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带香烟入境新加坡,新加坡和香港的规定一样,不能带一包以上(含一包)。但入境时要向海关主动申报(就是所谓走红色通道申报),并缴纳相关的消费税,税金由海关通知,有明确的金额。
新加坡海关明确规定香烟与烟草制品是不允许免税带入新加坡。
根据新加坡《海关法》(Customs Act)和《货物服务税法》(GST Act)等相关法律规定,旅客携带烟草(香烟和雪茄)、酒类、汽油、汽车/摩托车四类商品以空运、陆运、海运任何方式入境新加坡必须进行申报并缴纳关税。
违反者一律构成犯罪,面临高额罚款甚至监禁处罚。为加强对漏税香烟的打击力度,新加坡海关出台了新的香烟管制条例。条例规定: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在新加坡当地售卖的每一根香烟都必须印有“SDPC”标识(即新加坡关税已付)
。有关执法人员将随时在全岛各地巡视抽查,凡发现贩售或持有无“SDPC”标识香烟者,将以非法持有漏税香烟罪对有关人员处以每包香烟(20根)500新元罚款。
携香烟入境自用且已在海关纳税者,须妥善保留海关出具的纳税收据复印件,以便在受到检查时证明有关香烟的关税已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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