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具体规定!第十四条 申请船长或甲板部船员职务晋升考试、评估者,应具有以下海上服务资历: (一)申请值班水手适任证书者, 应在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船舶上服务满6个月;(二)申请三副适任证书者, 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值班水手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三)申请大副适任证书者, 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二副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2个月;(四)申请船长适任证书者, 应持有相应航区、船舶等级的大副适任证书,并实际担任其职务满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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