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媒,顾名思义,就是指利用网络为载体,通过文本、音频、视频等形式来进行公共或商业行为的一种平行于传统媒体的信息交流。
在商业界,可以将网络传媒定义成一种以网络为基础的表现模式,有音频和视频两种形式,其主题涉猎广泛,目的在于教育广大观众,同时,为制作商创造利润。
网络传媒具有个性化、网络效应、互动性和时效性四个突出特点。作为大众传媒的一种,是大众传媒经历了报纸、杂志、电影电视的三百多年历史后出现的新产物。它快捷、灵活的传播途径通过与传统传媒模式相结合,构筑了无孔不入的信息环境。
而与传统的媒体相比,网络传媒主要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一、第四媒体。1998年5月,联合国新闻委员会年会上正式提出了“第四媒体”的概念,认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因特网和正在兴建的信息高速公路开始加入了大众传播行业。因此之所以称之为第四媒体,是从其出现在大众传播业中的顺序来说的。
二、全媒体。从传播手段来看,网络媒体兼具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现有媒体的全部手段,可以称之为全媒体。
三、超媒体。正因为其传播手段的全面性,它的传播功能几乎可以超越此前的所有媒体。同时,它在时间上的自由性,空间上的无限性,使之在传播条件上突破了许多客观因素的限制,向受众提供最即时、最充分的资讯。此外,它的易检性与交互性还大大拓展了其服务功能和互动效果,成了受众容量最大的资料库和可参与的公众媒介。
四、自媒体。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人们自我发布信息的条件将更加完善,越来越多的普通人会自由采集和发布信息。因此,有论者认为,信息的收集已进入公民记者时代,而信息的发布则进入了自媒体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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