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船舶更换船旗
公海(国际公共海域)海底的能源矿产归属权不属于任何国家,也不允许擅自开采归为己有。
公海在国际法上是指各国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和专属经济区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洋部分。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六项公海自由:
1、航行自由:
任何国家的船舶都可以悬挂其旗帜在公海中自由航行。任何国家不得对在公海中合法航行的别国船舶加以阻碍。在公海中航行的船舶必须在一国进行登记并悬挂该国国旗,登记国称为该船的国籍国或船旗国。在公海航行的船舶必须并且只能悬挂一国旗帜,悬挂两国或两国以上旗帜航行或视方便而换用旗帜的,可视为无国籍船舶。船旗国应与船舶有真正的联系,并向依其国内法进行登记因而悬挂其国旗的船舶发放船籍文件。
2、建设自由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但受关于大陆架的规定的限制。所有国家都有权在公海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在铺设时,不应影响其他国家已铺设的电缆和管道,包括其正常使用和维修。如果因铺设海底电缆或管道使他国的电缆或管道受到损害,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捕鱼自由
由各国都有权由其公民在公海中捕鱼,在捕鱼中应遵守本国根据有关条约和协议就鱼种、数量、方法、区域等方面承担的义务。
4、科学研究自由
但须遵守公约中关于大陆架和海洋科学研究两部分的规定。各国均享有在公海进行科学研究的自由。研究活动应遵守《海洋法公约》或其他国际法的规则,顾及其他国家的利益。
5、飞跃自由:公海上空,如同公海一样,也是自由的。所有国家的航空器都有飞跃公海上空的自由。在公海上空飞行的航空器受其登记国管辖,其他国家不得加以干预和阻碍。
6、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所有国家都有在公海上建造和使用为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权利,在必要时,还可以在这种人工岛屿和设施的周围设置其宽度为一般接受的国际标准所许可的安全地带。人工岛屿和设施及其周围的安全地带不得设在对公认海道可能有干扰的地方。在公海上航行的一切船舶都必须尊重这些人工岛屿和设置及其周围的安全地带,并应遵守关于在人工岛屿、设施和安全地带附近航行的一般接受的国际标准。
海洋环境保护是海洋法中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涉及沿海国的管辖权问题。海底资源的开发,陆上工业的发展,核能的利用,石油运输和使用中发生的漏油现象等情况,都会造成对海洋的污染、对海洋生物资源的严重威胁以及对海洋生态平衡的破坏。为制止和防止这种事态的发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肯定各国有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为履行这一义务,各国应自己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减少和控制任何来源的海洋环境污染,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与别国联合,并尽力协调它们的政策(见国际环境法)。
2. 船舶更换船名
船舶的吨位证书在特定条件(船舶不更名,不变换船籍港、船舶国籍及船舶所有人)下是长期有效的,没有有效期一说,当只有船舶变更船名或者更换船旗或变更船籍港或者更换船舶所有人,船舶的吨位证书才会失效,船舶才会需要更新船舶的吨位证书,除此之外,不需要更换吨位证书。
3. 船舶更换船旗流程
油水分离器清洗:
1、对于油水分离器一级,一般是平行的板,打开清洁就可以;
2、二级如果是滤芯的,也分情况,如果是那种一次性的,只能申请备件换新,有的滤芯可以自己打开清洁的,但是港口国,船旗国检查时防污染要求有备用的滤芯;二级也有靠介质吸附的,这种可以取出介质,清洗,晾干,装回(不推荐这么做,因为效果会变差);如果是介质的,建议申请介质,换新,很简单的;
3、有的油水分离器有加热设备,清洁前注水,加热(注意不能封闭加热,那样压力升高会损坏设备)能便于清洗。
油水分离器建议更换不要去清洗第一级蜂窝室,水冲洗,由于在其内部有很多紧密的蜂窝状的隔层,在水上流过程中水中的微小的颗粒沉降在蜂窝室,废水上流进入。
拆下来,用化清剂清洗干净就可以了,注意,不要清洗插头或者废气阀之类的,会洗坏。
4. 船舶更换船旗国
公海(国际公共海域)海底的能源矿产归属权不属于任何国家,也不允许擅自开采归为己有。
公海在国际法上是指各国内水、领海、群岛水域和专属经济区以外不受任何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海洋部分。公海供所有国家平等地共同使用。它不是任何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任何国家不得将公海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不得对公海本身行使管辖权。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六项公海自由:
1、航行自由:
任何国家的船舶都可以悬挂其旗帜在公海中自由航行。任何国家不得对在公海中合法航行的别国船舶加以阻碍。在公海中航行的船舶必须在一国进行登记并悬挂该国国旗,登记国称为该船的国籍国或船旗国。在公海航行的船舶必须并且只能悬挂一国旗帜,悬挂两国或两国以上旗帜航行或视方便而换用旗帜的,可视为无国籍船舶。船旗国应与船舶有真正的联系,并向依其国内法进行登记因而悬挂其国旗的船舶发放船籍文件。
2、建设自由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自由,但受关于大陆架的规定的限制。所有国家都有权在公海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在铺设时,不应影响其他国家已铺设的电缆和管道,包括其正常使用和维修。如果因铺设海底电缆或管道使他国的电缆或管道受到损害,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捕鱼自由
由各国都有权由其公民在公海中捕鱼,在捕鱼中应遵守本国根据有关条约和协议就鱼种、数量、方法、区域等方面承担的义务。
4、科学研究自由
但须遵守公约中关于大陆架和海洋科学研究两部分的规定。各国均享有在公海进行科学研究的自由。研究活动应遵守《海洋法公约》或其他国际法的规则,顾及其他国家的利益。
5、飞跃自由:公海上空,如同公海一样,也是自由的。所有国家的航空器都有飞跃公海上空的自由。在公海上空飞行的航空器受其登记国管辖,其他国家不得加以干预和阻碍。
6、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所有国家都有在公海上建造和使用为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权利,在必要时,还可以在这种人工岛屿和设施的周围设置其宽度为一般接受的国际标准所许可的安全地带。人工岛屿和设施及其周围的安全地带不得设在对公认海道可能有干扰的地方。在公海上航行的一切船舶都必须尊重这些人工岛屿和设置及其周围的安全地带,并应遵守关于在人工岛屿、设施和安全地带附近航行的一般接受的国际标准。
海洋环境保护是海洋法中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涉及沿海国的管辖权问题。海底资源的开发,陆上工业的发展,核能的利
5. 船舶更换船旗后所必需的检验
就是表述船舶技术状况以及安全程度已达到某船级社规范要求的某种船舶级别的证明,CCS是中国船级社的简称。
中国船级社(CCS)为船舶、海上设施及相关工业产品提供世界领先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提供入级检验服务,同时还依据国际公约、规则以及授权船旗国或地区的有关法规提供法定检验、鉴证检验、公证检验、认证认可等服务。
6. 船舶调头旗
驾车路线:全程约713.7公里
起点:额济纳旗
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古日乃路行驶420米,直行进入军民街
2.沿军民街行驶1.1公里,左转进入航天路
3.沿航天路行驶221.0公里,右转进入酒航路
4.沿酒航路行驶143.8公里,直行进入酒银路
5.沿酒银路行驶1.3公里,右转进入滨河南路
6.沿滨河南路行驶1.6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酒金西路
7.沿酒金西路行驶530米,左转进入雄关路
8.沿雄关路行驶1.7公里,直行进入雄关路
9.沿雄关路行驶100米,过右侧的成林大厦约90米后,在第2个出口,朝火车站方向,左前方转弯进入肃州路
10.沿肃州路行驶3.0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
11.沿匝道行驶1.1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连霍高速
12.沿连霍高速行驶258.9公里,在山丹/红寺湖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13.沿匝道行驶320米,右前方转弯
14.行驶370米,朝红寺湖方向,右后方转弯
15.行驶9.5公里,左前方转弯
16.行驶17.7公里,直行进入S317
17.沿S317行驶47.6公里,稍向右转进入雅布赖路
18.沿雅布赖路行驶2.9公里,左转进入阿拉腾路
19.沿阿拉腾路行驶49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阿拉善右
驾车路线:全程约801.6公里
起点:额济纳旗
1.从起点向正西方向出发,沿古日乃路行驶210米,调头进入古日乃路
2.沿古日乃路行驶340米,左转进入苏泊淖尔路
3.沿苏泊淖尔路行驶480米,过右侧的宝瑞百货,右转进入温图高勒路
4.沿温图高勒路行驶39.3公里,左后方转弯
5.行驶880米,右后方转弯上匝道
6.沿匝道行驶2.4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京新高速
7.沿京新高速行驶42.8公里,到达途经点
8.沿京新高速行驶9.7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
9.沿匝道行驶1.8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航天路
10.沿航天路行驶212.6公里,右转进入酒航路
11.沿酒航路行驶143.8公里,直行进入酒银路
12.沿酒银路行驶1.3公里,右转进入滨河南路
13.沿滨河南路行驶1.6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酒金西路
14.沿酒金西路行驶530米,左转进入雄关路
15.沿雄关路行驶1.7公里,直行进入雄关路
16.沿雄关路行驶100米,过右侧的成林大厦约90米后,在第2个出口,朝火车站方向,左前方转弯进入肃州路
17.沿肃州路行驶3.0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
18.沿匝道行驶1.1公里,右前方转弯进入连霍高速
19.沿连霍高速行驶258.9公里,在山丹/红寺湖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20.沿匝道行驶320米,右前方转弯
21.行驶370米,朝红寺湖方向,右后方转弯
22.行驶9.5公里,左前方转弯
23.行驶17.7公里,直行进入S317
24.沿S317行驶47.6公里,稍向右转进入雅布赖路
25.沿雅布赖路行驶2.9公里,左转进入阿拉腾路
26.沿阿拉腾路行驶49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终点:阿拉善
7. 船籍 船旗
方便旗,一国的商船,在他国登记取得船籍后,悬挂以表示船籍的国旗。
挂方便旗的船舶,受船旗国的管辖和保护。第二次大战后,在国际航行船舶上颇为盛行。原因不一。主要是船舶所有人希图隐匿所有权,或意在规避纳税,节省成本(较低的船舶登记费和船员工资)等
8. 船旗一般悬挂在船舶哪里
船舶必须携带医用氧气的最小体积在船旗国药箱概述中有描述,2个绝对体积至少为2升
200巴的气瓶,即800升,是《国际船舶医疗指南》第3版中的所建议。许多船旗国要求船舶配备超过这一标准,通常为200巴40升,总共为8000升。这是《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规则》
( IMDG Code )的要求标准。
许多船东表示,希望增加船上携带的医用氧气瓶的体积,但由于如下几个原因,使之变得越来越困难。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医用氧气供应不足
●优先为医院和其他卫生保健机构提供医用氧气供应
· FDA 把氧气作为需批准的物质的分类●危险货物运输困难
9. 船舶更换船旗手续
国际海事组织于2017年7月19日通过的FAL.2/Circ.131,MEPC.1/Circ.873,MSC.1/Circ.1586和LEG.2/Circ.3号通函,把船上应配备的证书或文件清单做了更新,结合通函、船旗国和实船文件记录的要求,下面按各公约要求,梳理一下船舶应配备的证书、文件和记录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括号内为相应公约要求出处,以及具体时间和总吨要求),内容仅供参考。
【由船旗国签发】
1、国籍证书;
2、最低配员证书(SOLAS CV/R14.2);
3、电台执照;
4、船长、高级船员或普通船员证书;
5、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BCC(1000总吨以上船舶);
6、残骸移除证书WRC(300总吨以上船舶);
7、油污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保险CLC(2000载重吨以上散装货油船);
8、连续概要记录CSR;
9、船旗国年税单(个别船旗要求,如Panama)。
【SOLAS公约】
1、SOLAS CI/12要求的免除证书(一般不适用);
2、PSPC涂层技术案卷(CII-1/R3-2,2008.7.1以后合同,或2009.1.1以后龙骨,或2012.7.1以后交船);
3、船上应急拖带程序(CII-1/R3-4);
4、建造完工图纸(CII-1/R3-7,2007.1.1以后建造,管理公司同时也应保存一套);
5、完整稳性资料(所有客船,及24m以上货船,CII-1/R5 & R5-1);
6、噪声检验报告(CII-1/R3-12,1600总吨以上,2014.7.1以后合同,或2015.1.1以后龙骨,或2018.7.1以后交船,应满足MSC.338(91)标准。对2009.1.1-2015.1.1之间龙骨的船舶,应满足《船上噪声等级规则》的要求);
7、破损控制图及手册(CII-1/R19,MSC.1/Circ.1245);
8、船舶操纵手册(Manoeuvring Booklet)(CII-1/R28, IMO A.601(15),MSC.137(76)和MSC/Circ.1053);
9、SOLAS CII-1/CII-2/CIII提到的替代设计和布置评估报告(一般不适用);
10、船舶维护保养计划(CII-2/R14);
11、消防演习记录(CII-2/R15.2.2.5);
12、消防安全培训手册(应由船舶工作语言写成,船员餐厅、娱乐室及每一船员住舱配备,CII-2/R15.2.3);
13、消防安全操作手册(编写配备要求同上,CII-2/R16.2);
14、防火控制图/手册(CII-2/R15.2.4 & R15.3.2);
15、直升机操作手册(CII-2/R18.8.1,1999.7.1以后建造130m以上的客滚船,或悬挂澳大利亚旗及航行于澳大利亚所属水域的船舶,或其他需要的船舶);
16、更换现有救生艇释放和回收系统验收声明(CIII/R1.5,LSA4.4.7.6,所有船舶,在2014.7.1之后的第一次坞检安装,但不迟于2019.7.1)。或:可接受的替代救生艇释放装置的声明(2011.5.20之前建造的救生艇,未在2014.7.1之后的第一次坞检时,按照LSA4.4.7.6要求改造的艇钩);
17、应变部署表和应变须知(CIII/R8 & R37);
18、营救落水人员计划(CIII/R17-1,MSC.346(91)和MSC.1/Circ.1447);
19、培训手册(CIII/R35);
20、无线电记录(CIV/R17);
21、VDR或S-VDR年度测试报告及符合证书COC(CV/R18.8);
22、AIS测试报告(CV/R18.9);
23、LRIT符合性测试报告(CV/R19-1, MSC.1/Circ.1307);
24、海图和航海出版物(CV/R19和R27);
25、国际信号规则和IAMSAR手册第III卷(CV/R21);
26、引水梯证书及使用和维护记录(CV/23.2.4,2012.7.1以后安装的引水梯);
27、航行活动记录(CV/R26 & R28.1,如果航海日志中未记载这种信息,则应以主管机关认可的其他形式作记录);
28、货物系固手册(CVI/R5.6 & CVII/R5);
29、货船安全构造证书SC(500总吨以上货船);
30、货船安全设备证书SE及其Form E(500总吨以上货船);
31、货船安全无线电证书SR及其Form R(300总吨以上货船);
32、货船安全证书(500总吨以下船舶,替代上述三本证书);
33、经批准的货船安全设备记录Record of approved cargo ship safetyequipment(此记录中标明了船舶主要安全设备,如救生艇、救生筏、航行设备等的型号、序号号、生产厂家等信息,船级社在SE证书初次检验时做此记录,之后相关设备更改后,也应体现在此记录中);
34、无线电设备岸基维修协议;
35、EPIRB年度测试报告(CIV/R15);
36、无线电设备年度检测报告;
37、救生艇年度检测报告(CIII/R20);
38、救生艇架负荷试验报告(CIII/R20,至少5年一次);
39、救生筏年度检测报告;
40、便携式及固定式灭火器检测报告;
41、舷梯证书及维护保养记录(CII-1/R3-9, CIII/R20,CI/R8和MSC.1/Circ.1331);
42、谷物运输批准证书或装载手册(CVI/R9)。
【MARPOL及相关】
1、国际防止油污染证书IOPP及Form A(非油船)或Form B(油船);
2、油类记录本(150总吨以上油船,以400总吨以上非油船);
3、油污应急计划SOPEP(同上);
4、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ISPP;
5、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率的批准文件(MEPC.157(55),不适用于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排放的船舶);
6、垃圾管理计划(100总吨以上和载运15名以上人员的船舶);
7、垃圾记录本(400总吨以上和载运15名以上人员的船舶);
8、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IAPP及附表;
9、国际能效管理证书IEEC(400总吨以上船舶);
10、消耗臭氧物质记录本;
11、换油程序和换油记录(Ann VI/R14.6);
12、焚烧炉操作手册(Ann VI/R16.7);
13、加油单据和油样品;
14、EEDI技术案卷(2013.7.1以后龙骨,或2013.1.1以后合同,或2015.7.1以后交船);
15、能效管理计划SEEMP(400总吨以上船舶,该计划可为船舶安全管理体系SMS的一部分);
16、NOx技术案卷(2000.1.1以后,130kw以上柴油机);
17、柴油机EIAPP证书(同上);
18、柴油机参数记录本;
22、油水分离器型式认可证书;
2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型式认可证书;
25、焚烧炉型式认可证书。
【体系(ISM/ISPS/MLC)】
1、安全管理证书SMC;
2、符合声明DOC;
3、国际保安证书ISSC;
4、船舶保安计划SSP和保安评估SSA;
5、国际劳工公约证书MLC2006;
6、船员休息时间记录(STCW A-VIII/1,MLC A2.3.10);
7、财政担保证书(MLC A2.5.2 & A4.2);
8、DMLC PART I和PART II(MLC A5.1.3.12);
9、MLC证书的检查报告(MLC A5.1.4.12)。
【其他公约】
1、国际吨位证书ITC(1969)及吨位计算书;
2、国际载重线证书LL(或其免除证书)及干舷计算书;
3、国际防污底系统证书AFS(400总吨以上国际航行船舶);
4、防污漆系统声明(船长24m以上、400总吨以下船舶);
5、国际载重线证书的记录(Record of condition of assignment of Load Line internationalconvention)(此记录标明载重线公约要求的相关设施,如水密门、空气管、通风筒等尺寸、位置等信息);
6、船员居住舱室证书其及检查记录(CA证书以及Survey report for the issue of a CA inspectioncertificate和Record of approved CA details,后个记录标明了船员居住舱室的位置、尺寸等信息,缔约国在船旗国检查时会检查,此要求不适用于MLC2006公约生效以后建造的船舶);
7、起货设备证书及其检修记录簿(如有);
8、固体散货安全证书IMSBC;
9、船级证书CLASS;
10、压载水管理计划BWMP(每一船舶);
11、压载水记录本(每一船舶);
12、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BWMC(400总吨以上船舶)。
【散货船附加】
1、150米以上散货船的建造档案(SOLAS CRII-1/3-10, 2016.7.1以后合同,或2017.7.1以后龙骨,或2020.7.1以后交船);
2、船舶结构通道手册(2006.1.1以后建造,20000总吨以上散货船);
3、货物资料(SOLAS CRVI/2 & CXII/R10);
4、散装货物手册(SOLAS CVI/R7 & CXII/R8);
5、散货船加强检验报告ESP。
【油船附加】
1、150米以上的油船的建造档案(SOLAS CRII-1/3-10, 2016.7.1以后合同,或2017.7.1以后龙骨,或2020.7.1以后交船);
2、物质安全数据单MSDS(SOLAS CVI/R5-1,油船装货之前,向船舶提供);
3、船舶结构通道手册(2006.1.1以后建造,500总吨以上油船);
4、专用清洁压载舱操作手册(MARPOL Ann I/18.8);
5、状况评估计划CAS(MARPOL Ann I/20 & 21);
6、分舱和损坏稳性信息(MARPOL Ann I/28);
7、最近一次压载航行的排油监控系统记录(150总以上船舶,MARPOL Ann I/31);
8、排油监控系统ODMC操作手册;
9、原油洗舱操作与设备手册(COW手册);
10、船对船STS操作计划和操作记录(MARPOL Ann I/41);
11、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管理计划;
12、稳性仪的认可文件(所有适用于IBC、IGC、BCH和GC规则船舶);
13、油船加强检验报告ESP。
【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附加】
1、运输信息(SOLAS CVII/R4.1);
2、危险货物舱单或积载图(SOLAS CVII/R4.2 & 7-2.2,MARPOL Ann. III/R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