“误入歧途”。  鲸鱼并不是靠它的眼睛辨别方向的,这一点同海豚相似。鲸鱼的眼睛与它的身材是极不相称的,一头巨鲸的眼睛只有一个小西瓜那样大,而且一般只能看到17米以内的物体,视力极度退化。一头巨大的鲸能看到的距离还没有自己的身体那么远。也许你会问,在海洋中鲸鱼是靠什么来测物、觅食和导航呢?原来,鲸鱼具有一种天生的高灵敏度的回声测距本领。它们发射出的超声波频率范围极广,这种超声波遇到障碍后会立即反射回来,形成回声。鲸鱼就根据这种超声波的往返时间来准确地判断自己与障碍物的距离,定位非常准确,误差一般很小。  原因:1。耳内寄生虫破坏了鲸鱼的回声定位系统,可能是使一些鲸鱼搁浅,导致鲸鱼不能正确收听回声而犯了致命的错误的祸首。  2。鲸鱼定位系统发生病变使它丧失了定向、定位的能力,导致其搁浅海滩。鲸鱼的恋群性特征表明,只要有一只鲸鱼冲进海滩而搁浅,那么其余的就会奋不顾身地跟上去,造成接二连三的搁浅,最终形成集体自杀的惨剧。  3。军舰声纳和回声探测仪所发出的声波及水下爆炸的噪音,把鲸鱼的回声定位系统破坏了,从而导致鲸鱼集体冲上海滩自杀。  美国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的科学家最近在研究了搁浅致死的抹香鲸的骨骼之后认为,它们死亡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它们浮上海面的过程过快造成的,从而揭开了科学家长期无法解释的鲸鱼和海豚集体“自杀”现象之迷。  这个研究所的两位科学家在研究搁浅致死的抹香鲸的骨骼后发现,许多抹香鲸骨骼  都受到了与潜水员类似的损害,即它们都出现了骨头坏死的现象,而且情况非常普遍。潜水员在潜水完毕后或一些人在高压室内工作后由于上升过快或减压不当,会造成残留在关节或身体组织中的惰性气体如氮气或氦气,无法由血液循环送出体外而形成气泡,造成身体不适或急性障碍。抹香鲸可以潜到水下3200多米深的地方捕食。因此,如果它们突然迅速浮上浅海,体液中的氮气就会涌出形成气泡。如果气泡纠结在组织中压迫到神经,就会阻塞到毛细血管,导致其肌肉缺氧。如果影响到骨骼,那么骨骼组织会呈区域性坏死,留下多处小凹洞。伍兹霍尔海洋研究所的科学家在他们研究的110多年来搁浅致死的鲸鱼骨骼中也都发现小凹洞。这显示,抹香鲸“自杀”很可能是他们觅食时升水过急而付出的代价。  科学家指出,海生哺乳动物其实很脆弱,它们受到惊吓会快速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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