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篮球学校招生条件?

234 2024-02-03 09:46

一、上海篮球学校招生条件?

上海篮球鞋。校的招生条件是必须。不超过23岁同时身高不得低于一米七六。

二、上海盲童学校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满足视障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继续接受教育的需求,现就2017年上海市盲童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本市应届初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视障学生,包括在本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上海盲校就读的视障学生。

  三、招生专业

  推拿职业中专班

  四、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2017年5月24日,学校向考生发放《2017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由学生及其家长填写完毕后,于2017年5月26日前交学校。

  (二)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的分数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本市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录取分数线,市中招办投档录取,学校向学生发出录取通知。

  本市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视障初中毕业生,在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学业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但符合我校规定要求的,经本人同意后,可在招生录取后期,根据我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和要求,择优录取。

  五、收费

  在校学生享受上海市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政策,免收学费、住宿费,在籍高一至高三年级学生,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三、上海公立学校招生条件?

公办小学

公办小学的录取顺位如下:

1、统筹区域内的上海户籍(人户一致)

人户一致:适龄学生的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一致。

此类人员将进行优先录取。

2、统筹区域内上海户籍(人户分离)

人户分离:适龄学生的户籍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不致。

3、持有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外地户籍

在外地学子中,会优先录取持有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单的外地子女。

4、仅持有上海居住证的外地户籍

重点:2020年金山招生政策中,对外地子女的具体要求

5、没有上海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子女无法就读上海任一所学校。

其中外地子女在上海上学,还需先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1、父母及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登记的居住地与所报学校,须为一个区(注意:居住证地址在哪个区,子女就在哪个区报名就读);

3、父母一年内缴纳上海保险满6个月(受疫情影响的,允许补缴);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满足基本条件后,随迁子女再满足更多加分条件,可作以下安排!

1.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2.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进入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4.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重点:随迁子女持有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单,无论在哪个区,都占有绝对的优势,可优先录取。

民办小学

今年上海16区的民办小学将与公办小学同步招生,且都将实施电脑随机摇号。只要符合学校提出的要求,无论是外地人还是上海人,都能拥有同样的招生待遇。不会再以家长背景、实力、孩子所会技能等作为招生标准。

具体招生规则如下:

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如实际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还有一个多月就会进入报名高峰期,希望各位家长提前准备好材料,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原因,耽误孩子上学。

四、上海戏曲学校招生2016

在上海市,戏曲一直都是一门有着悠久历史和独特魅力的艺术形式。对于那些热爱戏曲的人来说,上海戏曲学校是他们实现梦想的理想之地。2016年,上海戏曲学校招生即将开始,为广大戏曲爱好者提供了难得的机会。

上海戏曲学校招生简介

上海戏曲学校,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是一所具有丰富历史的优秀艺术学府。学校成立于1959年,前身是创办于1925年的“上海青年华剧院”。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上海戏曲学校已经成为华东地区最重要的戏曲艺术教育机构之一。

学校以培养戏曲艺术人才为目标,致力于传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戏曲文化。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团队,他们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深厚的艺术修养。学生将在这里接受全面系统的戏曲艺术教育,学习演唱、表演、舞蹈、编曲等相关课程。

从培养的角度来看,上海戏曲学校采取“艺术与学术并重”的教育模式,旨在培养既熟练掌握戏曲表演技巧,又具备良好学术素养的优秀戏曲人才。学校每年都会举办一系列的演出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通过实践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戏曲艺术的内涵和深度。

2016年招生计划

2016年,上海戏曲学校计划招收新的学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化的招生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面试等环节。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定,选拔合适的学生进入学校学习。

报考条件相对灵活,对于年龄、学历等并无过多限制,只要有对戏曲艺术的热爱和学习的决心,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学校鼓励广大的戏曲爱好者报名,为更多的人提供学习和展示才艺的平台。

考生需要提前准备考试所需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艺术作品等。学校将对报考者的材料进行审核,选拔出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

招生专业

上海戏曲学校提供多种专业供学生选择,其中包括京剧、评剧、豫剧、越剧等。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让他们在不同的专业中得到充分的锻炼和提高。

学校还设有一些与戏曲艺术相关的选修课程,如舞台美术设计、舞台服装设计、音乐理论等。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职业发展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选修课程。

学校对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学术能力都有较高的要求,但更重要的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展现出的热情和态度。上海戏曲学校欢迎对戏曲艺术保持真挚热爱的学生加入,共同传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

报名流程

想要参加上海戏曲学校的招生考试?下面是简单的报名流程。

  1. 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格,准备所需材料。
  2. 按照要求将材料和报名表格一同提交给学校招生办公室。
  3. 等待学校短信通知,告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4. 参加考试并等待录取结果。
  5. 如被录取,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后续报到手续。

希望每个有梦想的人都能抓住这个机会,在上海戏曲学校这个培养优秀戏曲人才的殿堂中,追寻自己的艺术梦想。加入上海戏曲学校,感受戏曲艺术的魅力与奥秘,用心去诠释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

五、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如何招生?

上海世外附属海口学校是海口市政府举办,委托均瑶集团所属上海世外教育集团全面管理的公立学校,因此该校的招生办法遵照海口市教育局统一的方案执行。根据海口市教育局的批复,2021年该校招收小学一二三年级,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小学一二三年级各6个班,每班45人,共270人;初中一年级6个班,每班50人,共300人;高中一年级10个班,每班50人,共500人。

  针对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该校首先按照学区进行划片招生。学校的具体学区划分要等2021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相关文件的出台。在片区招生之后,如有空余学位,该校将面向海口市进行自主招生,具体时间和报名要求要等海口市教育局的批复。

  作为非起始年级,该校小学二、三年级面向全海口市,按照要求接收转学生。生源需满足海口市教育出台的入学相关政策,如户籍、学籍、住所、社保等。

  对于高一年级的招生,该校将在提前批次面向全省招收50人,第二批次面向海口市招收450人。因该校高一年级是第一届招生,没有历史分数线可供参考。学校将按照报考该校学生的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前500名。

  作为公立学校,该校义务阶段免学费,高中学费每学期350元,住宿费每学期200元,以上收费均由省发改委批复。为防止学生挑食,午餐实行配餐制(菜品不能选择),由海口市教育局招标,中标单位制定餐费标准。

六、上海梵蓬学校还招生吗?

上海梵蓬学校现在继续招生,因为该校是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有教育部门颁发的行业许可证。是合规合法的学校。

七、2021上海职业学校招生条件?

上海职业学校招生条件:

1、具有初、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以上的本市户籍从业人员、待业人员、转岗再就业人员、复员军人。

2、具有初、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以上的在沪工作的外省市户籍从业人员、来沪人员及其随迁子女。

扩展资料

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由原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与原上海市国际旅游职业技术学校于2001年九月合并而重新组建的,学校分华阳、安龙、番禺和新渔四个办学区。2018年12月24日,学校通过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验收。

八、上海牙科学校招生条件?

上海牙科学校招生最起码要本科以上学历

九、上海海运学校全国招生吗?

全国招生。

上海海运学校是一所专门培养航运技能型人才的中专学校,隶属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教育业务直接由上海市教委主管。

学校由浦东校区、松江校区、万州校区、靖江校区和嵊泗校区组成。

十、上海语言学校招生简章?

2021年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译: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0271;本科办学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邮编:201620。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第四条 对取得学校学籍并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审议和决策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参与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含不分文理的综合改革)。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份)和本科第一批(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下同),考生可同时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单设批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考生,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型招生。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注: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省级招生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顺序进行录取。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时,符合录取要求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成绩、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上述情况完全相同,学校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则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还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普通类型招生中,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所有专业;俄语考生可报考俄语、哈萨克语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德语考生可报考德语、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法语考生可报考法语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西班牙语考生可报考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日语考生可报考日语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学校外语类专业除本专业语种教学外,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部分专业课用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学校课程设置进行学习。

第十九条考生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均须参加各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广西考生高考外语口试须达到A等级。学校在普通类型招生时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相关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一般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125元/学分;双学士学位项目、卓越学院实验班(入校后选拔)学费:125元/学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15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出国交流资助等项目。学校践行“资助育人”理念,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与支持。

第二十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55386006、55383668,

微信、微博:上外招生

第二十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监督投诉

电话:021-65422784,

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规则,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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