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制定有关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规范和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治污染设备和器材,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专项验收。 也就是清除单位要制定一套《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里面对然后做好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要建立一个规定和措施。 可以模仿船公司有关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的体系文件编写,内容很多,就不一一诉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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