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船舶公告
根据海船舶〔2010〕61号关于发布《停航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拟停航船舶(系指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计划连续停泊30天及以上的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进入指定或划定的停泊水域之前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书面办理停航报备手续。 办理停航报备手续的船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停航书面申请(申请中应明确说明船舶拟停泊地点、值守船员配备情况等); (二)船舶签证簿(如适用); (三)船舶国籍证书(如适用); (四)所有权证书或所有权取得证明文件; (五)船舶停航已报备相关部门的书面材料(如适用); (六)值守船员适任证书(或内河水手机工的服务簿); (七)已进行洗舱、测爆合格的书面证明(如适用); (八)主动力缺乏或操作受限已报备海事管理机构的书面证明(如适用); (九)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 (十)管理人保证落实船舶停泊期间安全与防污染要求的书面声明。
2. 中国船舶官方
修船经营,造船经营,钢结经营等主业。
3. 中国船舶公告解读
限航是是指位于航路、航线附近的军事要地、兵器试验场上空划设的空间和航空兵部队、飞行院校等航空单位的机场飞行空域。在规定时限内,未经飞行管制部门许可的航空器,不得飞入空中限制区。
为了加强海上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的管理,保障船舶、设施的航行和作业安全,沿海水域港务监督机构的管辖区域由国家主管机关确定,航区分为无限和沿海两个航区,无限航区分二个等级,沿海航区分三个等级,对相应航区进行划等级限制。
4. 中国船舶网
运输网络是指在一定空间范围(国家或地区)内,由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的运输线路和运输枢纽等固定设施,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要求所构成的运输网络。运输线路是运输网的基干,运输枢纽(包括港、站)是线路与线路的结合部,是各种运输线路联结成网的节点。
运输网按组成要素,可分为由一种运输方式构成的运输网(如铁路网、公路网、水上航道网、航空网和管道网等)和由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联合组成的综合运输网。
船舶运输是使用船舶通过水路运送旅客或货物的一种运输方式,可以分为沿海运输和远洋运输。通常把国内沿海港口间是海上运输称为沿海运输,而将本国港口与外国港口之间或外国港口与外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运输称为远洋运输。
5. 中华船舶网
规则修订背景 海员是航运产业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其适任能力决定着船舶、人命和货物的安全和海洋环境的保护。我国是世界海员大国,目前有海船船员65万、航海类在校学生12万。1980年6月8日,我国政府向国际海事组织提交了批准加入《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的文件,于1981年6月8日加入该公约,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我国政府一直重视船员适任能力的提高,随着加入STCW公约,建立了海船船员适任全国统考制度。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交通部2004年第6号令,以下称为“04规则”)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以来,在提高船员素质,保障海上人命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适应航运产业和航海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履行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修订的STCW公约的需要,在修订“04规则”的基础上,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称为“11规则”)。本次修订,主要考虑到以下三个变化: 第一,完善法规体系。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生效实施后。交通运输部颁布了《船员培训规则》。“11规则”与《船员培训规则》以及《船员值班规则》共同形成了完善的船员适任管理法规体系。 第二,国际公约的变化。“11规则”体现了于2012年1月1日生效的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内容,适应了保持全面、有效履约的需要。 第三,航运发展的变化。一是航运技术的发展和运用,以及海运安全形势的变化对海船船员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二是船员所属公司的主体多元化,比如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等;三是船员市场对人力资源配置的需求作用。 规则修订的原则和思路 规则修订原则:坚持“全面履约、服务发展、转变职能、体现创新”的原则,以提高素质、保障安全、服务船员、促进发展为目的,依据船员条例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修订规则。 规则修订思路:第一,关于框架和内容,充分考虑新旧规则间的连续性,便于新规则的贯彻实施。第二,关于条例与公约的关系,规则是条例的实施细则,对船员考试制度及任职条件进行规范,船员的适任标准符合公约的要求。第三,关于船员证书种类。在确保履约的前提下,科学划分适任证书航区,合理调整船员证书种类,以尽量减少船员证书数量。第四,注重船员实际履责能力与培训规则相对接,强化职业培训,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第五,关于资历。在完全满足公约要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船员晋升资历要求,通过承认资历等政策,疏通了国际航线船员到国内船上任职的渠道。第六,关于公司管理。通过强化公司责任,引导公司重视船员培养和职业发展。 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1规则”于2012年3月1日起生效实施,共九章64条,与“04规则”十三章100条相比,在不影响履约的前提下,框架上进行适当优化,内容上进行了精简,主要是将“04规则”的第三章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第四章特殊种类船舶的适任证书、第六章船上培训和船上见习和第七章适任证书的签发与管理都作为适任证书管理纳入到了“适任证书”一章,而将取得适任证书的具体条件放在附件中统一规定。
第一,关于规则名称的调整。取消原来的“评估”两字,将规则名称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船员条例第十条明确了适任考试是取得适任证书的条件,适任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评估两部分。 第二,关于适任证书调整 “11规则”一个明显变化就是对适任证书进行了调整,在完全、充分履行公约的基础上,科学划分适任证书航区,合理调整船员证书种类,尽量减少我国船员证书数量。 (一)增加了船员任职岗位的种类。按照马尼拉修正案的要求,“11规则”增加了“高级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机工”、“电子电气员”、“电子技工”四个船员岗位。 (二)合理调整适任证书适用的航区。“04规则”设置了无限、近洋、沿海、近岸四个航区和甲、乙、丙、丁四类证书,这是历史沿革所形成的。结合当前船员队伍结构情况和优化船员职业发展途径,“11规则”将原无限航区和近洋航区合并为无限航区,沿海航区和近岸航区合并为沿海航区。 (三)合理调整申请适任证书的条件。 对适任条件的调整是“11规则”的一个重点,在不降低适任标准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船员晋升资历要求,在完全满足公约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国际航线船员到国内船上任职的渠道,更加突出对岗位适任培训和海上资历等实践能力方面的要求。 考虑到不同的岗位具体适任要求的差别,“11规则”在规则中明确船员适任的总体条件,在附件中用表格对具体适任条件作出了详细规定。具体修订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注重航海实践教学。“04规则”在涉及教育培训的适任条件时,只是原则要求完成一定年限的航海类教育培训,鉴于目前航海类教育存在重理论教学、轻实际操作的问题,“11规则”在附件的注解4中明确只有完成全部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的,才能申请相应的适任考试。 (2)兼顾不同层次航海教育和培训,提供平等机会。“11规则”按照不同的学历明确不同的报考职务的起点。同时也鼓励实施“三明治”式船员培训,鼓励有航海资历的船员通过岗位适任培训获得职务晋升机会,让愿意航海的人能够有机会从事航海事业。 (3)合理调整海上服务资历要求,促进船员队伍发展。一是调整船员职务晋升海上服务资历的要求。规定“申请无限航区岗位适任证书职务晋升所要求的海上服务资历至少有6个月是在无限航区的船舶上任职,其余时间可以在沿海航区的船舶上任职。”充分考虑了公约要求和国内航运现状,以提高船舶沿海航行的安全,缓解沿海航线船舶船员紧缺的矛盾。二是调整船员见习船舶的航区和等级要求。三副、三管轮见习船舶可以低一级航区或低一等级,大副、大管轮见习船舶可以低一等级,船长、轮机长见习船舶必须与其申请的航区、等级一致。三是增加再有效的途径。一是根据公约增加再有效的途径“从申请之日起向前计算6个月内具有与其适任证书所记载的范围相应的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海上服务资历,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二是按适任证书过期时间不同区别对待,可以通过模拟器训练、抽查评估、抽查理论考试、船上见习等方式进行再有效,为有经验且愿意继续在船上任职的船员创造条件。 (四)调整了适任证书有效期。 取消普通适任证书5年有效期的限制,作出了“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公约对普通有效期有特别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的规定。根据STCW 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规定,值班水手、高级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高级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可以持有培训合格证,且证书可以长期有效。 此外,根据和《船员条例》的有关要求,调整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部分内容。 “11规则”与配套规范性文件 “11规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等一起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下海船船员法规体系,对“11规则”而言,还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与“11规则”相配套,包括《关于做好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签发管理办法》以及涵盖适任考试大纲、评估纲要和规范的适任标准和专门的质量管理规则。只有将这一整套法规体系有机结合,才能充分理解并有效实施“11规则”,才能真正做到与国际公约接轨、服务海员发展。 “11规则”过渡期安排 “11规则”对海船船员的适任证书、适任条件、培训考试等多方面要求都作了政策性调整,对于那些正准备新加入到海员队伍中的人来说,操作起来相对简单,而对那些已经持证的海员而言,则要面临过渡问题。为了使“11规则”能够更加顺利地实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也做了明确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海船船员上船任职,必须持有符合“11规则”要求的适任证书和新版培训合格证。就适任证书而言,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按照“11规则”进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发证、签证和换证工作,但原持乙类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的换证工作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2016年7月1日起停止按照“04规则”进行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发证、签证和换证工作,按“04规则”签发的适任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16年12月31日。而就合格证而言,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按照新规则进行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的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已完成培训但未取得旧版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当申请新版培训合格证。旧版培训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7月1日起停止合格证换发,逾期不换发的,需重新参加培训。 当然,从“04规则”向“11规则”过渡,还包括过渡期适任考试的时间节点、中专和两年制航海教育学生适任考试申请资格、航海院校培训机构的资质保持、过渡期培训内容、证书的换发和培训地点的选择等,这些均已在“11规则”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中予以了说明。
6. 中国船舶信息
据中国船舶集团官网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重组,成立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近期,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在企业干部大会上宣布了中央关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配备的决定:雷凡培同志任董事长、党组书记,杨金成同志任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吴永杰同志任董事、党组副书记(保留中管企业正职待遇),冯永强、钱建平、孙伟、姜仁锋、杜刚同志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佳颖同志任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吴晓光同志任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贾海英同志任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以上人员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上述人员相关职务任免,按有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办理。
7. 中国船舶公告 邮轮
1,登陆船讯网或者其他船位查询网站
2,输入正确的船名
3,弹出的船舶信息栏中就会显示船舶呼号、识别码(MMSI)、IMO编号
8. 中国船舶公告承接邮轮
登记办理:
1、买游艇需要办理船舶登记,办理船舶登记入户程序需与海事、船级社、交通等部门打交道。
2、购买人须先到海 事部门登记,申请符合规定的船名,再向船厂订购。船名如同汽车牌号,为独一性。
3、船出厂后,海事部门核准船舶的购买合同等文件后,才发放船舶所有权证书。
4、船级社检验持有所有权证的船舶合格后,发放检验合格证书和国籍证书,船舶方能合法下海行驶。
9. 中国船舶总公司
1、中国三大造船厂是大连造船厂、上海江南造船厂、广州造船厂。
2、大连造船厂: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资产817亿元,是国内规模最大、建造产品最齐全、最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船舶总装企业之一,也是拥有军工、造船、海洋工程、修船和重工五大产业的综合企业集团。大船集团是国内最早建造10万吨级以上船舶和出口船舶的企业,是国内唯一拥有从千吨级、1万吨级、3-10万吨级直至三十万吨级各级船舶专用建造设施的船厂,可以满足从驳船、拖船、渔船、军船到货船、集装箱船、化学品船、滚装船等各类别船舶,以及FPSO、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等各类海洋工程装备的全系列建造需求。先后为国内外用户设计建造各种船舶3000余艘。
3、上海江南造船厂:指长兴岛造船厂,全称上海江南长兴造船厂,隶属于上海江南造船集团(简称中船集团),前身是上海江南造船厂,于2008年6月3日正式告别故土乔迁长兴岛。年造船生产能力450万吨,共有3条造船生产线。它是我国规模最大、设施最先进、最具国际竞争力的造船基地。
4、广州造船厂:广州造船厂(简称广船)成立于1954年8月1日。1971年4月28日,第一艘南海“051”型战舰建成下水。1972年11月、1973年1月,“051”型1号舰先后在广州珠江口和湛江南海海域航行10个航次,总计航程2831海里,进行了各种项目试验。1974年6月30日,“051”型1号舰(舰身舷号160)在广州造船厂正式建造完工,交付海军南海舰队服役。至1987年,广州造船厂共建造了5艘“051”型驱逐舰。“051”导弹驱逐舰的制造,标志着广州造船工业技术和国防工业已具备现代先进科学技术生产水平。
10. 中国船讯船舶网
灰色船标识是该动态更新时间较久,船讯网上是指2个小时以上的动态了
11. 中国船舶登记网
船旗指的是船舶悬挂的国旗,船籍指的是某只船的国籍,一般情况下船籍国就指的是船舶的登记国。
船舶悬挂哪个国家的国旗,说明该船舶的船旗国就是哪个国家。所以按实际情况,船舶的船旗国与登记国是没有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