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面积控制在10-20平方米为佳。 2011年修订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 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规定:
1、双人卧室为9㎡;
2、单人卧室为5㎡;
3、兼起居的卧室为1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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