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触礁沉没海事怎样处罚?

172 2024-08-22 17:07

一、船舶触礁沉没海事怎样处罚?

答;船舶触礁沉没,海事主管部门怎么样处罚的答复是;如果不是主航道触礁堵一塞,则会根据下船主要求决定是否打捞,但打捞费用由船主方付,并对伤亡人员给予相应赔偿。

如果在主航道触礁影响过往船舶行驶,则要相应赔偿其他的船舶运营损失

二、船舶搁浅海事怎么处罚?

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涂改船名、船籍港的;

(二)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富余水深要求的;

(三)违反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拖带限制标准的。

三、船舶关闭ais处罚标准?

答:船舶关闭ais处罚标准为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了船员违法记分2分的处理。

船用自动识别系统AIS (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是一种应用于船和岸、船和船之间的海事安全与通信的新型助航系统,常由VHF通信机、GPS定位仪和与船载显示器及传感器等相连接的通信控制器组成,能自动交换船位、航速、航向、船名、呼号等重要信息。

AIS有识别船只、协助追踪目标、简化信息交流和提供其它辅助信息以避免碰撞发生等功能,它的正确使用有助于加强海上生命安全、提高航行的安全性和效率,以及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案例

2019年4月1日,南疆海事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籍散货船“A”轮实施现场检查时发现,“A”轮实际在船船员20人,但AIS设备中输入的船员人数为19人,与实际不符,未造成事故或险情。南疆海事局依法对“A”轮二副处以了罚款人民币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给予了船员违法记分2分的处理。

四、船舶未配备潮汐表怎么处罚?

未配备预定航程所需要的航海图书目录、潮汐表、航路指南等。(依据:《规则》第二十六条)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条的规定,船舶、设施不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船舶、设施所有人或经营人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船长或设施主要负责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本条前款所称船舶、设施不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包括下列情形:

(一)不按照规定检修、检测影响船舶适航性能的设备;

(二)不按照规定检修、检测通信设备和消防设备;

(三)不按照规定载运旅客、车辆;

(四)超过核定载重线载运货物;

(五)不符合安全航行条件而开航;

(六)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而作业;

(七)未按照规定进行夜航;

(八)强令船员违规操作;

(九)强令船员疲劳上岗操作;

(十)未按照船员值班规则安排船员值班;

(十一)超过核定航区航行;

(十二)未按照规定的航路行驶;

(十三)不遵守避碰规则;

(十四)不采用安全速度航行;

(十五)不按照规定停泊、倒车、调头、追越;

(十六)不按照规定进行试车、试航、测速、辨校方向;

(十七)不遵守航行、停泊和作业信号规定;

(十八)不遵守强制引航规定;

(十九)不遵守航行通信和无线电通信管理规定;

(二十)不按照规定保持船舱良好通风或者清洁;

(二十一)不按照规定采取保障人员上、下船舶、设施安全的措施;

(二十二)不遵守有关明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十三)未按照规定拖带或者非拖带船从事拖带作业;

(二十四)违反船舶并靠或者过驳有关规定;

(二十五)不按照规定填写航海日志;

(二十六)未按照规定报告船位、船舶动态;

(二十七)未按照规定标记船名、船舶识别号;

(二十八)未按照规定配备航海图书资料。

五、船舶靠泊期间没人值班海事处罚?

船舶靠泊期间没人值班海事可作扣船处罚,或者直接处罚当事人和船领导。

六、船舶碰撞事故船员处罚标准?

因事故严重程度和相关法规而异。一般来说,如果船员在船舶碰撞事故中存在过错或疏忽,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刑事指控或民事赔偿等责任。具体的处罚标准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船员的职责和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在中国,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和《海商法》等相关法规,如果船员在船舶碰撞事故中存在过错或疏忽,可能会面临以下处罚:1. 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扣留证书、吊销证书等。2. 刑事指控:如果船员的行为构成犯罪,可能会面临刑事指控。3. 民事赔偿:如果事故给他人造成了损失,船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的处罚标准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船员的职责和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对于轻微的事故,可能会采取警告、罚款等较轻的处罚措施;而对于严重的事故,可能会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甚至追究船员的刑事责任。此外,如果船员在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报告或采取有效措施,也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因此,船员在船舶碰撞事故中应该及时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以尽可能减少自己的责任和处罚。

七、船舶没有证书航行处罚标准?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的规定,船舶没有证书航行将会受到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

罚款:船舶未取得航行证书航行,海事部门可以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处以罚款。罚款金额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而言,罚款金额较高。

责令改正:海事部门可以责令船舶立即停止航行,并要求船舶采取相应措施取得航行证书。

暂扣船舶:在海事部门进行检查时,如发现船舶未取得航行证书,海事部门有权暂扣船舶。船舶在缴纳罚款并取得航行证书后,方可解除暂扣。

通报批评:对于未取得航行证书航行的船舶,海事部门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对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进行批评。

法律责任:如果船舶未取得航行证书航行造成严重后果,如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情况下的处罚力度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处罚标准以海事部门的现场执法为准。为避免不必要的处罚,船舶应当始终保持合法航行,按时办理相关证书。

八、海事行政处罚对船舶航行停泊违章处罚内容?

第三十六条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的规定,船舶、设施上的人员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影响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造成海上交通事故的,还应依照《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处以下列行政处罚:  (一)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对全部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吊销船员职务证书,对次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12个月直至吊销船员职务证书;对相当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24个月或吊销船员职务证书。

(二)造成重大事故的,对全部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吊销船员职务证书,对次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12个月至24个月;对相当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18个月或吊销船员职务证书。(三)造成大事故的,对全部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24个月或吊销船员职务证书,对次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6个月;对相当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12个月 。(四)造成一般事故的,对全部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12个月至24个月,对次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3个月至6个月;对相当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6个月至12个月。(五)造成小事故的,对全部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6个月至12月,对次要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3个月;对相当责任者,扣留船员职务证书3个月至6个月。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九、在线监测未联网处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 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未礼让行人处罚标准?

没礼让行人扣三分罚款2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遇行人行经斑马线,鸣笛催促抢行的,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二)遇行人队伍行经斑马线,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三)同方向有二个以上车道,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其他机动车仍强行通过的,认定为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100元罚款,记3分。

(四)机动车通过机动车信号灯(圆屏灯)或者右转黄闪路口时右转弯未避让绿灯放行行人的,认定为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以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处200元罚款,记3分。

(五)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且行人行进方向与车辆行进方向发生轨迹冲突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在停止线前停车让行的,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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