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上可以带行李。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中规定:
第六条 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长度不得超过1.8米,宽和高均不得超过0.5米。不得携带妨碍车内及站内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它物品乘车。
第十一条 乘客应遵守以下乘车规定:
(一) 候车时应自觉排队,禁止越过安全线,禁止依靠屏蔽门;
(二) 乘车时应当先下后上,从车门两侧依次登车,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
(三) 列车到达终点站,乘客应当全部下车;
(四) 列车因故不能继续运行时,应当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或者换乘其他交通工具。
扩展资料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四条 禁止下列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一)拦截列车;
(二)强行上下车;
(三)擅自进入隧道、轨道或者其他禁入区域;
(四)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
(五)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六)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七)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50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
(八)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
(九)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参考资料来源:京港地铁-乘客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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