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东晋大兴元年(公元318年),从郁林郡分出晋兴郡,郡治设在晋兴县城即今南宁,这是南宁建制的开始,距今已有1680多年的历史。
唐朝贞观八年(公元634年),唐太宗定名为邕州,南宁简称 “邕”由此而来。
元朝泰定元年(1314年),中央政府为取南疆安宁而定名改为“南宁”,南宁由此而得名。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设南宁为自治区首府;至此,南宁之名一直沿用至今。清宣统三年九月(1911年),南宁宣布独立。民国元年(1912年)废宣化县,以南宁府长理事,直属广西军政府,后改称广西省政府。
三次迁省:
第一次迁省:1912年广西省会由桂林迁到南宁。
第二次迁省:1936年广西省会由南宁迁回桂林。
第三次迁省:1950年。1958年广西省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民国31年4月(1943年),原第八、第九区合并为第四行政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在南宁。建国前,南宁城分为兴宁、邕西、邕南、德邻、邕北、模范、宁武7镇(由原来的10个镇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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