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邮轮公司并购:全球邮轮行业重大改变

167 2024-12-12 18:37

一、国际邮轮公司并购:全球邮轮行业重大改变

全球邮轮行业面临改变

近年来,随着全球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国际邮轮业也迎来了快速增长的时期。然而,在这一繁荣的背后,各大邮轮公司纷纷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并购战。

邮轮行业并购潮

据统计,近5年来,全球范围内共发生{20起}邮轮公司并购案。其中包括美国皇家加勒比国际集团收购了挪威嘉年华邮轮公司,嘉年华邮轮公司又收购了英国PO邮轮等等。这些大手笔的交易不仅改变了行业格局,也影响着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利益。

并购带来的影响

邮轮公司的并购不仅仅是企业之间的资本博弈,更是一场全球邮轮市场的重新洗牌。这些交易不仅影响到公司的实力和竞争力,也直接关系到乘客的航行体验和航线选择。同时,对于旅游投资者来说,这也将对投资邮轮公司股票和票价产生深远影响。

未来趋势

面对邮轮行业充满活力的发展态势,更多的并购案预计会出现。同时,各大公司也将通过并购来实现市场份额的扩大和资源整合,提升服务品质,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通过这篇文章,希望能够让读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全球邮轮业并购的现状和影响,为投资和旅行决策提供参考。

感谢您阅读本篇文章,希望能为您带来一些帮助。

二、比亚迪并购了哪些国际公司?

比亚迪收购韩国大宇商用客车,大宇商用车公司是以生产大型巴士整车与底盘为主的制造商,总部位于韩国富川,成立于 2002 年,主要以大型运输业为主要服务对象。比亚迪要收购的工厂年产能可达7000辆,不过由于生产率低下,这家工厂已于今年6月份关闭

三、国际第二邮轮公司?

国际第二游轮公司是皇家加勒比游轮集团

美国皇家加勒比国际邮轮公司成立于1969年。 公司邮轮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有钱的中产阶级,皇家加勒比拥有世界最大的超级豪华邮轮海洋自由号,其每年的营业额更是高达40亿美元,旗下的28 艘世界级豪华邮轮,在全球上万个地方都有邮轮的停泊港。

四、全球邮轮公司并购:行业巨头重组

概述

近年来,随着全球旅游业的迅猛发展,邮轮市场成为重要的旅游选择。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竞争力和增加市场份额,各大邮轮公司积极采取并购战略来扩大规模和提高竞争力。本文将介绍全球邮轮公司并购的最新动态和影响。

邮轮市场现状

邮轮市场作为旅游行业的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经历了快速增长。据研究报告显示,全球邮轮市场在未来几年内将继续保持增长,预计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5%。这主要得益于旅游业的繁荣和消费者对豪华旅行体验的追求。

邮轮公司并购的原因

邮轮公司并购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为了扩大市场份额。通过并购其他邮轮公司,邮轮巨头可以快速扩大自己的规模,增加船队数量和目的地覆盖范围。此外,通过并购,邮轮公司还可以获取其他公司的知识、技术和先进设备,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运营效率。

另一个原因是为了降低成本。邮轮业务具有很高的固定成本,包括船只的购买、维护和运营费用,以及其他后勤和人力成本。通过并购,公司可以合并一些重复的业务和资源,实现规模效益和降低成本。

全球邮轮公司并购案例

  • 1. Carnival Corporation与Princess Cruises的并购:Carnival Corporation是全球最大的邮轮公司之一,该公司于2002年收购了Princess Cruises,进一步扩大了其市场份额。
  • 2. 皇家加勒比国际邮轮公司与Silversea Cruises的合并:2018年,皇家加勒比国际邮轮公司与Silversea Cruises宣布合并,进一步增加了皇家加勒比的豪华航线。
  • 3. 诺麦尔邮轮公司与OCEANIA邮轮的联合:2014年,诺麦尔邮轮公司与OCEANIA邮轮宣布联合,提高了两家公司在高端邮轮市场的竞争力。

邮轮公司并购的影响

邮轮公司并购对整个邮轮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行业内的竞争格局发生了变化,市场份额集中在少数大型企业手中。其次,邮轮巨头通过优势互补和资源整合,提供了更多旅游选择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满足了消费者对舒适、便利和多样化旅行体验的需求。最后,邮轮公司并购也加快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的步伐,推动了行业的发展和升级。

总的来说,全球邮轮公司并购是当前旅游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邮轮巨头通过扩大规模和提高竞争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旅行选择,推动行业的创新和发展。我们相信随着邮轮市场的进一步成熟和发展,邮轮公司并购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

五、国际邮轮多高?

国际游轮有十层楼高,有1000多间客房,坐一次游轮有非常好的体验

六、国际邮轮有哪些国际航线?

国际邮轮的国际航线非常丰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航线:

- 加勒比海航线:从美国佛罗里达州或加勒比地区出发,前往加勒比海地区的各个岛屿。

- 地中海航线:从欧洲或地中海地区出发,前往地中海地区的各个国家。

- 阿拉斯加航线:从美国西雅图或加拿大温哥华出发,前往阿拉斯加州的各个港口。

- 南极航线:从南美洲或新西兰出发,前往南极洲。

- 环球航线:从某个国家出发,环绕地球一周,经过多个国家和地区。

这只是国际邮轮航线的一小部分,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的航线,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航线。

七、国际邮轮怎么购票?

你可以通过皇家加勒比国际游轮官网、致电皇家预订专线、官方微信账号,或通过正规的代理商旅行社预订。基本预订流程为“选择航线 - 添加人数并选择房间 - 选择岸上观光项目(可选) - 填写乘客信息 - 确认并提交订单 - 完成支付、短信及邮件确认”。

八、邮轮产业洗牌:探讨邮轮公司并购对行业的影响

邮轮产业动态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邮轮产业也呈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不少邮轮公司开始通过并购来扩大规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市场竞争力。

邮轮公司并购背景

邮轮公司并购是指一家邮轮公司通过购买或与其他公司合并来扩大规模、增加市场份额的行为。例如,正如近年来多家知名邮轮公司的并购案例所显示的,这些并购行为不仅仅局限于同行业巨头间的合并,还包括了对船舶制造商、港口设施等相关产业的收购。

邮轮公司并购的影响

邮轮公司并购在影响行业格局的同时,也对市场、消费者及其他邮轮公司等多方面产生广泛影响。

  • 市场:并购后的邮轮公司具备更强的资金实力和资源优势,可以在新市场拓展、产品创新、渠道协作等方面更具优势。
  • 消费者:邮轮公司并购可能带来更丰富多样的产品线和更优质的服务体验,同时价格因规模效应和资源整合可能会更具竞争力。
  • 其他邮轮公司:邮轮公司并购后市场格局的变化可能会直接影响其他邮轮公司的竞争策略和市场定位,进而重新调整行业竞争格局。

邮轮公司并购案例分析

从具体的案例出发,我们可以更具体地看到邮轮公司并购对行业的影响。例如,Carnival Corporation的多次大笔收购,包括了对 Princess Cruises、Holland America Line等知名邮轮品牌的收购,使得Carnival Corporation成为全球最大的邮轮公司之一。这一系列并购不仅加强了Carnival Corporation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也推动了整个邮轮行业的整合与发展。

邮轮公司并购的未来趋势

随着全球旅游业的不断扩大,邮轮市场将继续保持旺盛的发展势头。未来,预计随着市场的变化和邮轮公司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邮轮公司并购仍将是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并且可能会呈现出更多样化、全球化的特点。

感谢您阅读关于邮轮产业并购的文章。通过本文,您可以更好地了解邮轮公司并购的相关背景、影响因素以及未来趋势,为您对于该行业的投资决策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提供参考。

九、宝能系公司并购万科是哪种并购?

是举牌,从二级市场大量购买万科股票。宝能没有并购成,也没成为实控人。

十、对跨国公司并购有哪些国际法律管制?

、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又称被并购企业)的所有资产或足以行使运营活动的股份收买下来,从而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的或完全的控制行为。

2、跨国并购是跨国公司常用的一种资本输出方式。跨国公司的国际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和两个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制度,其中“一国跨国性企业”是并购发出企业或并购企业,“另一国企业”是他国被并购企业,也称目标企业。这里所说的渠道,包括并购的跨国性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或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两种形式,这里所指的支付手段,包括支付现金、从金融机构贷款、以股换股和发行债券等形式。收购有收购人以自身主体名义去直接收购,也有为了规避和隔离投资风险而通过在第三国尤其是在离岸法域设立离岸公司(特殊目的公司)进行的间接收购。而跨国公司的国内并购是指某一跨国性企业在其国内以某种形式并购本国企业。

跨国并购方式有哪些?

一、横纵向与混合跨国并购

1、横向跨国并购

横向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生产或销售相同或相似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是扩大世界市场的份额跨国并购,增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直至获得世界垄断地位,以攫取高额垄断利润。在横向跨国并购中,由于并购双方有相同的行业背景和经历,所以比较容易实现并购整合。横向跨国并购是跨国并购中经常采用的形式。

2、纵向跨国并购

纵向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生产同一或相似产品但又处于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通常是为了稳定和扩大原材料的供应来源或产品的销售渠道,从而减少竞争对手的原材料供应或产品的销售。并购双方一般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并购后容易整合。

3、混合跨国并购

混合跨国并购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全球发展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减少单一行业经营的风险,增强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实力。

二、直接并购与间接并购

1、直接并购

直接并购指并购企业根据自己的战略规划直接向目标企业提出所有权要求,或者目标企业因经营不善以及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而向并购企业主动提出转让所有权,并经双方磋商达成协议,完成所有权的转移。

2、间接并购

间接并购是指并购企业在没有向目标企业发出并购请求的情况下,通过在证券市场收购目标企业的股票取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与直接并购相比,间接并购受法律规定的制约较大,成功的概率也相对小一些。

2019年关于跨国并购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通过

1、《证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证券发行、第四章上市公司的收购,是并购重组法律体系的基础与核心。

2、《公司法》(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对并购重组中的吸收合并、分拆上市、定向增发、缩股等进行规范。

(1)吸收合并

《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种:同一证券市场交易所多个上市公司的吸收合并,如攀钢钢钒吸收合并ST长钢和攀渝钛业、盐湖钾肥吸收合并ST盐湖。

第二种:不同证券交易所多个上市公司的跨市场吸收合并(08年1月开始允许跨市场合并),如潍柴动力吸收合并湘火炬、云天化吸收合并ST马龙和云南盐化、唐钢股份吸收合并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

(2)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

《公司法》第143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3、《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新增破产重整制度,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新的法律路径。

注意: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中慎用出资人权益削减方式,如果一定要用,应采取保护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权益的措施,如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等。

4、《反垄断法》(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第四章-经营者集中

第二十条:“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一)经营者集中;(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第三十一条:“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除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二、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由国务院制定或批准

1、《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毕)

第六章-发行证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及分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2008年12月8日)

(1)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上市公司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减少审批环节,提升市场效率,不断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力。

(2)允许商业银行对境内外企业发放并购贷款。研究完善企业并购税收政策,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三、部门规章:由证券监管机构等制定

1、《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8月27日修订-证监会令第56号)

(1)《投资者违规超比例买卖股份问题》

《办法》第13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诉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2)敌意收购问题

全流通下通过二级市场举牌和“敌意收购”大大增加;“两低一高“(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持股市值偏低而净资产收益率又高)的上市公司最易成为收购目标。

2、《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08年5月18日起实施,证监会令第53号)

《重组办法》的主要创新之处:

(1)审核制度的调整:

《重组办法》将之前《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简称105号文,已废止)规定的“始终审核备案制”改为“事后核准制”。

新规定的重组流程: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证监会审核、实施

(2)取消长期连续停牌制度,目前最长可以停牌30天。

(3)取消与证监会的预沟通制度:

以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为时间界限,交易所与证监会分工合作:之前由交易所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由证监会上市部并购一处和并购而出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必要时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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