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靠泊期间没人值班海事处罚?

123 2024-06-17 11:09

一、船舶靠泊期间没人值班海事处罚?

船舶靠泊期间没人值班海事可作扣船处罚,或者直接处罚当事人和船领导。

二、值班机工怎样熟悉船舶工作流程?

一个熟练称职的机工在去任一条新环境船时首先得熟悉机仓的各个管系,各个阀门,熟悉排水,压水工作流程,独立的去启动发电机并会并电,能熟练的去驳油,给油柜加热,在每上一条新船,却要钻地板,去寻管线并印在脑海里,才能在工作不出差错

三、谈谈轮机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如何分配注意力作详细说明?

轮机船员值班后该注意机器燃油,水箱加水,船的航速,航道浮标及天气变化风向,还有些应急工具检查是否就位,比如灭火器、板斧、靠球等等。

四、在工作期间突然发病是工伤吗?

工作期间突然发病是否属于工伤,要根据规定判断。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五、在新加坡工作期间护照被公司压?

在新加坡工作过的朋友都有这样的遭遇,按照新加坡的劳工法雇主是没有权利扣押外籍员工的护照原件的。

有一些大的集体公司还是比较正规的会把工人的护照原件还给工人本人,但大多数的新加坡雇主都是把外籍员工的护照扣押在公司的,而且美其名曰帮你保管,其实他是怕你出走打黑工或者是在工作时间以为做一些违法违规的事雇主掌握不了你的信息,所以他们这些雇主才会选择扣押外籍员工的护照原件。

六、在日本研修期间怎么才能换工作?

一般情况下不能更换工作,假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向组合(也就是日本中介)申请,然后由他们协调!不过需要时间等

七、员工在工作期间打架,可以辞退吗?

对打架员工,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能否开除,要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员工打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如果员工打架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就要看该员工的行为是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只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

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八、在病假期间可以在别的单位工作吗?

不可以。病假期间,是劳动者因病按医嘱休养的期间,是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治疗劳动者的疾病,使其恢复健康而继续从事工作的期间,如劳动者再此期间从事第二职业,与劳动法立法原旨相悖,极大的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根据 劳动部、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规定,劳动者不得在病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违者,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病假待遇,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以解除合同,无锡互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部、 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 卫生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四、伤病休假职工不得从事有收入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不得聘用伤病休假职工。

对利用伤病假从事有收入活动的职工,要停止其伤病保险待遇,不予报销医疗费,并限期返回单位复工。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可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处理。

九、工作期间在工作地点上厕所摔伤算工伤吗?

工作时间,工作中上厕所摔伤,虽然上厕所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无关,但这是人的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要,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可以视为“因为工作原因”摔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十、我在大连船舶重工工作,在哪里买房子合适?

你们那工作怎么样,累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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