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东保障赔偿责任险的责任限额?
“按照船东保障与赔偿责任条款(人保19930101)承保保赔险。 保险条件:每次事故赔偿限额:20000000.00 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0.00 人身伤亡赔偿限额:220000.00 货损货差限额:16000000.00 油污责任赔偿限额:20000000.00 油污险免赔额:50000.00 其它责任免赔额:20000.00 航行范围:近海及内河A、B级。” 在这张保赔险保单中,对于货换货差的赔偿存在很大争议: 一、 在保赔险条款中有对于提单项下的货物责任的赔付: “货物的灭失、短少或其他责任 因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应对起行为、疏忽过失在法律上负责的任何人未按提单规定克尽职责,违反妥善地装载、收受、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卸载或交付货物的义务,或因被保险船舶不适航或不适货造成货物的灭失、短少、损坏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但是被保险船舶根据上述提单进行运输时,其对货物的赔偿责任仅使用于《海牙规则》或《海牙一维斯比规则》的规定除非本公司另有规定。”(船东保障与赔偿责任条款,1993/1/1)。 看起来赔付范围非常广泛,承运人(在保险单上即为被保险人)“未按提单规定恪尽职责,违反妥善地装载、收受、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卸载或交付货物的义务,或因被保险船舶不适航或不适货造成货物的灭失、短少、损坏”都可以获赔。然而,在《海牙规则》中又规定: “1、不论承运人或船舶,对于因不适航所引起的灭失或损坏,都不负责,除非造成的原因是由于承运人未按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恪尽职责;使船舶适航;保证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和供应该船,以及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的其他装货处所能适宜并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凡由于船舶不适航所引起的灭失和损害,对于已恪尽职责的举证责任,应由根据本条规定要求免责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承担。 2、不论承运人或船舶,对由于下列原因引起或造成的灭失或损坏,都不负责: (a)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用人员,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义务。 (b)火灾,但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起的除外。 (c)海上或其他能航水域的灾难、危险和意外事故。……”(《海牙规则》第四条)。 显然,按《海牙规则》承运人只要做到了:“1、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恪尽职责:a、使船舶适于航行;b、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供应船舶;c、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能适宜和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海牙规则》第三条),就可以有很大的负责权利,也即在正常船舶航行或管理情况下,承运人不必对货损货差承担赔偿责任。 二、 但是,在我国沿海运输中,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海商法》语)中,适用的法规是《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按照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承运人承担的是“严格责任”: “承运人对运输合同履行过程中货物的损坏、灭失或者迟延交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损坏、灭失或者迟延交付是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除外: (一) 不可抗力; (二) 货物的自然属性和潜在缺陷;……”(《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第四十八条)。 显然,少了《海牙规则》中的“a、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员,在航行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义务。b、火灾、但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起的除外。c、海上或其他能航水域的灾难、危险和意外事故。”三条重要承运人免责条款,这样必定产生下面的尴尬情形: 三. 在实际货损货差处理中,比如船舶触礁引起货损,按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承运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于是承运人想把这项赔偿责任转嫁给保险人;而被保险人投保的是保赔险,保赔险适用的法律依据是《海牙规则》,在《海牙规则》中,上述船舶触礁引起的货物损失承运人是免责的,保险人按《海牙法则》确定赔偿责任,也是属于免责范围,即保险人不用赔偿;除非承运人没有做到“恪尽职责”,如果是这样,那么按照沿海内河船舶险条款的规定,承运人不能得到船舶损失的赔付。按照我国法律要赔,按照条款规定不用赔,这情形够尴尬的:保险人赔了,是滥赔;保险人不赔,承运人没有得到保障。 现在,社会上打假、打劣质产品取得了相当成果,而保险产品的真实性和适用性却比较隐蔽,应引起被保险人的重视和公众的关注。不久前,看到一只化学品船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油污责任险,该险种明确规定对因“油泄漏而造成的水域污染”负责赔偿,而对化学品泄漏污染显然不负责。这样投保该险种仅对机舱油泄漏有保障作用,显然有舍本逐末之嫌,也不是被保险人真正需求的保险。 用适用远洋运输的条款来操作国内沿海运输的保险,真是乱点鸳鸯谱,有很多问题因法律环境的不同是不能简单调和的。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合同签订的前提条件是双方表达的意思应当一致,因此,如上述这种需求与保障相互背离的保险是不合理的,
二、爱达魔都号邮轮谁是船东?
截至2023年7月25日09:32:11,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爱达魔都号邮轮的船东是爱达邮轮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知名的邮轮运营商,拥有多艘豪华邮轮,并在全球范围内提供邮轮旅行服务。爱达魔都号邮轮作为该公司的一艘旗舰船只,提供高品质的船上设施和服务,为乘客带来舒适和难忘的航海体验。作为船东,爱达邮轮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和运营爱达魔都号邮轮,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
三、新加坡邮轮船东公司
新加坡邮轮船东公司:打造全球领先的邮轮航运企业
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和人们对海上旅行的热爱,邮轮航运业迅速崛起。作为亚洲地区领先的邮轮船东公司,新加坡邮轮船东公司(Singapore Cruise Line)以其卓越的服务和卓越的船队而闻名于世。
企业简介
新加坡邮轮船东公司成立于1995年,总部位于新加坡,是一家专注于航运运营的公司。公司始终坚持提供高品质的旅行体验,致力于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邮轮航运企业。
公司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专业化的团队,包括航运专家、船员和地勤人员。他们致力于提供整合性的服务和多样化的产品组合,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领先的船队
新加坡邮轮船东公司拥有一支令人瞩目的船队,船队规模庞大,设备先进。公司不断投资于新船的建造和现有船只的升级,以确保客户在邮轮上拥有卓越的舒适体验。
在新加坡邮轮船东公司的船队中,包括豪华邮轮、探险邮轮和主题游轮等多个系列。无论是追求奢华与浪漫的度假者,还是热衷于探索海洋世界的冒险家,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航线和船只。
船队中的每一艘船都配备了尖端的设施和设备,包括豪华舱房、多元化餐饮、娱乐设施、SPA中心和儿童娱乐区等,为乘客提供最舒适和多样化的体验。
卓越的服务
作为领先的邮轮航运企业,新加坡邮轮船东公司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卓越的服务。无论是航线规划、船舱预订还是客户关怀,公司都以客户为中心,力求提供个性化、全方位的服务。
公司的航线覆盖全球各大洲,包括欧洲、亚洲、南美和大洋洲等地。无论客户想要畅游地中海的美丽港口,还是探索北欧的壮丽冰川,又或者是体验加勒比海的悠闲度假,新加坡邮轮船东公司都能提供理想的航线选择。
为了确保客户的航行安全和舒适,公司严格遵守国际船舶安全标准,并配备了专业的船员和安全设备。每一位乘客都能在航行期间享受到周到细致的服务,让他们的旅行成为难忘的回忆。
社会责任
新加坡邮轮船东公司始终以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参与并推动可持续发展。公司注重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致力于减少航行活动对海洋生态的影响。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的环保法规,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减少废物排放、节约能源和保护海洋生物。此外,公司还积极参与当地社区的公益活动,回馈社会,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结语
作为全球领先的邮轮航运企业,新加坡邮轮船东公司始终以卓越的服务和丰富的旅行体验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公司将继续不断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多样化、更个性化的邮轮旅行选择。
如果您正在计划一次难忘的海上之旅,请选择新加坡邮轮船东公司,让我们为您带来美好的航行体验!
四、雇主责任险与船东保赔险?
雇主责任险承保的是雇主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所应该承担的合同项下的风险。比如合同项下雇主的提供安全的工作场所的义务,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雇员遭受工伤,雇主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于船员的工作环境特殊,雇主承担风险的可能性比较大,一般保险人不太愿意承保船东作为雇主的雇主责任险,或者即使承保也会区分对待或者拟定一些不同于一般雇主责任标准条款的特别约定。
实务当中船壳险的保险人往往会通过附加险的形式承保船东的雇主责任。比如太保的“附加船东对船员责任保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保险船舶在航行运输或停泊中船上在岗船员发生死亡或伤残,根据劳动合同或法律,依法应由船东(被保险人)对船员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伤残、死亡补偿费”。
这里的一个限定要注意:即“根据劳动合同或者法律,依法应由船东对船员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伤残、死亡补偿费。另外,被保险人是船东而非船员。
把雇主责任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行一些比较的话,可以看出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不同:
1.被保险人不同。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人是船员而船东对船员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船东,受益人方面也分别是船员和船东。
2.保险利益不同。前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利益是船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而船东对船员责任保险是船东的合同利益。
3.保险标的不同。前者是人身和生命,后者是雇主责任。
4.保险金的请求范围不同。前者是根据保单约定的保险人应该赔偿的数额,实际中以实际支付的医药费用或者一次性死亡赔偿金计算;而后者是船东作为雇主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以此来计算赔偿数额,由保险人实际承担。
5.性质不同。前者属于人身保险,后者作为责任保险应该归入财产保险的大类中去。
从船东对船员责任附加险的条款来看,保险人承担的船东责任是有局限性的,其列明的“即根据劳动合同或者法律,依法应由船东对船员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伤残、死亡补偿费”是保险人赔偿的标的;且这种风险必须是:“船舶在航行运输或停泊中船上在岗船员”,言外之意,船舶不是在航行或者停泊中,船员不是在岗中,保险人不会赔偿。经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这种“船东对船员责任附加险”在保障船东的雇主风险方面还是很有限的。
五、甩柜货代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船东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甩柜货代和船东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甩柜货代应该承担的责任是:
1. 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货代有责任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受到损坏或丢失。
2. 履行合同义务:货代应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及时、准确地完成货物的运输任务。
3. 信息透明:货代有责任向发货人和收货人提供透明的运输信息,包括货物的状态、位置和预计到达时间等。
4. 协助解决问题: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货代应该协助发货人和收货人解决问题。
船东应该承担的责任是:
1. 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船东有责任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状态,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2. 遵守航行规定:船东应该遵守相关的航行规定,确保船舶在航行中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损害。
3. 提供合理的航程安排:船东应该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要求,提供合理的航程安排,确保货物能够及时、安全地到达目的地。
4. 承担货物损失责任: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了损坏或丢失,船东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甩柜货代和船东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各自承担着相应的责任。他们需要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解决问题等。同时,船东还应该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遵守航行规定,提供合理的航程安排并承担货物损失责任等。
六、国产第一艘大型邮轮船东是谁?
船东为中船嘉年华邮轮股份有限公司
由中船芬坎蒂尼邮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入级英国劳氏船级社和中国船级社。
七、有限责任制度与无限责任制度的区别?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有一下三点。
1、定义上有不同。有限责任:是指以全部财产中的部分财产来承担责任。无限责任:是指以全部财产来承担责任,即有多少财产就承担多少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不同。有限责任:说的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关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无限责任:不仅仅强调债务人对债权人是无限责任的关系,同时强调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是连带的。
3、经营特点不同有限责任: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无限责任: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之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组织的手续较为简单,并不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直接关系到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
八、什么星责任清单制度?
就是说,根据某个人的职务,按照岗位职责列出责任以及责任的范围。
九、责任清单制度是什么?
是所负责的区域所承担的义务范围所形成的规章,职责。
十、责任会计制度构成?
1、设置责任中心,明确权责范围。依据各部门经营活动的特点,将其划分为若干责任中心,明确职责范围,使其能在权限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 2、编制责任预算,确定考核标准。将企业的总体目标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中心,作为其开展经营活动、评价工作成果的基本标准和主要依据。 3、建立跟踪系统,进行反馈控制。对每一个责任中心建立起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系统,定期将实际数与预算数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控制和调节经营活动。 4、分析评价业绩,建立奖罚制度。通过定期编制业绩报告,对各责任中心的工作成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实际成果的好坏进行奖惩,从而最大限度调动各责任中心的积极性,促使其相互协调,提高生产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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