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低企业所得税: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2、零关税: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
3、低个税: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岛内消费免税、离岛免税: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
5、免签入境:放宽外国人申请免签入境事由限制,允许外国人以商贸、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技等事由申请免签入境海南。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15天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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