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一网通平台垃圾接收月报怎么报

2022-05-16 13:05 点击:206 编辑:邮轮网

摘要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海事“一网通办”平台 部分政务服务事项上线运行的通知》(海政法函〔2020〕584号)的要求,2020年6月22日起将启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办”,登录网址zwfw.msa.gov.cn)第二批13项海事政务服务事项的上线运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上线海事政务服务事项包括

通航业务: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船舶业务: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游艇俱乐部备案。

危防业务:船舶防污染文书备案(《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签注(《程序与布置手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过驳作业计划》《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有关作业单位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二、具体业务办理要求。

申请人可使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csp.msa.gov.cn)已有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一网通办”。

上述危防业务采取“一网通办”和现有危防业务系统(即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csp.msa.gov.cn)双轨并行模式,申请人使用“一网通办”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均可办理业务。

上述其他业务通过“一网通办”进行办理。

三、未通知的业务,包括其他危防业务、船员业务、船舶业务(含无线电业务)等业务办理平台不变

咨询记录 · 回答于

海事一网通平台垃圾接收月报怎么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海事“一网通办”平台 部分政务服务事项上线运行的通知》(海政法函〔2020〕584号)的要求,2020年6月22日起将启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办”,登录网址zwfw.msa.gov.cn)第二批13项海事政务服务事项的上线运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上线海事政务服务事项包括

通航业务: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船舶业务: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游艇俱乐部备案。

危防业务:船舶防污染文书备案(《船上油污应急计划》《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船舶防污染证书文书签注(《程序与布置手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过驳作业计划》《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有关作业单位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

二、具体业务办理要求。

申请人可使用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csp.msa.gov.cn)已有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一网通办”。

上述危防业务采取“一网通办”和现有危防业务系统(即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csp.msa.gov.cn)双轨并行模式,申请人使用“一网通办”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均可办理业务。

上述其他业务通过“一网通办”进行办理。

三、未通知的业务,包括其他危防业务、船员业务、船舶业务(含无线电业务)等业务办理平台不变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下一篇:员工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上一篇:长江一带的港口和码头对船舶的吃水和载重有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