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达到50万,现要求转一般纳税人,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做账了,具体的请高手指教,

228 2024-03-27 21:56

1、待认证进项

反映企业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当月未进行网上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的进项税额,前题是该增值税发票已入帐,但入帐当月未进行网上认证。

本明细也可以改为“未认证进项”。

分录为:

借: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现金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进仓单、银行付款单。

待以后月份认证通过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

2、待抵扣进项

反映实行辅导期的商贸企业,在辅导期当月已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或在辅导期当月已采集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因实行辅导期的商贸企业当月认证发票的进项税额不能在认证月份的所属期抵扣,要待税务稽核通知书到的当月申报期进行申报抵扣。

前题是已取得并认证增值税进项发票,或已取得并采集上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信息。

分录为:

借: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现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进仓单、银行付款单。

3、进项税额

正式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经认证后于认证当月所属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实行辅导期管理的商贸企业,在取得稽核通知书的当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正式一般纳税人内销货物取得的已认证进项发票,如未在认证所属期申报抵扣,则不能计入本明细,如税务同意重新在当月申报抵扣,则可以计入本明细,如同意在以后期间申报,则计入“待抵扣进项”明细,如税务不同意重新申报,或不同意在以后申报期申报,则视同放弃抵扣,则应计入相应的存货成本或相关项目。

分录为:

借:相关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现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待抵扣进项)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进仓单、银行付款单。

对于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单独设置“固定资产进项”明细科目反映,如不单独设置,则应在做赁证时摘要注明,因为抵扣固定资产进项会降低增值税税负,而税务机关通常以税负高低作为企业税收遵从度的考核指标。

同时,对运费进项、进口进项、低税率进项在做赁证时亦应摘要注明,这样可方便以后税务检查分类。

4、视同内销进项

此明细只在外贸进出口公司使用,指外贸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货物,出现视同内销事项,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如因单证不齐则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视同内销进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进项) 也可以在借方用红字反映

附件:“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单票对应情况表”、“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进项税额抵扣申请表”复印件。

并摘要注明申报抵扣月份

如系出口零退税货物,则收到进项发票并认证时: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视同内销进项)

货:应付帐款/银行存款/应收票据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付款单、标据收据、进仓单等

并摘要注明申报抵扣月份

出口零退税货物,也可以单设“零退税进项”明细。

5、出口进项

外贸企业(进出口公司)出口货物,取得并认证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进项税额。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其取得的进项发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认证,并申办出口退税,超期认证和超期申报出口退税都不能办理退税,且还要按视同内销征税。

出口企业未认证进项发票当月做帐,其进项税额记入“待认证进项”。

分录: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进项)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现金/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

其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也可以在借方用红字代替。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进仓单、银行付款单。

6、待转出进项

企业取得的按规定不能抵扣的进项发票或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进项发票,因不小心认证并抵扣了进项税额,本该作进项税额转出申报,但认证抵扣当月未及时做进项转出申报,而暂挂的应在以后申报期作进项税额转出申报的进项税额。

本明细也可以改为“应转出进项”。

抵扣时:

借:相应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相应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出进项)

附件: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进仓单、银行付款单。

转出申报月: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转出进项) (也可用贷方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存货、固定资产等发生不能抵扣的事项(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未经认证已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等),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申报转出的进项税额。

申报转出期:

借:管理费用(财产损失/福利/业务招待费)//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出口不予免退税额)、固定资产(此指不能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以前年度损溢调整//未分配利润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已交税金

指按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或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增票预缴的增值税,及因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的增值税。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

附件:增值税税单/付款单证(可能税单就是付款单证)

9、销项税额

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上体现的税额就是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适用税率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适用税率)×增值税适用税率

分录:

借:应收帐款/银行存款/现金/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附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记帐联/收款单证/票据复印件及收据

10、视同内销销项

简称出口销项,指工商企业出口货物,发生视同内销事项,而用出口销售额计算确认的销项税额,其计算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币折合人民币金额÷(1+增值税适用税率)】×增值税适用税率。

与销项税额的区别:一个是内销,一个是外销,内销一般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出口视同内销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只开具出口发票。

因单证不齐做分录:

本年出口: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收入)

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视同内销销项)

上年出口:

借:以前年度损溢调整(或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视同内销销项)

附件:出口货物应补税额计算表复印件

因出口零退税货物,于出口时做分录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视同内销收入)

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视同内销销项)

附件: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出口合同(非必备)

与工商企业做出口收入的赁证附件相同。

11、减免税额

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不含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补帖收入

金额与增傎税申报表主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本月数相同

12、出口退税

指自营出口工业企业按免抵退税办法计算的退税额,具体见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4栏(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月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5栏(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和外贸公司按进项发票上体现的金额和对应的退税率计算的应退税额。

发生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附件:“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或“增值税申报表主表”复印件

13、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公式为: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差=出口货物离岸价外币金额×月初汇率×(征税率-退税率);

也有人把此理解为“出口销项”。

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本明细月度发生额为:当月∑【货物出口外币金额×月初汇率×(征税率-退税率)】,月度合计数与月度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相同。

附件:出口成本计算表,或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复印件

工业企业因单证不齐发生视同销售事项,应找回原转出的进项

如本年出口,则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红字

如上年出口,则分录:

借:发年度损溢调整(或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红字

14、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指的是“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当期免抵税额)的当期数字。

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附件:“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复印件

15、未交增值税

由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结转为零后赁证上体现的差额数转入本科目借贷方,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留抵的进项,贷方余额反映期末应交未交的增税额。

目前的教科书上有使用:“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两个三级明细科目,作者认为这两个三级明细科目不好理解,使用起来比较麻烦,反而会让初学者感到云里雾里,找不着北,且不使用也不会对增值税核算结果产生偏差(各位可试试看有没有偏差),故使用了也没有多大意义,建议不要使用。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这个明细科目,实际反映的是内销货物本来应该交的增值税,用减少出口退税的办法来代替,即用少退替代多交,从这个角度来说,使用这个科目有建设意义。

但从实际运用来看,如果帐务上不使用“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这个明细科目,也不会对增值税核算结果产生偏差,且计提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完全可以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当期免抵税额)的数字代替,对于这个明细科目,我认为可有可无。

有的教科书上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单设一个“未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而不在“应交增值税”中设三级明细“未交增值税”,我认为也是可以的。

但既然都是为了核算反映增值税,就没必要另起一个炉灶,在二级明细“应交增值税”中设三级明细“未交增值税”,这样二级明细“应交增值税”下设明细的的期末借贷余额结转或相互抵消后的汇总二级余额,反而更能反映企业期末的“应交增值税(即未交增值税)”。

故“未交增值税”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下设三级明细,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二级明细更为科学实用。

应交增值税15个明细科目,发生时在借方的有8个:待认证进项、待抵扣进项、进项税额、视同内销进项、出口进项、已交税金、减免税额、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发生时在贷方的有6个:待转出进项、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视同内销销项、出口退税、出口不予免退税额;发生时在借贷方都可能有的明细是“未交增值税”

上述明细科目中的进项税额、视同内销进项、出口进项、已交税金、减免税额、出口抵减内销进项、进项税额转出、销项税额、视同内销销项、出口退税、出口不予免退税共11个明细科目,各期如往相反方向全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后,各明细科目没有余额,此时“未交增值税”的期末借方余额即为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期末留抵税额,期末贷方余额即为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本期应纳税额。

上述11个明细科目可以每月结转一次,也可以平时不结转,在年末时再统一结转。但平时会计帐面数应与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数据相互比对,这个比对指的是当期数的比对和累计数的比对。

但单纯的外贸出口企业,其增值税申报表上不存在期末留抵和应纳税额的问题,此时各明细科目结转后,不会有余额计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对于外贸进出口公司,可以按月结转,也可以按退税笔数分次结转,除简单的人还可以按年结转,关键得看您怎么去把握。

单纯外贸出口结转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不予免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进项)

单纯外贸出口公司结转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各明细没有余额。

对于待认证进项、待抵扣进项、待转出进项,这三个三级明细,只有在业务发生时才能结转,而且也不能结转至“未交增值税”明细。

上述15个明细科目,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能全部用上,比如内销企业用的就比较少,单纯的外贸进出口公司用得也比较少,有的明细科目在一些企业永远也没有使用的机会。

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选择性使用上述明细科目。

附:增值税相关知识:

第二部份 增值税纳税人

一、小规模纳税人

对于新办的增值税应税企业,如果企业不主动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在未达到一般纳锐人销售规模时,以小规模纳税人对待,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实行增值税进项抵扣,目前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二、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资格

新办增值税应税企业,在未取得销售收入前,可到主管的国税机关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在进行认定时,需按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税务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对企业进行实地查验,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而对符合条件的内销商贸企业先实行辅导期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在连续12个月内的月份中,其累计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应在其连续月份销售额达到标准销售额的次月,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机关在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销售额时,一般会通知小规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去申请),经申请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其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如达到认定标准,经税务机关通知,而未在规定期限内去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则会被税务机关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这种情况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并按增值税适用税率为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实务中很少有被强制认定为不让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即使有这种情况发生,企业也不会就范,顶多就是关门重办,或到别的另起炉灶而已,所以税法上的这个条款,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执法管理都没有建设意义,反而造成现有资源的浪费或税源的流失,不利于培植税源和创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一般纳税人实行增值税进项抵扣制度,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增值税发票开单之日起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网上认证(目前是180天),并按规定进行增值税申报,超期不能进行网上认证,也就无法进行申报抵扣。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必须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开单之日起的期限内进行网上采集(目前是180天),并进行增值税申报抵扣,超期无法采集,也就不能申报抵扣。

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后,由于特殊原因办理退关作业,原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已采集抵扣,则应于退关作业后,先在国税申报增值税进项转出(非应税项目用),再向国税主管机关申请开具进口增值税进项转出证明,并赁此证明向海关申请退还原进口时已交增值税;如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未采集抵扣,则直接向国税主管机关申请开具进口增值税未抵扣证明,并赁此证明向海关申请退还原进口时已交的增值税。祥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

一般纳税人分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和正式一般纳税人,经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的工业企业、外贸进出口公司和实行辅导期转正的一般纳税人是正式的一般纳税人。

三、企业分类

(一)、商业企业:

1、内销商贸企业、

(1)、辅导期一般纳税人:

对内销商贸企业在未取得营业收入前,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通常实行辅导期管理制度,对实行辅导期管理的商贸企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申报管理,即当月认证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当月不能抵扣,要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比对无误的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然后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比对无误的信息结果后方可抵扣。

在辅导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实行先采集,经稽核比对通过后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在辅导期认证的进项,填报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比对结果(稽核通知书)一般在认证或采集的1至2月到 达,企业应在稽核通知书到达的当月申报期(申报期比所属期晚1个月)申报抵扣,填入附表二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正式一般纳税人:

正式一般纳税人(此指内销商贸企业)当月认证的进项,必须在认证月份的所属期(即认证月份月后第一个申报期)申报抵扣,如当月认证的进项未在认证月份的所属期申报抵扣,则视同放弃抵扣,不能在以后的申报期抵扣。

当月认证的进项,内销企业在申报时填在附表二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附表二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进出口企业

进口企业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在申报抵扣时,填列在附表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附表二第4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并同时上传采集信息。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在出口退税规定的期限内取得并认证进项发票,外贸出口企业当月认证的进项,必须在认证的当月所属期(即认证月份的月后第一个申报期)申报,数字填列在附表二第35栏(本期认证相符的全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第24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

外贸公司出口货物认证的进项在主表上不用反映。

出口货物的销售额要在增值税主表和附表一上反映,申报所属期以报关单出口月份为准,在填报出口收入时,填在附表一第16栏(开具普通发票“免税货物”),和主表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第8栏【(四)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按时进行出口退税申报,货物出口后,应在出口退税规定的期限内收集相关单证,到退税部门办理出口退税。

出口发票开具日期通常应和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相一致,至少开具月份一定要一致。

(2)、外贸出口货物发生视同内销事项:

祥见(国税函[2008]265号)《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关于视同内销,各地有出台不同的具体申报作业流程及表单,要特别注意。厦门市请参照厦国税函[2008]59号文。

此条要特别小心,当心未申报被补税收滞纳金。

(3)、出口企业兼营内销业务,其内销货物进项认证抵扣操作,比照内销商贸企业处理,必须在认证的当月所属期(即认证月份的月后第一个申报期)申报抵扣,如需认证但未申报抵扣,则视同放弃抵扣,企业会亏税。

3、工业企业:

工业企业购进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装物、发生可抵扣制造费用(制造费用中的机物料消耗、低耗品、外加工费、水电气费、燃料费、包装材料、劳保用品、维修费等)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后可于认证月份所属期申报抵扣。

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固定资产(指机器设备、办公家具、电子设备、货物运输车辆(不含征消费税的小轿车摩托车),在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后可于认证月份所属期申报抵扣。

企业自有车辆(或租用车辆)发生的汽油柴油费维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内销商贸企业可比照。

企业期间费用中列支办公费、低耗品、维修费、运费、水电费时,其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经认证后可以抵扣。(适用内销商贸企业)

企业期间费用中列支用于员工的福利支出(如食品、发放日用品等),其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不能抵扣。

工业企业购进的福利性固定资产(如福利用冰箱、风扇、空调、音响、取暖设备、中央空调系统、食堂用固定资产)取得的进项发票,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上述抵扣办法对内销商贸企业也适用

(1)内销工业企业

其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按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

(2)、出口型工业企业:

出口型工业企业在这里指产品完全自营出口的工业企业,不包括产品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工业企业,对产品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工业企业,视同内销工业企业核算增值税业务。

对自营出口的工业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企业首先要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海关注册证、外汇登记证,向国税主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办理免抵退税资格认定。

(a)、其进项在认证当月所属期申报抵扣。

(b)、发生出口货物发生视同内销事项,要进行视同内销申报。

(c)按时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填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工业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额要在增值税主表和附表一上反映,申报所属期以报关单出口月份为准,在填报出口收入时,填在附表一第16栏(开具普通发票“免税货物”),和主表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

(d)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以离岸价格按月初汇率折算人民币计算。

(e)工业企业出口货物发生视同内销事项,要进行视同内销申报:

祥见国税发[2006]1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视同内销,各地有出台不同的具体申报作业流程及表单,要特别注意。

厦门地区申报期限及流程请参照厦国税函[2008]59号文

此条要特别小心,当心未申报被补税罚款收滞纳金。

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出口视同内销”明细科目,也可以同时在“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下增设“出口视同内销成本”,(不设“出口视同内销成本”也不影响会计核算成果)

(3)、同时有内外销的工业

内销部份参照内销工业企业的增值税业务核算,外销部分参照出口型工业增值税业务核算,同样实行免抵退税作业。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多一个三级明细“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其“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部分要视同已缴增值税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各地方规定),祥见财税【2005】25号《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

申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经国税审批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5栏(当期免抵税额)的当期数字为计税基数。

此条要特别注意,当心漏申报而被补税罚款收滞纳金。

(4)修理修配型工业

如汽车维修、船舶维修、飞机维修、其他设备维修企业

(5)加工型工业

主要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加工厂只提供辅助材料,并按委托方的要求加工产品,或承担产品的某一个工序作业,如承接电镀、抛光、烤漆、绣花、丝印、包装等作业的工业企业。

第三部分 关于增值税

一、定义: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二、计税基础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三、征收范围

增值税征收范围包括:

1、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热力、电力、气体等);

2、应税劳务(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进口货物。

四、税率

增值税税率分为四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征收率3%和零税率。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减免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3、进口货物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税率

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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